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瓊台師范學院本科招小學教育的語文還是數字
學院來升為本科院校,不代表所有的源學生畢業就會獲得本科學歷。
你入學的時候考的是大專畢業就是大專,入學時考的是本科,畢業後才是獲得本科學歷證書。
你可以登錄學信網,注冊學生信息後去看一下自己的學歷是什麼。這些信息在報考的時候就是確定好的了。不會隨意變更的。
Ⅱ 海南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網登錄密碼忘記了~~~求解啊~~~悲催了~~~~
到你們學校教育處去問,是否購買了讀卡器,一般來說都可以找回密碼。
Ⅲ 我是海南省保亭縣南茂中心小學的一名六年級教師。如有縣教育局在的話,希望你們能把這學期的期末試卷給我
教育局的領導肯定會將試卷給你的,只不過不是現在,而是在考場內!孩子,要好好學習,靠行騙是不行的!路還十分漫長,你要一步一步踏踏實實的走,以後才能成材!
Ⅳ 海南省教育廳的計劃規劃
海南省教育廳關於發布《海南省教育科學
「十二五」規劃2013年度課題指南》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科)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各高等院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廳直屬各中學: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實施意見》和《海南省教育事業「十二五」規劃》的精神,更好地發揮教育科研的導向作用,引領我省廣大教育工作者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科學研究,提高教育科研的效率,促進我省教育事業的繁榮發展,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在廣泛徵求選題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2013年度課題指南》,現予發布。
請各單位(學校)按要求,積極組織,認真做好「海南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2013年度課題」的申報工作。於2013年6月1日前按照課題申報的規范格式提交。具體要求參看「海南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2013年度課題申報須知」(附件2)。
附件:1.海南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2013年度課題指南
2.海南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2013年度課題申報
須知」
海南省教育廳
2013年3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教育廳辦公室2013年3月26日印發
附件1
海南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
2013年度課題指南
《海南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2013年度課題指南》以省委、省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2010-2020)>的實施意見》和《海南省教育事業「十二五」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重點任務所涉及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重視以創新為導向的基礎理論研究,加強基於實證、可操作的決策研究,強化以標准和模式為主導的實踐研究,體現教育科學的戰略性、前瞻性。發布本《指南》,旨在幫助我省廣大教育工作者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回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民群眾關切的教育重點領域與關鍵環節問題,形成能夠促進海南教育改革發展的創意、經驗、模式、標准、政策、措施、理論制度等課題研究成果,以推動海南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為建設人力資源強省,加快國際旅遊島建設做出貢獻。
一、基礎教育研究
(一)新課程改革與實施評價研究
(二)中小學有效教學標准與評價體系研究
(三)中小學教學質量評價監控實踐研究
(四)高質量的課堂教學範式建構研究
(五)學科課堂教學的有效性研究
(六)中小學生校外學習狀況研究
(七)學科教學改革經驗與案例研究
(八)民族地區學生閱讀能力提升研究
(九)中小學生體育藝術文化特長培養研究
(十)中小學生學習能力和問題意識培養研究
(十一)海南義務教育輟學學生狀況調查與對策研究
(十二)海南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現狀和對策研究
(十三)農村中小學師資隊伍建設研究
(十四)名師、名校長培養機制研究。
(十五)綜合實踐活動基地建設研究
(十六)薄弱學校幫扶方式研究
(十七)學前教育課程規劃與實施研究
(十八)海南省學前教育管理與運行機制研究
(十九)海南特殊教育學校課程建設研究
(二十)殘疾兒童康復教育研究
(二十一)學校教育、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協調配合研究
(二十二)基於地域文化傳承的校本課程開發與實施研究
二、高等教育研究
(一)海南教師教育培訓一體化體系構建研究
(二)海南省高等院校專業設置管理機制研究
(三)研究生教學質量監測和保障機制研究
(四)海南省高等教育特色化辦學研究
(五)海南省高校社會實踐教學基地建設研究
(六)海南省高校實踐教學研究
(七)海南省高校中青年教師綜合素質提升研究
(八)十八大精神融入課堂教育教學過程研究
(九)教師資格證考試國際比較研究
(十)大學生社會責任感研究
三、職業教育研究
(一)海南職業技術教育發展戰略研究
(二)中高職院校社會服務能力研究
(三)職業院校學生專業技能培養研究
(四)職業院校學生文化素質教育研究
(五)中職學校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的實踐研究
(六)中等職業院校校本課程開發與實施研究
(七)中職學校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指導研究
(八)中等職業教育特色專業建設研究
(九)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校建設研究
四、中小學德育研究
(一)學校文化建設的研究與實踐
(二)班級文化建設的研究與實踐
(三)中小學德育系統管理研究與實踐
(四)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研究
(五)優秀班主任成長個案研究
(六)中小學學生社團建設研究
(七)新時期中小學生文明禮儀教育研究
(八)中小學中華傳統文化教育與校園文化建設研究
(九)海南紅色文化資源開發與利用實踐研究
五、心理、體育、信息教育研究
(一)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有效實施模式研究
(二)海南省青少年心理特點與教育引導研究
(三)「健康中國」背景下國民身體素質提升研究
(四)海南省少數民族體育文化遺產的挖掘與整理研究
(五)網路技術對教學教研方式的影響研究
(六)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網路化管理工作的探索與研究
六、比較、國防教育研究
(一)兩岸四地高校專業培養方案與課程設置比較研究
(二)兩岸基礎教育比較研究
(三)高校招生模式及考試制度比較研究
(四)大學生國家安全意識教育研究
附件2
海南省教育科學
「十二五」規劃2013年度課題申報須知
一、海南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課題面向全省擇優立項,凡我省尚未申報「十二五」規劃課題的教師均可按要求申報。申報課題的負責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不具備中級以上職稱的,須有兩名副高以上同行專家推薦。
(二)必須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指導課題的實施。不能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請。
(三)每一申請人不得同時申報兩項課題。以往承擔的省級課題必須按規定結題,未結題者不得申報新的課題。
二、課題申請人應根據《海南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2013年度課題指南》選題,選題應具有較大的理論價值、實踐價值和推廣價值。
三、申報單位和個人應依據要求認真填寫申報材料。相關表格可從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訓院網站「教育科研」的「相關表格」中下載。
四、申報工作由各市縣(單位)科研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各市縣教研機構、各級各類學校和個人申請承擔省級教育科學規劃課題,須經申請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由各市縣教育科研管理部門審核後,統一報送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直單位和個人由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後,直接報送省教育科學規劃辦公室;多單位合作承擔的課題,由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按程序申報。
五、報送的材料:《海南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課題立項申請·評審書》一式3份(同時報送電子版)。申請書一律用計算機填寫,統一用A4紙印製,裝訂成冊,並確保電子申報表與紙質申報表內容一致,准確無誤。
六、海南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2013年度課題申報受理時間從2013年4月10日起至6月1日止。
Ⅳ 我想考海南省特崗教師,不是師范專業,想報小學英語,但教師資格證上任教學科是心理健康教育,能報嗎
【】 你的問題。可以直接咨詢海南省教委的招生辦,就清楚了。
Ⅵ 海南省教育廳職改辦請問2011年中小學教師教育教
海南省一級乙等中學的教師評中一職稱,教育教學能力考試成績74分合格嗎?
Ⅶ 海南設有小學教育的高職有哪些學校
海南設有小學教育的高職的學校,
只有瓊台師范學院。
具體可詢問海南省考試局。
奔跑吧,兄弟。
祝你好運。
Ⅷ 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海南省中小學骨幹教師評選和管理辦法(試行)》等三個文件的通知的附件2
海南省中小學學科帶頭人評選和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貫徹教育部關於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精神,規范我省學科帶頭人的培訓和管理工作,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省建立中小學省、市縣兩級學科帶頭人制度。校級是否建立由其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學校的規模和需要確定。 第三條 選拔中小學學科帶頭人,應當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選拔條件和程序進行。
第四條 選拔省、市縣級學科帶頭人的范圍是:
(一) 省、市縣級學科帶頭人從本級中小學骨幹教師中選拔產生;
(二) 其他成績特別優秀的中小學專任教師、市縣教研員和教育教學管理人員,其中教育教學管理人員每周兼本學科課程須達到專任教師課時量的50%,教研員所佔比例不超過選拔名額的15%。
第五條 省級學科帶頭人一般占本學科省級骨幹教師的15%左右,市縣級學科帶頭人一般占本學科市縣級骨幹教師的20%左右。
第六條 省、市縣級學科帶頭人選拔條件
(一) 省、市縣級學科帶頭人入選的基本條件是:
1、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師德高尚,為人師表;
2、堅持在教學第一線工作,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及全省、本市縣的教育教學工作中表現和取得的成績突出;
3、具有團隊合作精神,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具有創新精神。
(二) 市縣級學科帶頭人選拔條件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者可推薦為市縣級學科帶頭人候選對象:
1、市縣級骨幹教師期滿考核合格;
2、對任教學科具有系統的、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能全面掌握任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並恰當運用;
3、具有現代教育理念,並在教學實踐活動中有所體現;
4、有較扎實的教學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學經驗,教學水平較高,教學效果顯著,並且在本市縣教學工作中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5、最近3年內做過市縣級以上的示範課、教學經驗介紹或教師培訓、教研輔導等;
6、具有教研能力,能承擔市縣級教研課題或專項研究;
7、有一定的計算機應用水平,能夠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
(三) 省級學科帶頭人選拔條件
符合市縣級學科帶頭人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者可推薦為省級學科帶頭人候選對象:
1、省級骨幹教師期滿考核合格;
2、中學高級教師或小學高級教師,近3年內堅持在教學、教研第一線,並為當地學科教學、教研工作的改革與發展做出一定貢獻;
3、最近3年內做過省級以上的示範課、教學經驗介紹或教研輔導等;
4、具有較強的教研能力和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近3年內承擔學科教研或教育科研課題並取得階段性成果,有較高水平的經驗總結,有教科研論文、成果獲省級以上獎勵或在省級以上會議交流、在省級以上刊物上發表;
5、在指導青年教師課堂教學或進行教育科研方面有顯著成績;
6、有較高的計算機應用水平,能恰當或熟練地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
第七條 評定各級學科帶頭人培訓對象,採取個人申報、考核選拔、公示和自下而上、逐級評定的辦法。
第八條 市縣級學科帶頭人培訓對象的評定程序:
(一) 申報、推薦。在個人自願申報的基礎上由學校組織考核評選,並將評選結果在校內公示;經校內公示無異議後,由學校做出推薦意見(連同申報表)報市縣教育主管部門。
(二) 考評、確認。由市縣主管部門組織專業考評小組進行考核選拔,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小組)審批、備案,確認為市縣級學科帶頭人培訓對象。
第九條 省級學科帶頭人培訓對象的評定程序:
(一) 申報、推薦。在個人申報和學校、市縣審核的基礎上,確定省級學科帶頭人候選人選,並在所在學校、市縣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市縣教育主管部門將候選名單並連同省級學科帶頭人申報表送省教育廳主管部門。
(二) 考評、確認。由省教育廳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考評組進行考核選拔,做出綜合性推薦意見,並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確認為省級學科帶頭人培訓對象。 第十條 市縣、省級學科帶頭人的培訓周期一般為五年,學科帶頭人(培訓對象)在培訓周期內每年至少必須參加40學時本級學科帶頭人的脫產培訓。
第十一條 市縣、省級學科帶頭人培訓分為資格培訓和提高培訓兩種形式。資格培訓是指對被推薦為學科帶頭人的候選對象在認定之前進行的培訓,培訓的時間為一年;提高培訓是指對被認定為學科帶頭人的對象進行的後續培訓。
第十二條 市縣、省級學科帶頭人培訓工作由本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協調和管理,由其指定的培訓機構具體實施。
第十三條 各級培訓機構要認真制定本級學科帶頭人培訓方案,確定培訓目標、內容、方式和課程計劃;各級學科帶頭人培訓方案經本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後實施。
第十四條 各級培訓機構要加強學科帶頭人培訓管理工作,制定資格培訓考核和培訓期滿考核的辦法,保證培訓質量。
第十五條 各級學科帶頭人培訓期滿考核合格後,由教育行政部門授權培訓機構頒發學科帶頭人培訓結業證書。 第十六條 省、市縣級學科帶頭人按照先培訓後認定的原則,在完成資格培訓並獲得結業證書後進行認定考核和發證。
第十七條 省、市縣級學科帶頭人認定考核工作在本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直接領導下,由培訓機構組織專家組在資格培訓期滿後進行考核。
第十八條 省、市縣級學科帶頭人的認定考核內容包括資格審查、思想道德、理論素質、業務水平、工作業績、帶頭作用等項目。
第十九條 省、市縣級學科帶頭人認定考核工作全部結束後,由本級教育行政部門發文公布認定名單,頒發學科帶頭人證書;市縣教育主管部門須將本級學科帶頭人名冊報省教育廳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學科帶頭人認定考核不合格的培訓對象,不再保留其培訓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科帶頭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 努力學習政治理論,不斷更新業務知識,積極帶頭參加理論和業務進修、培訓及學術研討、交流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理論和業務素養。
(二) 將工作主要精力放在專業工作上,精通業務,嚴謹治學,勤奮工作,認真完成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的教育教學任務,模範地做好本職工作。
(三) 積極開展課題研究,在教育科研、教材編寫、經驗總結等方面做出貢獻。在省級以上刊物或學術會議上發表專業論文、經驗總結或科研報告,省級學科帶頭人要求每年至少2篇,市縣級每年至少一篇。
(四) 充分發揮帶頭、示範作用。日常教學課應常年向本校教師開放,每學年在本級至少展示1-2次觀摩課。
(五) 在任期內擔任青年教師的培養工作,通過言傳身教,指導幫助青年教師提高師德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實際工作效果。每位學科帶頭人在任期內必須帶徒5人,並至少培養和指導出2名本級青年骨幹教師。
(六) 積極參與教育行政部門或研訓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研討、教師培訓、對外交流等種類活動,承擔教育教學示範、觀摩和專題講座、輔導等任務。每年至少參加一次送教下鄉、支援農村或薄弱地區教育等活動。
(七) 擔負跨校兼課、兼職的責任。學科帶頭人有責任到有聘請需求的學校兼課、兼職,每學期跨校兼課、兼職工作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八) 學校(單位)聘請學科帶頭人跨校兼課、兼職,由教育主管部門聯系和安排。 第二十二條 省級學科帶頭人是參加省特級教師評選的必備條件。
第二十三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為學科帶頭人提供良好的工作、教研和學術交流的條件(如必要的場地、經費、資料和使用儀器設備等);
第二十四條 學科帶頭人優先參加國內外各種高層次研修、學習考察、學術研討等活動。
第二十五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對學科帶頭人參加培訓學習、科研課題研究給予經費支持。省教育廳對省級學科帶頭人個人的學習培訓、科研活動給予一定補貼。
第二十六條 學科帶頭人承擔教學示範、課題研究、教改實驗以及培訓、指導任務,應適當計算工作量,並給予相應的繼續教育學分。
第二十七條 學科帶頭人在教科研活動或指導教學工作取得顯著成果或做出突出貢獻的,可酌情給予一次性獎勵,標准由本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確定。 第二十八條 學科帶頭人不搞終身制,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每五年評定一次。
第二十九條 學科帶頭人實行分級管理,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管理本級學科帶頭人。
第三十條 學科帶頭人日常管理工作由學校和本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業務管理由培訓、教研機構負責。
第三十一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組織本級學科帶頭人開展農村支教、送教和講學活動,有計劃地安排他們校際流動或跨校兼課,保證每位城鎮學科帶頭人每年到農村支教、送教或講學不少於一次。學科帶頭人應主動、志願到農村參加支教、送教或講學活動。
第三十二條 建立健全學科帶頭人年度考核與期滿考核制度。學科帶頭人考核在所在單位年度考評的基礎上由本級培訓機構組織的專家考評組做出評定。對年度考核評定不合格者,要進行幫助和教育,促使其改正;年度考核評定累計兩次不合格者取消其學科帶頭人資格。期滿考核成績優秀者可優先推薦為上一級學科帶頭人培訓對象或特級教師人選;未參加或未通過期滿考核者其學科帶頭人資格自行消失。
第三十三條 各級培訓機構負責制定本級學科帶頭人考核方案。考核內容依據所規定的學科帶頭人應履行的職責,採取定量評價和定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三十四條 省、市縣培訓機構分別建立本級學科帶頭人考績檔案,負責收集、管理、存檔工作,認真記載他們的主要業績及對其考核、獎懲情況。
第三十五條 實行學科帶頭人證書制度,市縣級、省級學科帶頭人證書由省教育廳統一印製,進行證書注冊管理。
第三十六條 各級學科帶頭人應保證在任期內不調離本級范圍的單位,調離本級范圍單位或調出教育系統,其稱號自行消失。 第三十七條 學科帶頭人在任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調查核實後,報相應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取消其學科帶頭人資格,收回學科帶頭人證書,取消相應待遇:
(一)在評選工作中弄虛作假,不符合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師德敗壞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違法亂紀造成不良後果,並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者;
(四)不服從學校管理私自離崗不歸或出境後未經批准逾期不歸者;
(五) 其它依照法律、法規應予撤消資格的。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Ⅸ 海南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繼續教育學分帳號密碼忘記了怎麼辦
帶自己身份證到當地教育局找學分賬號管理員重新刷身份,即可找回或重新設置新的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