Ⅰ 四年級下冊憶江南
憶江南
白居易
江南好,
風景舊曾諳。
日出江花紅勝火,
春來江水綠如藍。
能不憶江南?
①憶江南――既是標題,也是詞牌名。
②舊曾諳――從前很熟悉。
③江花――江邊的花。
④藍――藍草,葉子青綠,可制染料。
白居易(772-846),字樂天,號香山居士,他是李白、杜甫以外事名最大的唐代詩人,他寫詩敢為百姓訴苦,敢批評皇帝官僚,內容豐富多彩,語言通俗易懂,在當時,婦女和獐都能欣賞。他的作品不僅在國內廣泛流傳,而且很快傳到朝鮮、日本等國。白居易是最早寫詞的詩人之一,《憶江南》就是一首詞。
白居易曾在江南杭州和蘇州做官,很受當地群眾的愛戴。這首詞是他回憶江南景物的作品,藝術上很有特色。先說選材。這首詞就是寫春天日出時的江南風光。江南風光之美,在於她的秀麗明艷,而最美麗的是那碧綠的江水,最明艷的是那鮮紅的江花。可以說,寫江南的「日出江花」和「春來江水」,正是寫最美的地方,最美的時刻,最美的景色。
再說修辭。形容花紅和水綠的兩句詩,都是比喻:春風吹拂的滿江綠水,就像青青的藍草一樣綠;晨光映照的岸邊紅花,比熊熊的火焰還要紅。這樣形象的比喻,把江南的春天渲染得多麼絢麗多彩,多麼生機勃勃啊!那迷人醉人的春色,當年在蘇杭是曾經金屬錳覽過的,而今卻沒有那樣的機會了。詩不禁嘆息地說:叫人怎能不懷念江南呢?結尾這個反問句,訴說了詩人對江南的深深的熱愛,也激發著讀者對那美麗風光的深深的嚮往。
Ⅱ 求四年級音樂:憶江南
江南好,
風景舊曾諳。
日出江花紅勝火,
春來江水綠如藍。
能不憶江南。
Ⅲ 四年級學生做一首《憶江南》的詩
您好。自
《憶江南》教學設計原名《望江南》,其後又有《謝秋娘》、《夢江南》、《望江梅》等許多異名。白居易則即事名篇,題為《憶江南》。這首詞語言瑰麗、情景交融,詞人選取了「日出江花紅勝火春來江水綠如藍」兩個典型景色,渲染了江南春天的絢麗。開篇一句「江南好」,結語一個反問句「能不憶江南?」真切有力地表達了詞人對江南的思念和眷戀之情。
Ⅳ 四年級下冊憶江南的另外兩首詩
1.江南好復,風景舊曾諳。制日出江花紅勝火,春來江水綠如藍。能不憶江南?
2.江南憶,最憶是杭州。山寺月中尋桂子,郡亭枕上看潮頭。何日更重遊?
3.江南
憶,其次憶吳宮。吳酒一杯春竹葉,吳娃雙舞醉芙蓉。早晚復相逢?
Ⅳ 四年級學生作一首《憶江南》的詩
《憶江南》 作者來:白居易源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日出江花紅勝火,春來江水綠如藍。能不憶江南?
江南憶,最憶是杭州。山寺月中尋桂子,郡亭枕上看潮頭。何日更重遊?
江南憶,其次憶吳宮。吳酒一杯春竹葉,吳娃雙舞醉芙蓉。早晚復相逢?
憶北國
北國好,風景特美妙。大雪飄飄壓青松,銀裝素裹似瓊瑤。山高入雲霄?
北國好,最憶是香山。片片紅葉寄相思,晶瑩冰掛入眼簾。能不醉人間?
北國好,其次是草原。莽莽無際似大海,遙看牧人揮馬鞭。可否有紅顏?
Ⅵ 四年級下冊課堂全解憶江南詩意
不知道阿娥馮紹峰
Ⅶ 人教版四年級下冊英語課本的第一首歌憶江南怎麼唱
other hands being correct—your hand may consist of any number of cards from one to thirteen, and if you once play to a trick—however many you may be short—you will have to find them or be responsible for them. See Law 70.
Ⅷ 小學音樂(人教版)四年級下學期的全部歌曲(包括聽的)
以下完全是按照我的音樂書自己打的,正確率保證,「聆聽」和"表演"中的內容均為歌曲)
第一課 手挽手
聆聽:
1.祝你快樂
2.彩虹架到台灣島
表演:
1.拍手拍手
2.陽光牽著我的手
第二課 跳起來
聆聽:
1.馬刀舞
2.新疆舞曲(第二號)
3.小步舞曲
表演:
1.我和提琴
2.跳吧,跳吧
第三課 家鄉美
聆聽:
1.故鄉是北京
2.我愛五指山,我愛萬泉河
3.東方明珠
表演:
1.楊柳青
2.大雁湖
第四課 水上的歌
聆聽:
1.劃龍船
2.水上音樂
3.船歌
表演:
1.小螺號
2.讓我們盪起雙槳
第五課 童年的回憶
聆聽:
1.彼得與狼
表演:
1.白樺林好地方
2.紅蜻蜓
第六課 風景如畫
聆聽:
1.森林的歌聲
2.蔭中鳥
表演:
1.小溪流水響叮咚
2.茨藜花
第七課 校園里
聆聽:
1.運動員進行曲
2.打字機
表演:
1.校園多美好
2.冬夜靜悄悄
第八課 理想
聆聽:
1.長大後我就成了你
2.年輕的朋友來相會
表演:
1.種太陽
2.小紙船的夢
END
Ⅸ 人教版小學四年級下冊音樂書上有哪些歌曲
(人教版)小學四年級下冊音樂科目書有以下歌曲:(總計六個單元)
拓展內容:
1、音樂課程標准
音樂課程標準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中小學音樂教學指導文件,分科課程標准之一。中國教育部於 1932 年、1936 年、1942 年、1948 年先後頒布小學和初、高中音樂課程標准,內容包括教學目標、教材綱要、教學要點等部分。教學目標歷次略有不同。
2、1936 年的中學音樂課程標准所訂的教學目標,初中為:
(1)發展學生音樂之才能與興趣;
(2)使學生能唱普通單復音歌曲,並明了初步樂理;
(3)訓練聽覺,使有欣賞名歌曲之能力;
(4)涵養美的情感, 及融和、樂群、奮發、進取等精神。
高中為:
(1)繼續發展學生音樂之才能與興趣;
(2)能使獨唱、合唱較高深之歌曲;
(3)增加欣賞音樂之程度;
(4)涵養諧和、優美、剛強、沉著之情感,並發揮仁愛、和平、勇武、壯烈等之民族精神。
3、1942 年的《小學音樂科課程標准》中為:
(1)增進兒童快樂活潑的天性,以發展其欣賞音樂的興趣;
(2)發展兒童發音的官能及認譜節奏的能力;
(3)培養兒童歌唱演奏及音樂表演的興趣和能力;
(4)利用兒童的心理反應,授以優美雄壯的歌曲,以激發其活潑、勇敢的情緒,並鼓勵其進取團結的精神,以完成樂教的功能。
教材綱要部分表列各學年教材內容要項,包括欣賞教材、基礎訓練教材、歌曲教材、表演教材幾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於 1950年頒布《小學音樂課程暫行標准(草案)》,所訂目標為:
(1)培養兒童正確的聽音、發聲、歌唱、簡單演奏等初步的音樂知識和技能。
(2)培養兒童愛好音樂,以音樂陶冶身心,豐富生活,並樂為人民服務的興趣和願望。
(3)培養兒童活潑、愉快、熱情、勇敢及「五愛」國民公德和保衛祖國、保衛世界和平的愛國主義思想和感情。
教學內容包括唱歌、樂譜知識、樂器、欣賞幾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