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學生安全事故案例
2005年11月8日,一完小三年級學生李某午飯後來到學校教學樓三樓走廊上玩耍,他右腳跨在走廊欄桿上,不慎失手墜落至一樓,因頭部嚴重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李某墜落的教學樓系1970年修建,走廊欄桿高度0.93米。李某的父母李強、張英夫婦認為該欄桿沒有達到建設部1986年頒布的 《中小學校建築設計規范》規定的1.1米之高,遂起訴至縣法院請求判令一完小賠償全部損失。法院經審理作出如下判決:由被告一完小賠償原告李強、張英因李某之死的死亡補償費、喪葬費、搶救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合計78493元。
嚴禁教師體罰學生
案例:小學五年級學生軍軍因迷戀上網已逃學兩天。班主任唐老師了解實情後,利用自己上語文課的時候,罰軍軍站在講台邊。但軍軍站在那裡並不老實,竟故意伸出舌頭,左右搖晃腦袋,逗得下面的同學忍不住笑出聲來。唐老師見狀很是氣憤,上前推了軍軍一把,導致軍軍摔倒在地,右手腕關節處移位,花醫療費3200多元,還不得不休學一年。經教育局調解處理,學校賠償了軍軍致傷的全部損失。
安全管理要嚴格
案例:趙某剛滿10歲的兒子小波在某小學讀4年級。前不久,學校組織小波班上的同學到郊區野炊,小波在一高坎邊拾柴時,腳下一滑,滾落至坎下,導致左肩關節脫位。小波共住院治療近兩個月,花醫療費6800多元。學校在支付了小波1000元醫療費後,以經費困難為由拒付。趙某認為小波是學校組織野炊時受傷的,所有損失應由學校承擔,遂起訴至縣法院要求依法解決。經法院調解,趙某與學校達成如下協議:小波摔傷所造成的各項損失,由學校負擔80%,其餘趙某自負。
:及時制止學生的危險行為
案例:大坪小學二年級學生劉穎用扎頭發的橡皮筋做了一副彈弓。一天課間休息時,劉穎邀上同班同學華小剛在操坪里射彈弓,他倆用彈弓上的橡皮夾住小石子,對著不遠處的一個礦泉水瓶不停地射擊。劉穎在射擊時,華小剛站在他的右前方對他進行指點中,射出的小石子竟擊中華小剛右眼。華小剛受傷後,在醫院住院治療26天,花醫療費3408元。其傷情醫院診斷為:外傷性白內障(右);眼球視網膜挫傷。經鑒定,華小剛構成七級傷殘。由於華小剛父母就兒子的損害賠償問題與劉穎父母及學校爭議較大,便起訴至法院要求劉穎父母和學校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判決被告劉穎父母承擔主要責任,被告學校承擔次要責任,原告自負一定責任。
案例二:
【案例】
某小學舉辦春季運動會,三年級學生俞某與其他同學一起觀看鉛球比賽。李某是參加這次鉛球比賽的運動員。在李某之前的運動員投擲完畢後,擔任裁判的教師到鉛球著落地點丈量投擲距離,俞某等幾位同學隨該老師進入落地區內觀看丈量結果。在老師和觀看的同學尚未撤離運動區域時,李某接著投擲出的鉛球,砸中尚未退出運動區的俞某的頭部,致其頭部急性重型顱腦損傷,右額額部硬膜外出血。因治療費用協商未果,原告訴至法院。
俞某稱:被告中心小學對運動會組織管理不嚴密導致原告受傷,明顯具有過錯,應負民事責任。因此,要求學校賠償損害。被告中心小學辯稱:原告頭部在運動會期間被鉛球擲傷是事實,願意賠償適當的經濟損失。但俞某違規進入鉛球落地區域,李某擅自投擲鉛球,對於損害事實的發生也有一定的過錯,亦應承擔相應的責任。被告李某辯稱:原告頭部被其投擲的鉛球所傷是事實,但其是參加學校組織運動會的運動員,經老師同意後投球,且球未擲出投擲區域,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而應由學校負賠償之責。
法院經審理認為,學校對於在校期間的未成年學生具有保護、管理的職責,學校在組織安排未成年學生進行集體活動時,應當採取合理措施,防止人身安全事故發生。當俞某隨裁判老師進入運動區時,在場老師無人加以勸止,進入後又未及時將其勸退,從而導致原告受到傷害。對此,學校應承擔沒有進行有效管理和採取防範措施的過錯責任。李某在學校組織下參加運動會,參加投擲鉛球比賽時未滿13周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他作為未成年鉛球運動員,在裁判員未加制止的情況下投擲鉛球,無法預料到投擲行為帶來的後果,應由小學承擔疏於組織管理的過錯責任。因此,原告要求小學賠償經濟損失的請求應予支持。原告在受傷後,精神上遭受一定的傷害,可酌情由被告小學賠償原告一定的精神損失費。對小學提出的原告俞某和被告李某也有過錯應承擔相應責任的主張不予支持。
【評析】
1.本案原告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出於好奇或是看熱鬧而隨老師進人鉛球運動區,這一行為本身不能說明其主觀上有過錯。而學校在組織學生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時,本身就負有防止他人人身損害事故發生的責任。鑒於本案原告進入運動區域老師未加阻止,亦未及時將其勸退,故該項目主持老師有一定過錯。對於原告的行為,學校負有過錯責任。原告的法定監護人是否應承擔責任呢?依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承擔責任。但本案原告的法定監護人在學校運動會期間不可能到現場進行監護,而且原告參加運動會受傷是由於學校未盡管理職責,未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而造成。因此,原告的法定監護人不應承擔民事責任。
2.被告李某在參加鉛球比賽時,未滿13周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他所參加的運動會是由小學組織舉辦的,他在投擲鉛球的指定區域內投擲鉛球時,在場的該項目的裁判老師既未將場內的非運動員勸離至安全區,又未對鉛球這一運動器械作必要的控制,更未制止李某在賽區有閑人的情況下投擲鉛球。因為裁判員是學校的老師,又是在學校的授權下負責該項目的裁判和安全工作的,所以李投擲鉛球致傷他人的責任應由小學負擔。
3.學校應承擔民事責任,作適當賠償。基於學校這個主體具有公益性、非營利、資金有限等特殊性考慮,適當是指與其履行能力相適當。從主體上說,學校一經批准設立,就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在民事活動中享有完全的民事權利,並履行應盡的民事義務。從法律責任上講,我國規定了實際賠償原則。所以這里的適當應該是指與過錯責任相適當,小學應根據其過錯責任的大小賠償受害人的實際損失。該小學對傷害事故的發生具有疏於管理的過錯責任,而且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法院判決由其承擔民事責任,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於法有據。
不知道你滿意不?
② 小學生校園安全事件真實故事
甘肅3名小學生掉入污水坑溺亡 校園安全引關注 摘自:蘭州晨報(2007-12-25) ----------------------------------------- 12月23日下午,張掖市海星雙語學校發生了一起事故,該校一年級的3名7歲小學生掉進學校的一污水坑導致死亡。 12月24日早晨,記者來到位於張掖市東門外的海星雙語學校,見到了3名死者的家長。據死者張凱(化名)的叔叔張某講,他7歲的侄子張凱在海星雙語學校的一年級讀書,由於該校是寄宿制學校,因此孩子兩三周才 回家一次,平時吃住都在學校。12月23日晚上10時許,他們接到學校的電話,稱孩子住院了,讓他們趕快到醫院,可是等他們急忙趕到醫院時,得知孩子已經死亡。他們了解到,孩子是當日下午掉進學校一個傾倒污水的坑裡淹死的。在現場,記者采訪3名孩子的家長時了解到,3名小學生都是該校一年級1班的學生,另外兩名死者分別是朱永(化名)和許強(化名)。 在一名學生家長的指引下,記者找到了位於該校教學樓後的「肇事」污水坑,看到該坑直徑不到兩米,用一根木棍預測了一下,大約有1.5米深。據孩子的家長們反映,學校的這個污水坑沒有採取任何防護措施,事情是12月23日下午發生的,他們在晚上才接到學校的電話,學校是如何打撈救援的他們一概不知。而且事情發生後,只有學校的幾名老師陪伴他們,卻沒有相關負責人前來協商處理。 據記者了解,事發後,該校學生已經停課。在該校一間辦公室,甘州區上秦鎮、教育和公安部門的有關領導正在對該事件進行調查。該校負責人已經被公安機關控制。 河南一小學生上課時被歹徒砍頭 校園安全成焦點 -------------------------------------------------------------------------------- 2001年3月23日17:11 ChinaRen新聞中心 新華網鄭州3月23日電 河南省安陽縣許家溝鄉崗西村小學一年級學生劉輝,日前在學校上課時,被闖入的歹徒用利斧沖脖頸連砍7下身亡,至今兇手未抓捕歸案。學生在校的安全問題再次成為當地學生和家長議論的焦點。 3月17日,記者來到劉輝的家中。劉輝的媽媽因傷心過度至今卧床不起,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劉輝的爸爸一大早就到鄉教管站交涉此事還沒有回來。奶奶王多的哭著說:「俺與兇手劉貴林是鄰居,平常關系很好。因為俺家蓋房下地基高,貴林通過他堂哥想讓俺降兩磚,俺沒有同意,但也沒有吵架。事發頭一天,他家還來還借的煤球,晚上劉輝還到劉貴林開的小賣鋪買了一條煙,誰知道他竟對孩子下毒手。」 劉輝的同班同學劉彩麗和劉鵬超戰戰兢兢地向記者介紹了案發當天的情況。劉彩麗說:「那天上語文課,劉貴林來找馮艷娥老師,說『你媽來找你,叫你趕快回去』,老師就讓我們寫字,她走了。後來劉貴林叫劉輝出去,劉輝不去,他就把劉輝拽出去,把門關上了。我們隔著窗戶看,劉鵬超在外面看。我們聽見劉鵬超喊『劉輝要不中了』,看到滿地都是血。我嚇哭了。劉振華還去拉劉輝的胳膊,說『劉輝劉輝你起來』,結果劉輝的頭掉開了。」劉彩麗還說,今天劉振華聽說記者問劉輝的事,嚇得在家直哭,不敢出門。 劉鵬超說:「我看見劉輝出門想跑,劉貴林一把拉住他,將他的頭往牆上撞了好幾下,(死後發現劉輝頭上有四個窟窿)。然後劉貴林把劉輝按在地上,從包里掏出斧頭,就這樣一下一下往劉輝的脖子里砍。」劉鵬超揮著手比劃著,哭出聲來。 據介紹,劉貴林行凶殺人後,拎著斧頭下樓,與正上樓的校長徐富貴走了個對面。校長看他滿臉滿身是血,問了句「貴林你幹啥」,劉貴林沒吭聲,徑直下樓走了。校長上樓看到兇殺現場,沒有呼喊阻攔罪犯,也沒有報警和救人,而是等劉貴林走後才跑到村支部匯報,當村支部成員趕到兇殺現場打「110」和「120」時,兇手早已逃之夭夭。 村民們憤慨地說,小孩當天下午就埋了,可過了3天,學校也沒有一個人來家問問啥情況,安慰安慰家屬。後來村幹部做學校的工作,他們才來看看就走了。至今校方和當地政府未對此事做出任何解釋。 學生家長劉金旗說,劉輝死後,劉彩麗和劉振華坐在汽車里路過學校門口都嚇得趴在座位上不敢抬頭。兩個孩子經常半夜做噩夢,正睡著就突然大哭著坐起來。他只好買了安神定氣的葯給孩子吃,並給孩子轉了學。現在,崗西村小學規定,誰轉學不僅學費不退,還要給學校交一定的損失費。村民劉明的說:「我的孩子在這個學校三年級上學,家長一年交200元學費,孩子在學校里教師就應該負責。劉輝的死學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鄉里、村裡、學校的態度讓人寒心。」 據了解,崗西村小學門衛管理鬆散,村裡人和外來人進出非常隨意。身為一年級班主任和語文老師的馮艷娥,經常上課時脫崗辦私事。劉輝被殺後,學校沒有清理兇殺現場和安撫學生,馮艷娥還在繼續授課。在家長們的強烈要求下,學校才草草沖洗了血跡斑斑的地面,更換了一年級的教室,暫停了馮艷娥的課。 記者走進崗西村小學,一進大門是一個深50米的院子,院子後部坐落著一座兩層教學樓。劉輝的教室在二樓,門正對著樓梯口。一上樓梯,就能看見地上依稀可辨的大片血跡,牆上的血跡沒有清理,噴濺的血有1米多高。教室後牆的《學習園地》赫然寫著「一、不要到危險的地方去;二、不要玩火不動電;三、不爬牆頭和樹枝;四、處處要注意安全。」記者要求采訪校長,卻被告知「找不到校長」。
希望採納
③ 安全教育故事
安全要注意
有人問古希臘思想家阿那哈斯:「什麼樣的船隻最安全?」 阿那哈斯說:「那些離開了大海的船隻。」不走路才不會摔倒,不航行,才沒有危險。但船一離開大海,也就沒有了存在的價值。
梯子
在青島啤酒集團車間的一個角落,因工作需要,工人要爬上爬下,因此放置了一個活動梯子。用時,就將梯子支上 ,不用時就將梯子移到拐角處。為了防止梯子倒下砸著人,工作人員特意在梯子旁邊寫了一個小條幅:注意安全。
這件事,誰也沒有放在心上,一晃幾年過去了,也沒有發生梯子倒下砸著人的事。
前一段時間,外方來洽談合作事宜,他們留意到這個梯子和梯子旁邊的小條幅,駐足良久,外方一位專家提議將小條幅修改成這樣:不用時請將梯子橫放。
這一改,效果大不一樣。這兩個條幅都在講注意安全生產,區別在於:前者僅僅是提醒,後者則把梯子倒下砸人的潛在危險徹底排除。
安全生產,追求的是細節的本質安全。
④ 關於小學生交通安全的事例
小學生演講稿
她,本是一個活潑開朗、天真可愛的小女孩,和其它的小朋友一樣擁有幸福快樂的童年,擁有燦爛的微笑,可就是在她與同伴過馬路的一剎那,就在司機沒有集中精力開車的一瞬間,在這觸目驚心的一刻,車從她的腿上一下子碾了過去,鮮紅的血跡染紅了馬路,劇烈的疼痛使她暈了過去,失去了知覺,醫生對她的父母說:「要命還是要腿!」她的家人為了讓她活下去,只好讓醫生為她做了截肢手術,同時這場車禍的肇事者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劇烈的疼痛使女孩從昏迷中醒來,她使勁睜開雙眼,朦朦朧朧中女孩下意識地摸摸雙腿,頓時眼前一黑,眼淚奪眶而出,大聲哭喊道:「爸爸媽媽救救我,我的腿呢?我的腿到哪裡去了?我的腿呢?」爸爸媽媽與女孩哭著抱在一起,一家人似乎已經絕望了。頓感天塌地陷,一切變得灰暗。
這些事例昭示著我們:要珍惜生命,珍惜健康,就要遵守交通規則,倘若沒有了健康的生命,我們就沒有了幸福,沒有了一切。生命屬於每個人的都只有一次,我們作為小學生,更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家庭的幸福。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樹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當我們徒步行走於人來車往的馬路時,請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在馬路上嬉戲打鬧;當我們過馬路時,多一份兼讓與耐心,文明禮讓互相尊重不闖紅燈,走人行橫道,絕不能為貪一時之快,橫穿馬路;這樣我們的人生才會美麗,我們的生活才會多彩,我們才會遠離悲傷。
同學們讓我們大家一起行動起來吧!大手牽小手,以自己的交通行為,影響周圍的人,使我們的社會形成一種文明交通的良好風尚。同時也使我們的生命之花開得更加鮮艷,更加美麗
⑤ 安全教育的小故事
所謂重大過失是相對於一般過失而言的,是指不但沒有注意到其身份或職務上的特別要求,而且未能預見和避免普通公民能預見或避免的事情,構成重大過失。 2000 年 9 月 22 日下午第二節課是某小學一、二年級的游泳課,該校體育教師丁某和黃某安排學生下水清理游泳池。當時,游泳池正在排水,但水仍有齊胸口深。丁某和黃某警告學生不要靠近排水口後,就走開了。突然,二年級學生岑某被卷進直徑約三十多厘米的池底排水口。半小時後,才將岑某救起,但由於窒息時間太長而死亡。本案小學一、二年級的學生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游泳池正在排水時讓一、二年級的學生清理游泳池有很大的危險性,這是普通公民都能預見到的,而丁某和黃某卻走開了,顯然丁某和黃某對事故的發生有重大過失。 案例二: 班幹部維持紀律造成損害學校承擔賠償 2003 年 12 月8日上午第四節課,某小學一年級(1)班學生在沒有教師在場的情況下做作業。教師在上課前曾到教室給該班學生布置作業,並讓各小組組長維持紀律。7歲的陳某在寫作業時,多次與同桌說話。陳某所在小組組長郭某(7歲)便拿起課本擊打陳某的頭部數下,致使陳某當場昏倒在地。事故發生後,學校立即派人把陳某送往醫院,經診斷為癲癇病(擊打行為系誘發因素)。陳某住院 45 天,其間花去醫療費、住宿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 7600 元。後因賠償問題未達成協議,陳某將學校和郭某及監護人訴至法院。
⑥ 小學生安全教育案例
同是學生被教師的課堂提問難住,甲、乙、丙三位老師的處理方式各不相同。
1、教師甲:(語氣很重,沖著該生)整天上課開小差,結果怎樣?這么簡單的問題都不能回答,太笨了!坐下!
2、教師乙:(生氣,但不表現出來)坐下。誰來幫他?
3、教師丙:(微笑、和藹地)別急,回憶一下,我們昨天學過的內容,當時你聽得很認真。想想,昨天××同學是怎樣回答的?
學生:(思索片刻,說出了與問題答案相關的一句話。)
教師丙:(很興奮)對呀!看來,你是很棒的!
學生:(體面地坐下,並投入到後面的學習中)
問題:就三位老師不同做法,談談你的看法。
[參考答案]:尊重、信任學生是新課改對教師的基本要求,當學生遇到困難時,教師就耐心點撥,鼓勵學生積極思考,而不能冷言冷語,甚至諷刺挖苦。
第三種方式最好。
⑦ 安全教育小故事
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
(1)注意力不集中。這是最主要的形式,表現為行人在走路時邊走路邊看書邊聽音樂,或者左顧右盼、心不在焉。
(2)在路上進行球類活動。小學生精力旺盛、活潑好動,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戲打鬧,甚至有時還在路上進行球類活動,更是增加了發生事故的危險。
(3)騎「飛車」。部分學生騎車技術也實在「高超」,居然能把自行車騎得與汽車比快慢,孰不知就此埋下了禍根。
2、交通事故的預防
(1)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不管是校內還是校外,發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識淡薄。作為一名在校大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是最起碼的要求。若沒有交通安全意識很容易帶來生命之憂。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識外,還必須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才能保證安全。以下兩點是大家必須掌握並要在日常生活中嚴格遵守的。
a.在道路上行走,應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靠右邊行走。走路時要集中精力,「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不與機動車搶道,不突然橫穿馬路、翻越護攔,過街走人行橫道;不闖紅燈,不進入標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險」等標志的地方。橫過馬路時須走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沒有天橋和地下通道的地方應走人行通道;在沒劃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馬路時要注意來往車輛,不要斜穿、猛跑;在通過十字路口時,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並遵守交通信號;在設有護欄或隔離墩的道路上不得橫過馬路。
b.乘坐交通工具。乘坐市內公共交通等車停穩後,依次上車,不擠不搶。車輛行駛中不得把身體伸出窗外;乘坐長途客車、中巴車時不能貪圖便宜,乘坐車況不好的車,不要乘坐「黑巴」、「摩的」,因為這些車輛安全沒有保障。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時必須遵守車站、碼頭和機場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3、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辦法
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生活、工作節奏也愈來愈快,汽車成了人們的主要工具,它給我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方便與快捷,在大家贊嘆社會進步、享受社會進步的同時,它也給我們帶來了災難,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消失在飛馳的車輪下,一個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轉眼破碎不堪。因此,我們要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駛,才能避免這些事故的發生,健康成長。
交通事故時時刻刻都會發生,它就像顆威力十足的炸彈,一時大意,這顆埋伏在我們生活中的炸彈就會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悲苦。我曾在報紙上目睹這樣一個驚心動魄的場面:走在男孩面前的是一位活蹦亂跳的女孩,頭上扎著一對粉黃的蝴蝶結,身穿一條漂亮的白紗裙,正准備過馬路,綠燈停了,紅燈亮了,男孩立刻停在馬路邊,小女孩卻飛快地向前沖。說時遲,那時快,一輛汽車正像箭一樣向小女孩駛來。司機來不及剎車,"嘭"的一聲,小女孩躺在地上,鮮血染紅了白紗裙,是那麼令人眩目。她"睡著"了,永遠不會醒來了……
她媽媽聞聲趕來,看到女兒冰冷的屍體,她失聲痛哭,含著眼淚說:"我的寶貝女兒啊,我只有你一個女兒。你去了,我該怎麼辦?你快醒來。"隨後,她媽媽當場昏倒了。交通事故是那麼可怕啊,一剎那間,就奪走了人的生命。
唉,一個春光燦爛的生命消失了,真令人悲痛。這悲劇是誰造成的呢?就是小女孩她自己,如果她遵守交通規則,這悲劇是不會發生的……真可謂是寧等三分,不搶一秒啊。我多麼希望時間能沖淡一切,讓小女孩的媽媽臉上浮出一絲微笑。所以我們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黃燈等,綠燈走。過馬路不要追逐,要一看,二慢,三通過。
「遵守交通規則,不亂闖紅燈。」是個很重要的問題,我們不僅要把這句話掛在嘴邊,還要把它深深地記在心上,把安全放在首位,讓事故的發生可能性變得越來越少。讓我們在安全的包圍下快樂、健康地成長,建設自己美麗的家園!
我們還要在班級宣傳欄或展覽欄上,多貼一些遵守交通、不亂闖紅燈等之類的警告語,讓同學們更好的明白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學校了也可以請來警察叔叔,給同學門上關於交通的課,使同學們更好的知道交通對人類的幫助……
讓我們遵守交通安全,把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這就是時代的呼籲!
⑧ 小學生安全故事有哪些
人的生命一去不回頭,有時就因為一場小小的安全事故,而讓自己葬送了專美好的生命。所以,屬讓交通安全銘記在我們心中。
有一次,聽說有學生自己過馬路,不聽家長護衛隊指揮,我就對班級學生進行了教育,通過舉很多交通慘劇,讓學生明白誰引起的交通事故?還是我們不遵守交通規則。有時為了節約時間而去違章行駛,最後釀成慘禍。看到這兒,不禁為這些違章的人感到可恥:為什麼這些人這么沒有良心,不但禍害了自己,而且還牽連了別人,無辜的人和你一同受罪。
後來上課的時候,我們編了道路交通安全順口溜,希望大家牢記心中:
紅燈停,綠燈行,
交通安全要牢記。
街頭標志要遵守,
警察手勢要看懂。
過馬路走人行道。
不守規則是非多。
現代交通的發達雖然給人們帶來了無盡的便利,但同時也增加了許多安全隱患。有人曾稱交通事故為「現代社會的交通戰爭」,交通事故像一個隱形的殺手,潛伏在馬路上等待著違章違規的人出現。因此,人們應當學會保護自己,要養成文明行車,文明走路的習慣。 讓我們警鍾長鳴。
⑨ 關於安全教育的作文 (小學)7篇
安全教育伴我成長太康縣城關鎮建南小學六1班 盧明陽 輔導老師 陳雅雪小時候,我們經常聽父母和老師不斷地講,安全是多麼的多麼的重要。放假時,老師更是對我們說:不要玩水玩火,假期要注意安全。出去玩時,父母反復對我們說:不要橫穿馬路,紅燈停,綠燈行,一定要注意安全。我們聆聽「安全」教育的次數太多了,有些同學就會不以為然,認為這根本是杞人憂天。但是,安全事故總是不停地發生,這方面的教訓是慘痛的。我曾經看到一個新聞:一群小孩子因為到河裡洗澡而溺水身亡;我還看到:一個少年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而變成終生殘疾,從此只能與輪椅為伴。難道你想小小年紀就離開人世讓父母為你而哭泣?難道你想終生殘疾讓別人照顧?難道你不想自由行動實現你的夢想?不,我們要讓自己的人生綻放光彩,要讓自己的人生幸福之花更加燦爛。首先,我們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跨欄,不搶道,過馬路一停二看三通過,這樣我們就不會出現交通危險了。其次,我們不玩水玩火,要知道水火無情。最後我們不要到危險的地方去,要學會自救和互救。我們要牢記父母和老師的諄諄教誨,讓安全教育伴隨我們成長,我們一定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網站工作室發表於 2011-11-14 16:20:01安全教育伴我成長太康縣城關鎮建南小學六2班 王瑞 輔導教師 楊俊靈安全,牽系著每一個人的生活。每當我走在上學、放學的路上,看到車水馬龍。人山人海的熱鬧場面,看到身邊飛馳而過的車輛,心裡就會產生恐懼感。每當想到一幕幕車毀人亡的畫面,我就十分緊張。大大家可能看到過這樣一個報道:2005年11 月14日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日子。山西沁園縣第二中學的幾百名師生正在馬路邊跑操,一輛大貨車像一個發瘋的惡魔沖向跑操的隊伍,隨著一聲聲慘叫,21個鮮花般的生命永遠離開了這個美好的世界。許多家長聽到噩耗,,一路呼喊著孩子的名字奔向現場。可是,任憑大人們怎樣撕心裂肺的呼喊,他們永遠也得不到回應。這血的教訓給多少家庭帶來痛苦,把多少幸福的家庭才散了呀!「紅燈短暫,生命無限。」「不怕百步遠,只怕一步險。」「紅燈無數次,生命只有一次。」是呀,紅燈會閃爍無數次,二人的生命卻只有一次。在我們學校,出了大門再往左拐就是一條東西走向的大馬路,由於南北走向的路是一條小路,在這兒沒有安裝紅綠燈,安全隱患不言而喻。據我所知,那裡已經發生過很多起交通事故了。為了保證我們小學生的安全,每天放學時都有交通警察在這個地方維持交通秩序。老師經常對我們進行安全教育,大大提高了我們的安全意識。現在,這兒的交通事故已經大大大減少了。為了讓我們的生命之花永遠綻放,為了讓所有美滿的家庭擁有美滿幸福,讓安全擁有伴隨你我他吧!網站工作室發表於 2011-11-14 16:20:12安全教育伴我成長太康縣城關鎮建南小學六2班 李彥萱 輔導教師 楊俊靈「你要珍惜生命,珍惜健康」。「要遵守交通規則,你也要認真學習交通法規,要增強安全意識。「父母常常教育我。」 但是,那次我卻忘記了父母的教誨。星期一,第二節課的上課鈴聲剛響,老師就把上星期的測試卷發下來了。我考了92分,全班第一名。我高興極了,一直盼望著下課鈴早點響。「叮鈴鈴……」終於放學了。我急忙跑下樓,沖出校門,來到馬路邊。那時是綠燈,馬路上的車來來往往,川流不息。我心急如焚的站在路邊,渴望「紅綠燈」快點變色。這時,我忽然發現來往的車輛少了,我沒顧得上看路燈就急忙朝馬路對面跑去。忽然,一輛汽車飛奔而來,我站在路中間嚇呆了,不知道往哪兒躲好。我嚇得頭上直冒冷汗,傻傻的站在那兒,兩腿不停地發抖。幸好司機及時剎住了車,不然……司機連忙下車,生氣地對我大吼:「你這位小朋友怎麼在路上亂跑?不要命了?」我看著他生氣的樣子,一句話也不敢說。停了一會兒,他又緩和了一下語氣問:「你怎麼樣?碰著了嗎?」我怯怯第說:「沒有,對不起……」我走在回家的路上,那一幕以偶只在我的腦海中浮現……這件事給了我一個深刻的教訓。從那次以後,我走在路上再也不敢違反交通規則了。點評李曼煜123 額 發表於 2014-2-19 19:21:55網站工作室發表於 2011-11-14 16:20:22安全教育伴我成長太康縣城關鎮建南小學五2 班 王夢月 輔導老師 安美玲從小時候開始,安全教育就時時刻刻出現在我的身邊,陪伴我一起成長。小時候,我和媽媽一起過馬路,在途中,媽媽說:「過馬路時要左右看一看,確定沒有車了再過去,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我聽了,很害怕,從此以後,我過馬路從不分心。漸漸地,我長大了,懂得了更多的安全知識。但是有時也會犯下錯誤。有一次,我洗過手,沒有擦,就觸摸電線,於是觸電了。我怕了,連忙拿開了濕手。看來,沒有安全知識還真不行呀!在學校里,老師也教育了我許多安全知識,「校園安全謠」裡面介紹了許多安全知識,讓我又長了一回見識。如:過馬路,眼要明,一路縱對靠右行,車輛靠近早避身,舉手行禮表深情。拐彎處,莫急跑,以防對方來撞到,夜晚走路更小心,不碰牆壁布碰釘。風塵揚,護眼睛,塵埃進入需冷靜,輕柔慢擦手洗凈,情況嚴重找醫生……安全重於泰山,我們要學好安全知識,用好安全知識。因為只有安全了,生存才會擁有希望,生命的價值才有可能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