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學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進度表
根據「義務教育法>>,可以寫。
承人民
號52
「中國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由中華民國總統人民共和國的中國10第二十二屆全國人民國會常設委員會修訂並通過了2006年6月29日的會議上,將現在被修訂強制教育法「中國人民共和國,」自9月1日公布,2006年將來到生效
義務教育法「中國人民共和國人民中華民國
2006年,胡錦濤主席2011年6月29日
</ (1986年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06年由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
目錄
BR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學生
學校
章老師
章教育教學
第一章第七的法律責任,以確保撥款用於 BR />第八章附則
總則
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質量全國,按照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公共福利的國家必須受到保護。
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取學費,雜費。
國家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確保落實義務教育制度。
條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全面的適齡兒童和青少年的道德,智力和身體發育,培訓的理想場所,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是一個公民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富,宗教信仰,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和青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確保及時登記並完成義務教育。
實施義務教育按照法律規定學校應按照規定的標准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社會組織和個人應該是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
根據國務院及以上縣級人民政府政府應該是合理的教育資源分配,並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的學校條件,並採取措施保護農村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義務教育的實施,保護家庭經濟困難和殘疾的適齡兒童和青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國家組織和鼓勵經濟發達地區支援經濟欠發達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第七條實施義務教育,國務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直接領導下的中央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
教育行政部門的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實施義務教育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負責義務教育實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
第八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導機構在執行法律,法規,教育和教學質量,以及強制性監管條件的均衡發展,督導報告向公眾義務教育。
第九條任何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有違反本法或者提出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的權利。
發生違反本規定中的一件大事,妨礙義務教育實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領導責任中的教育管理部門,人民的政府還是人民政府負責的人應該辭職。
條社會組織和個人都做出卓越的貢獻在實施義務教育中,人民的政府在所有水平和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學生
第十一條誰年齡達到了6個孩子,他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有孩子,可推遲到七歲。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延緩入學或者請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交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適齡兒童,少年高考的第12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或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或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工作,地方政府應當平等地獲得義務教育的條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政府
縣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教育?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13條人民的政府的縣級行政部門的教育和鄉鎮人民的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上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和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採取措施防止學齡兒童輟學和青少年。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的
第十四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批準的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收適齡兒童,少年的社會組織,藝術,體育和專業培訓,應確保已登記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自己實施義務教育,須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一章學校
第15個地方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因素,如適齡居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兒童,少年及分銷,國家有關法規,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新建居民區需要設置學校,它應該是附近的同步。
學校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學校標准,以滿足教學的需要;選址要求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建設標准,確保學生和工作人員的安全。第17條
縣政府設立寄宿制學校,保障適齡兒童居住分散,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第十八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人民政府根據與經濟發達地區設置接收少數民族適齡兒童,少年的學校(班)的需求。
第19個地方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根據需要設置相應的實施特殊教育學校(班),視力殘疾,聽力語言殘疾和智力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的特殊教育學校(班)應當具備適應殘疾兒童,少年學習,康復,的特點,生活場所和設施。
普通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青少年的常規類,其學習,康復幫助。
文章20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要實施義務教育,設立一個專門的適齡青年,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嚴重行為不當。
第21未能完成義務教育的青少年罪犯和未成年人應應確保義務教育經費由人民政府採取強制措施
上述第二十二條縣級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辦學條件差距。學校,而不是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為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人民政府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在公立學校的變化的性質改變或掩飾
第23人民在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依照法律,在學校附近維持秩序,保護學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教師,學校和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應急機制,安全教育學生,加強管理,及時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的發生。
地方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定期檢查校舍安全,需要維修,改造的,及時維修,改造。
學校是故意犯罪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或者不適合義務教育,不得被聘用為工作人員。
第二十五條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費的好處,或出售給學生或變相推銷商品,服務
學校實行26條校長負責制。總統應該符合國情的就業。縣政府依法任命的主要教育行政部門。
第二十七條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章老師
第二十八條教師享有法律權利和履行的義務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為人師表,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
全社會應當尊重教師。
第二十九條教師在教育和教學,應該是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能力,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教師應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學生可能不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行為對人類尊嚴的侮辱,不得侵犯學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第三十條教師應當取得國家規定的教師資格。
國家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定位系統教育教師。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
第31各級政府,以保障他們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改善教師的工作和生活條件;改善農村教師工資經費保障機制。
教師應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平均工資水平。
特殊教育教師享有特殊崗位補助津貼。教師在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工作,到艱苦貧困地區享受補貼。<BR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教師培訓,採取措施發展教師教育。 />縣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均衡配置本行政區域內的?學校師資力量,組織校長,教師的培訓和流動,加強對薄弱學校的建設。
第三十三條國務院和地方政府各級鼓勵和支持城市學校教師和高等學校畢業生到農村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義務教育
國家高等教育畢業生,鼓勵志願者到農村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缺乏教師的學校。縣委,縣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認定其教師資格,任教時間計入工作中。
章教育
第三十四條教育和教學應符合所有學生,教學,德育,智力,體力,審美等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注重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第三十五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適齡兒童和青少年身心發展的情況,並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教學制度,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改革考試制度提高高中入學的方式,促進素質教育的實施。
學校和教師按照確定的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符合國家質量要求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國家鼓勵學校和教師採用啟發式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36所學校,應該是擺在首位,在教育教學中的德育教育,開展活動的社會道德實踐與學生的年齡,學校,家庭,社會交往與思想道德教育體系,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習慣的形成。
文章37所學校應保證學生的課外活動,並舉辦娛樂等課外活動。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當為學校的課外活動提供便利。
第38本教科書,按照國家的教育方針和課程標准編寫,內容要簡單,選擇必要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經濟實用,保證質量。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科書審查人員,不得參與或者參與編寫教科書變相。
第39的國家教材體系。教科書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驗證方法。
未經批準的教科書不得出版,可選。
第四十條教科書由國家價格主管部門理事會結合的出版行政部門的基準價按照低利潤。價格管理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人民政府政府在配合的出版行政部門的零售價的原則確定按照基準價確定。
條國家鼓勵教科書循環。
章第42條,以確保資金被納入國家義務教育財政保障范圍,義務教育經費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規定的規定予以保護。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將納入預算義務教育按照教職工編制標准,工資標准和學校建設標准,學生人均公共資金標准,全面和及時撥付義務教育經費,確保學校正常運轉的校舍安全,確保教職工工資按照規定支付。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用於實施義務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應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的比例,以保證在按照義務教育費用的學生的平均數量的逐步增加,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共資金逐漸增加。
第43所學校,每名學生的基本標準的公共資金,由財政部門開發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上及時調整。制定,調整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准,應當滿足教育教學的基本需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人均標准低於國家標準的學校學生發展的公共資金。
特殊教育學校(班),每名學生的公共資金應高於普通學校的學生,人均均公用經費標准。
第四十四條義務教育經費實行國務院和各級地方政府有責任分擔負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制度的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要求的分項目,由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的要求,按比例分擔各級
政府。各級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兒童,少年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生活費。
義務教育由國務院
第四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財政預算義務教育經費分開
縣級政府預算,除向農村地區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應當均衡安排義務教育
第四十六條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中央政府的規范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規模和規范專項轉移支付,支持和引導地方各級政府增加教育的責任義務教育各級地方政府以確保按照義務教育的規定,上級人民政府轉移支付的義務教育。
第四十七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專項資金,支持農村,少數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第四十八條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義務教育,鼓勵按照國家有關基金會管理的規定設立義務教育基金。 BR />第49條義務教育經費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用於義務教育,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義務教育經費,不得以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
文章50,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和統計公告制度的資金的審計監督。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51條有關部門的州立理事會和地方政府各級違反第六章的規定下提供不履行強制教育保護職責的資金,責令改正的州立理事會或的更高當地人民的政府,情況是嚴重的,對直接負責人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給予行政處分,依法。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
52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或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一)不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調整學校的設置規劃;
(二)學校建設不符合規定的教育標准由國家的選址要求和建設標准;
(3)未能檢查校舍安全,定期和及時維修,改造; <BR / (D)不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依照本法的規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的,責令限期改正公共
53條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門譴責,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人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給予行政處分:
(一)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
(二)改變或者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變相
縣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沒有採取措施組織適齡兒童或少年的教育或鄉鎮人民政府。是誰或者防止輟學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54條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和按照審計機關的職能和職責,責令改正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人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侵佔,挪用義務教育經費;
(二)非法向學校或攤派費用。
文章義務教育學校或教師違反教育法教師法55條,按照「教育法」的有關規定,的教師處罰法。
第56條學校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的,責令退還所收費;縣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直接受益的學校賣給學生或變相推銷商品,服務,教育和縣委,縣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負責人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科書審查從事未經批準的參與教科書編寫的,由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教育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根據的職責和權力,應給予行政處分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
第5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縣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
(一)拒絕接受;
(B)分為重點班和非重點班,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普通班;
(三)違反本法規定開除學生的規定;
(四)未經批准使用的教科書。
>文章58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沒有正當理由不發送給適齡兒童按照本法的規定,未成年人誰收到強制教育,教育管理的當地鄉鎮人民的政府或縣政府部門的批評和教育,並責令限期改正。
細則第59條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脅迫或者誘騙
( )須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和青少年的學校,輟學;
(二)非法僱用應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三)出版的教科書,而不法律批准。
第60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61條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年輕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62條社會團體或個人舉辦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推廣實施該法的有關規定,在按照民辦教育,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情況下,不提供適用本法。,
第六十三條本法自2006年9月1日生效。
可以選擇三
Ⅱ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各項指標標準是什麼
根據《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各項指標標准如下:
第六條資源配置評估通過以下7項指標,重點評估縣域義務教育學校在教師、校舍、儀器設備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時評估這些指標的校際均衡情況。具體包括:
(一)每百名學生擁有高於規定學歷教師數:小學、初中分別達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二)每百名學生擁有縣級以上骨幹教師數:小學、初中均達到1人以上。
(三)每百名學生擁有體育、藝術(美術、音樂)專任教師數:小學、初中均達到0.9人以上。
(四)生均教學及輔助用房面積:小學、初中分別達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五)生均體育運動場館面積:小學、初中分別達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六)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小學、初中分別達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七)每百名學生擁有網路多媒體教室數:小學、初中分別達到2.3間以上、2.4間以上。
每所學校至少6項指標達到上述要求,余項不能低於要求的85%;所有指標校際差異系數,小學均小於或等於0.50,初中均小於或等於0.45。
第八條教育質量評估通過以下9項指標,重點評估縣域義務教育普及程度、學校管理水平、學生學業質量、綜合素質發展水平。具體包括:
(一)全縣初中3年鞏固率達到95%以上;
(二)全縣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95%以上;
(三)所有學校制定章程,實現學校管理與教學信息化;
(四)全縣所有學校按照不低於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
(五)教師能熟練運用信息化手段組織教學,設施設備利用率達到較高水平;
(六)所有學校德育工作、校園文化建設水平達到良好以上;
(七)課程開齊開足,教學秩序規范,綜合實踐活動有效開展;
(八)無過重課業負擔;
(九)在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中,相關科目學生學業水平達到Ⅲ級以上,且校際差異率低於0.15。
以上9項指標均要達到要求。
擴展資料: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基本目標是:
每一所學校符合國家辦學標准,辦學經費得到保障。教育資源滿足學校教育教學需要,開齊國家規定課程。教師配置更加合理,提高教師整體素質。學校班額符合國家規定標准,消除「大班額」現象。率先在縣域內實現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縣域內學校之間差距明顯縮小。
到2015年,全國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3%,實現基本均衡的縣(市、區)比例達到65%;到2020年,全國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實現基本均衡的縣(市、區)比例達到95%。
Ⅲ 營山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存在哪些問題
1、校點布局與人口分布、地域不協調。農村學校規模小,辦學成本高;主城區回的學校大班答額現象較為突出,城市規劃中教育發展空間考慮不夠。隨著村小的撤並,建立中心校和寄宿制學校後,更多的學生上學要走幾公里至10多公里不等。鄉村地區將逐步撤消規模小、生源少的校點,加上外出務工人員的增加,學校住宿壓力也在不斷增加。
2、學校師資失衡嚴重,教師流失現象在不斷增加。2004-2008年,某縣流失中小學教師共計232人,流失比例達9%。其中,本科學歷的佔86%,中、高級職稱的佔80%,且以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居多。縣與縣之間教師工資收入差距大是教師流失的根本原因--實行績效工資後,縣域內教師待遇基本均衡,但縣與縣之間的差距卻非常大。
3、農村學校配套設施落後。一是運動場地面積不足。二是器材配置標准不適合新課標要求,實驗設備缺少和陳舊,缺少「專業實驗人員」,教育技術設備還沒有進教室。三是師生住宿條件還需改善。
4、教育管理水平還需提高。縣域內教育的特色和學校發展特色不突出,缺乏教育文化底蘊。教育評估和質量檢測還需完善。
Ⅳ 某小學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前後對比報告 示例
強制性特來點:義務教源育法頒布1986規定:「國家學生接受義務教育免收學費。」小學,初中生仍需繳納一定的費用;修訂後的義務教育法規定,「義務教育實行不收學費。」法律形式保障義務教育義務教育基金開始這個春天的新機制,法律的形式固定。法,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學校應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設班和非重點班重點」-近年來出現的義務教育為「擇校熱」等新問題的發展,義務教育法將促進義務教育的要求,確定方向性的均衡發展。帶來高管將受到人民的處罰恨地方債券。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規定,學校不得收費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學生不得銷售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受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評估費收取學校。素質教育立法明確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進一步明確了義務教育的方針和目標。法律規定,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素質教育的實施,提高適齡兒童和青少年的教育質量在德,智,體全面發展的角度,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基礎的接班人。書面保證校園安全已發生法律學校安全事故,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將保障校園安全成為法律。
Ⅳ 您對學校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怎麼寫)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發發展教育是促進全名素質教育,和振興國家的培養人才的基礎!只有將教育,平等均衡發展才受益於人民,從而支持義務教育!
Ⅵ 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模式上,各省也呈現出不同的特色。
第一,部分省市採取擴展名校優質資源的方式。例如,浙江省以「公平、均衡、素質、質量、協調」十字方針為理念,以科學和諧發展為指導,在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過程中,勇於探索創新,通過「名校集團化」、「一校兩區」、鄉村「中心校」等多種辦學模式,通過城鄉一體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加強對薄弱學校的改造。張天雪:《區域教育均衡發展的實踐模式、路徑與政策理路》,《教育發展研究》2010年第22期。通過政策傾斜、經費傾斜等杠桿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實現。而上海對郊區農村相對薄弱學校委託中心城區的品牌中小學進行管理。
第二,部分地區通過制定、完善本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基本標准以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普遍把改善薄弱學校辦學條件作為當前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工作重點,如對校園校舍建設、師資配置等方面作出不同的量化要求。
天津市建立全市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現代化的辦學標准,2010年已有一半學校通過達標驗收,計劃到2012年底每一所學校都達到市政府確定的現代化辦學標准。陝西省加大投入,建設高標準的寄宿制學校,實現辦學條件基本均衡。遼寧建設了1000所農村九年一貫制標准化寄宿制學校,覆蓋了每個鄉鎮。
第三,部分省市將提高教師素質作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途徑。
山西省將工作重點放在提升教師素質上。在加強有效教研工作中,引導和指導各地因地制宜,創新機制,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特別是在農村,積極建立「聯片教研」制度,有效解決了農村地區教師素質較低、教育理念落後、學科結構不合理、教研活動不能有效組織等問題。浙江省開展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培訓,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培訓若干規定》,建立了全員覆蓋的教師培訓制度,突出教師的自主選擇性和培訓機構的競爭性,准備以5年為一個周期,以專業發展為重點,對中小學校校長和教師進行全員培訓。
部分地區還將區域內教師支教、教師交流等政策制度化,引導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如福建省組織縣域內教師在城鎮學校和農村學校之間合理流動。安徽省合肥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教師任教滿6年的必須輪崗,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第四,部分省市將規范辦學行為作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抓手。
規范辦學行為,是長期以來備受關注的問題。一些省市出台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緩解城市擇校問題等政策措施,一些不符合素質教育要求、違背教育規律的問題正在逐步得到糾正。山西、甘肅等省份均衡分配示範性高中招生名額以保證教育公平,解決「擇校」問題。山西省繼續實行和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名額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改革措施,將當地優質高中60%以上的招生名額分配到普通初中學校,指標分配要與初中辦學水平掛鉤。同時,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必須嚴格執行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招生范圍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嚴格限定,不得跨市招生。浙江、江蘇、河南、四川、重慶、貴州、寧夏、新疆、內蒙古等地以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為突破口,科學安排作息時間,努力確保學生睡眠時間和體育鍛煉時間。山東省構建起「政府主導、規范管理、課程帶動、評價引領、督導保障」的素質教育運行模式。
第五,許多地方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對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
重慶市將義務教育標准化完成率作為考核區縣黨政班子實績的重要指標。北京、遼寧、陝西、河南、江蘇、四川、廣西等地建立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表彰獎勵制度。2011年,晉中市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借鑒省內外先進經驗,制訂了「四化兩改」工作方案,即「辦學條件標准化、教師交流制度化、學校管理規范化、教育教學信息化和改造薄弱學校,改革招生制度」,特別是把義務教育幹部、教師交流制度化作為解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問題的根本性措施,以此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湖北省啟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行動計劃,以縣域為單位實施學校標准化建設、教師隊伍建設等工程。
Ⅶ 義務教育學校均衡發展檢查需要哪些准備
統一思想認識,把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擺上重要位置等。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把這項工作作為實現「兩基」之後義務教育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研究提出本地區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目標任務、實施步驟和政策措施。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積極爭取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建立和完善保障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公共財政體制的同時,立足於本職工作,通過制定和完善各項教育政策措施,努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7)實驗小學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自查報告擴展閱讀:
義務教育學校均衡發展要求規定:
1、發揮優質學校的輻射帶動作用,鼓勵建立學校聯盟,探索集團化辦學,提倡對口幫扶,實施學區化管理,整體提升學校辦學水平。
2、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統籌考慮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人民群眾的教育需求,以促進公平和提高質量為導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保障內容,提高保障水平。中央財政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義務教育投入。
3、推動辦學水平較高學校和優秀教師通過共同研討備課、研修培訓、學術交流、開設公共課等方式,共同實現教師專業發展和教學質量提升。
Ⅷ 初中學校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整改方案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實施方案(試行)
按照省政府建立和完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機制,保障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貫徹實施的要求,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特製定《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義務教育的工作重心轉變到辦好每一所學校,關注每一個孩子健康成長上來,進一步端正辦學思想,規范辦學行為,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全面實現教育發展縣域均衡化、學校管理規范化、教育設施標准化、教學手段現代化、教育質量優質化,努力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一)整體評價,全面考證的原則。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為評估對象和評估結論單位,對每所學校進行整體評價、全面考證。堅持質性評估與量性評估相結合,綜合運用資料查閱、現場查看、走訪座談、問卷調查、統計測算等多種評估方法,准確把握學校在全縣同一層次中的均衡度。
(二)以評促建,評建結合的原則。堅持完善「督政」與「督學」相配套,自我評估與督導評估相結合的工作摸式,將評估的全過程與指導被評估單位落實責任、查找問題、全面整改、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有機統一起來,創新工作,加快發展,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推進。
(三)公平公正,實用有效的原則。將督導方案的制定、過程評估的實施、督導信息的公開、督導結果的公示等嚴格置於社會監督之下,彰顯督導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充分發揮教育督導評估的導向引領作用,增強推進區域內教育均衡發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相對均衡,重在發展的原則。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中堅持運用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方法,依據國家《義務教育法》、《義務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宏觀評價學校的均衡狀況。評估過程中,要充分尊重區域發展的客觀差異,特別關注工作中的進步和變化,總結推廣先進學校的經驗,積極引導薄弱學校加快自身發展,力爭在較短時間內縮小差別,逐步實現高位均衡發展的目標。
三、評估指標體系與等級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在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方案的指導下,按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實施方案》開展評估。學校評估結果分別為四個等級:
優秀學校標准:評估要素達標率90%以上。
良好學校標准:評估要素達標率80%以上。
合格學校標准:評估要素達標率70%以上。
其他為不合格學校。
評估等級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凡評估當年適齡少兒入學率、鞏固率未達到100%、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教師嚴重違犯職業道德問題之一的學校,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次年重新評估)。凡自評不合格項目可以經過整改合格,但沒有按期整改合格的學校均不得評估為優秀等次。
四、評估對象、時間
(一)評估對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二)評估時間:xxxx年xx月底以前,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進行自評,自評結束後,要撰寫規范的自評報告,自評報告包括基本情況、義務教育指標的均衡狀況(按一級指標分塊撰寫)、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主要措施及成效、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整改辦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設想。自評報告以紙質和電子文檔兩種形式報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備案;xxxx年底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將進行階段性終結評估。xxxx年對階段性終結評估沒有合格的單位進行評估,同時,將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轉為常規督導評估工作,由縣政府教育督導室每三年開展一次評估,以促進教育的全面、協調和高位均衡發展。
五、評估程序
1、被評估單位匯報均衡教育情況,回答評估組成員的有關提問;
2、查閱與評估指標相關的文件資料;
3、召開座談會或進行個別訪談,進行問卷調查。
4、評估組對被評估單位各項評估指標的達到度進行綜合評議。
5、反饋評估結果及整改重點問題,並責令限期整改。
6、縣政府教育督導室起草督導評估報告,報經縣政府領導審定後,向接受評估的單位印發《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評估報告書》,同時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
六、評估結果應用
(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督導評估結果作為學校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二)鄉級政府依據評估結果適時調整和改進教育工作策略,促進本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三)學校應在規定時限內接受本方案規定的督導評估並達到合格以上等級,評估結果作為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綜合性表彰獎勵的重要條件;達到優秀等次且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監測水平居前列的學校,確認為「興山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單位」。
(四)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促進社會和公眾對義務教育的關心、支持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