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義務教育音樂課程基本理念是哪些
義務教育音樂課程基本理念:
1、以音樂審美為核心
2、興趣愛好為動力
精選音樂教材,採用集體合作的形式來教學,鼓勵學生,認識音樂學習的價值
3、面向全體學生
使每一個學生的音樂潛能得到開發,並使他們從中受益。音樂課的全部教學活動應以學生為主體,師生互動,將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和音樂活動的參與放在重要的位置。
4、注重個性發展
每一個學生都有權利以自己獨特的方式學習音樂,享受音樂的樂趣,參與各種音樂活動,表達個人的情感。要把全體學生的普遍參與和發展不同個性的因材施教有機結合起來,創造靈活多樣的教學形式,為學生提供發展個性的空間。
5、重視音樂實踐
音樂課的教學過程就是音樂藝術的實踐過程。因此,所有的音樂教學領域都應重視學生的藝術實踐,積極引導學生參與各項音樂活動,將其作為學生走進音樂,獲得音樂審美體驗的基本途徑。
6、鼓勵音樂創造
小學音樂課程中的音樂創造,目的在於通過音樂豐富學生的形象思維,開發學生的創造性潛質。對音樂創造活動的評價應主要著眼於創造性的活動過程。
7、提倡學科綜合
音樂教學的綜合包括音樂教學不同領域之間的綜合:音樂與舞蹈、戲劇、影視、美術等姊妹藝術的綜合;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綜合。
8、弘揚民族音樂
應將我國各民族優秀的傳統音樂作為音樂課重要的教學內容,通過學習民族音樂,使學生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增強民族意識和愛國主義情操。
9、理解多元文化
世界的和平與發展有懶於對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強調弘揚民族音樂的同時,還可以開闊視野,學習、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國家和民族的音樂文化,通過音樂教學使學生樹立平等的多元文化價值。
10、完善評價機制
應在體現素質教育目標的前提下,以音樂課程價值和基本目標的實現為評價的出發點,建立綜合評價機制。評價應包括學生、教師和課程管理三個層次,可採用自評、互評和他憑等多種形式。
2. 請問,小學音樂教育法的一般教學法,內容,教學組織形式及小學音樂課怎麼上
一、講授法
教學方法有很多種,基本方法之一:就是講授法。教授法又稱「口述教學法」。
二、演示法
演示法是教師展示實物、圖片等教具進行示範性演唱或採用現代化視聽手段,指導學生獲得感性知識的一種教學方法。
三、討論法
討論法是在教師指導下,學生為教學中的某一問題,各抒己見,展開討論,直至問題解決的教學方法。在教學中,討論法能更好地發揮學生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有利於培養他們獨立思考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和創造精神,能促進他們靈活地運用知識,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如:對歌曲演唱的處理分析、音樂欣賞作品的理解、形體律動的動作分析、旋律創作的研究等等,都可以採用討論法。運用討論法事先要有充分的准備。教師提出問題,並做好一定的知識准備,以便不失時機的啟發、引導、解答學生的有關問題。討論的題目要具體、明確。教師要引導學生圍繞問題中心討論,並鼓勵學生大膽發表意見,積極參與討論。討論後要有小結。教師對學生討論中的各種意見,要進行辨證的分析,作出科學的結論和評價,允許學生保留自己的意見。
四、情境法
情境法是遵循反映論的原理,充分利用形象,創設具體生動的情境,激起學生學習情緒的一種教學方法。情境法是融情、言、行為一體的教學法,是與音樂教學的特徵相吻合的。在音樂教學中,學生對音樂的感受、理解往往需要藉助情境,通過具體生動的形象引起學生的內心共鳴,從而用歌唱、奏樂、動作等把它表現出來。人們常說:以情帶聲,以聲傳情,就說明「情」在歌唱中的重要意見。情境法在音樂教學上的途徑有:創設圖畫再現情境,扮演體會情境,語言描繪情境,音樂渲染情境等。
3. 中小學音樂欣賞教學包括哪些內容
一、音樂課堂教學評價內容
音樂教學評價,就是針對學校音樂教育目標和音樂教師角色的重新定位,運用現代教育理論和技術對音樂教師的教學工作質量進行整體的價值判斷,也為音樂教師的專業發展提供了有效的指導。課堂音樂教學,是音樂教師評價內容中的一個主要方面,通過課堂音樂教學評價,能檢驗音樂教師的教學水平、專業知識水平、音樂能力的高低、職業風范、人格魅力等各方面的素質。音樂課堂教學評價的內容,應該圍繞音樂教師組織學生活動,在教學活動中學生是否能實現有效的音樂學習,有多少學生在多大程度上實現有效的音樂學習來展開。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一)評教學目標,注重全面性
教學目標是教學的出發點和歸宿,它的正確制定和達成,是衡量一堂課好壞的主要尺度。首先,從教學目標制定來看,要看是否全面、具體、適宜。全面,指能從知識、能力、思想情感等幾個方面來確定;具體,指知識目標要有量化要求,能力、思想情感目標要有明確要求,體現學科特點;適宜,指確定的教學目標,能以課程標准為指導,體現年段、年級、單元教材特點,符合學生年齡實際和認識規律,難易適度。在教學各環節的實施中,教師不僅能夠關注「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隱性與滲透性目標的達成,也特別注重「過程與方法」顯隱兼顧目標的貫穿,更注重「知識與技能」顯性目標的落實,在把握尺度、遵循學生認知規律、引導學生自主學習,激發音樂學習興趣、體驗學習音樂快樂,在著眼於學生四個音樂能力的培養和發展方面,能夠做到讓三維互伴互隨,相互滲透,體現出教學目標具體化、可行性、可操作、可檢測強的特點。
(二)評教材處理,注重創造性
首先要看教材的組織、處理是否精心。教師是否能根據教學目的、學生的知識基礎、學生的認知規律以及心理特點,對教材進行合理的調整與充實,是否加強了方法、應用、探究等方面的內容以及學科間的整合和綜合。
(三)評教法運用,注重有效性
從教師對教學方法選擇與運用的角度,評議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所採用的方法是否能從本年級學生心理特點出發,創設問題情境,引導學生積極思考,從而培養學生的能力,最大限度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評價教師對來自課堂中的各種信息做出了何種評判,形成了何種反饋,又是如何處理這些反饋的信息的。
(四)評學法指導,體現學科性
評課除了要觀察教師怎麼教之外,還要看教師如何指導學生學。例如,考察教師能否從學科內容與特點著眼,針對學生的年齡差異、心理特徵、學習基礎、學習方法、學習能力、思維特點、學習修養、學習環境和條件等方面對學生學習進行相應的指導。再如,考察課堂能否建立和形成發揮學生主體性的多樣化的學習方式,以促進學生主動地、富有個性化地學習。
(五)評教學過程,突出合理性
教學目標是通過教學程序完成的。教學目標能不能實現,要看教師教學程序的設計和實踐是否科學。教學程序評價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1.看教學思路設計
2.看課堂結構安排
(六)評教師的教學基本功
教學基本功,是教師上好課的重要因素。通常,教師的教學基本功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板書。2.教態。3.語言。4.專業: 5.操作。6.評價。
(七)評學生能力培養
在評課過程中,還要注意考察教師對學生能力培養的狀況。在具體實踐中,要注意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是否為學生創設了良好的問題情境,強化了問題意識,激發了學生的求知慾;是否注意挖掘學生內在的因素,並加以引導、鼓勵;是否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思維習慣,教會學生從多方面思考問題,多角度解決問題的方法等。
(八)評教學效果,注重實效性
評價教學效果,要看教學內容的完成程度、學生對知識的掌握程度、學生能力的實現程度、學生思維的發展程度等。進行評課,著重要看教學是否注意聯系學生生活的實際,從而使學習變成學生的內在需求;是否注意挖掘教學內容中的情意因素,做到知、情、意結合,使學生情感的需要、自我實現的需要得到滿足;是否堅持因材施教,讓每一個學生得到其原有基礎上的最好發展。同時,每個學生都有他的閃光點,都有自己獨特的見解,因此還應該關注教學是否面向全體學生,是否關注學生的和諧發展,是否關注學生的可持續發展。
二、課堂評價的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
音樂課程評價應有利於學生了解自己的進步,發現和發展自己的音樂潛能,建立自信,促進音樂感知、表現和創造等能力的發展,為進一步提高其文化素質及價值判斷能力,樹立社會責任感,培養人生規劃意識等提供有益的參照;有利於教師總結經驗,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有利於學校加強、改進、提高音樂教學工作,促進課程改革朝著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方向發展。
(二)科學性原則
評價指標的確定和評價方法的選擇,應以音樂學科的特點和不同教學模塊的內容標准為依據,體現普通高中音樂課程的性質,符合高中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及音樂審美教育的客觀規律。
(三)整體性原則
無論是評價學生、教師,還是學校音樂教育工作,都應從整體著眼,涵蓋課程目標的各個層面和教學的各項內容。對學生、教師、學校的評價,要用科學的態度、發展的眼光,從不同階段的回顧和對比中,肯定其進步與發展,指明其努力方向,使評價起到激勵和促進作用。
(四)可操作性原則
評價的指標和方法要簡便、明晰、易於操作和推廣。根據音樂教學的特點,應將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把評價融進教學的全過程,使自評、互評和他評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生動、活潑、民主、和諧的良好評價氛圍。
4. 小學音樂新課程教學法的內容簡介
《小學音樂新課來程教學法》自是根據《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准(實驗稿)》的精神,結合實驗區的教學實踐,由國家音樂課標研製組專家和實驗區優秀教研員、一線優秀教師撰寫的。內容包括中外音樂教育發展狀況,音樂課程基本理念,音樂課程標准與小學音樂教學大綱的比較,小學音樂新課程實驗教材編寫理念與特色分析,小學音樂教學領域,教學設計,教學策略與學習方式,音樂教學與現代教育技術,小學音樂教學評價,新課程與音樂教師素質等十章。
5. 中小學音樂教師應以怎樣的教育教學理念培養學生
培養對音樂的美感,而不是對音樂沒有感覺;
培養對音樂的陶醉,而不是對音樂的內難受容;
培養對音樂的整體認識,而不是專精於一種樂器、一種風格。
多以優美動聽的音樂熏陶學生,而不是以躁動激昂的音樂刺激學生。
你應該成為學生的精神啟蒙導師,做到學生因為你而一生喜歡上了音樂,而不是僅僅完成教學任務。
不需要有什麼明顯的教學成果,只要在學生的心中種下音樂的種子,讓他們日後自己去生根發芽。一切的一切,皆要讓學生真正的愛上音樂。
能做到這一點,以後你的學生大多都會成為音樂家,或者是有音樂才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