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義務教育法》學習心得(要適合小學生的)
1985年5月 《中共中央抄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我們完全有必要也有可能把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當作關系民族素質提高和國家興旺的大事,突出地提出來,動員全黨、全社會和全國各族人民,用最大的努力,積極地、有步驟地予以實施。為此,需要制訂義務教育法,經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後頒行。
1986年4月2日 李鵬在在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草案)》的說明時指出,我們國家迫切需要制訂義務教育法,九年制義務教育。
1986年4月12日 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義務教育法的制定標志著我國基礎教育發展到一個新階段。雖只有18條,但「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從此成為法定義務。
1986年6月26日 國家教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勞動人事部聯合下發《關於實施<義務教育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貳』 中小學義務教育法具有哪些性質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就規定教師應當履行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一個真正懂得教育義務的教師應當具有道德「綜合判斷」的能力,只能具體而非,
『叄』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我國中小學實行什麼責任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關於學校的規定指出,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校長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聘任
『肆』 義務教育法規定的接受小學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指多大
義務教育法規定的接受小學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是指6-15周歲的少年兒童。
『伍』 《國家九年義務教育法》要求小學一年級要多少歲可以上呢
六歲,可推遲至七歲
《國家九年義務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條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陸』 有關小學生的法律名稱有哪些
與小學生有關的法律、法規有:《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保護法》、《交通安全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在中國犯罪:主要是按法定年齡來制定的犯罪的輕重的,刑事責任年齡主要有:
1、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有以下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呀、放火、爆炸、投毒罪等等這些,應該負刑事責任的。
3、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6)小學生義務教育法擴展閱讀:
1、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三)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
(四)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2、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柒』 中小學義務教育法具有哪些性質
該法進一步明確了我國義務教育的公益性、統一性和義務性。這是義務教育的三個基本回性質。
1、公答益性
所謂公益性,就是明確規定「不收學費、雜費」。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2、統一性
統一性是貫穿始終的一個理念。如義務教育第四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3、義務性
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是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義務。誰違反這個義務,誰就要受到法律的規范。家長不送學生上學,家長要承擔責任;學校不接受適齡兒童、少年上學,學校要承擔責任;學校不提供相應的條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規范。如義務教育第七條規定,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
『捌』 小學教師學習《義務教育法》演講稿
學習新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分類: 精彩演講
義務教育法實施20年後重修,增加內容很多。據參加法案審議的人大常委會委員稱,「不收雜費」是本次修改的一個核心內容。
「學雜費」是中國人耳熟能詳的一個老詞兒。老版本的義務教育法只規定了「不收學費」,給「雜費」留了個口子。教育部有關負責官員介紹,20年前,這個口子很小,小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每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的雜費收入加在一起僅8億元。所以,當時,法律的起草者和審查者大都沒太把它當回事兒。想不到,這么一個小口子後來竟會導致「潰堤」——如今,每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的雜費收入已達上百億元之巨!
所以,我們說新版義務教育法確實好。單是「不收雜費」4個字的含金量,每年就能為百姓省下上百億元!
中國農村的義務教育,是從「人民教育人民辦」起步的。農村家長豈止要負擔「雜費」,校舍「六配套」,民辦教師工資,以及各項維持費用,幾乎全都是由農民出錢。所以它遠稱不上是真正意義的義務教育。而實現不了真正的義務教育的農村,自然稱不上是新農村。
近年來,國家財政由「建設財政」向「公共財政」轉型,投向教育事業、特別是農村中小學教育事業的資金迅猛增加。同時,先是費改稅,然後減稅,然後免稅,絕大部分民辦教師也已轉為公辦,政府公開承諾到2007年免除所有學雜費,義務教育階段由農民自己負擔的項目正急劇減少。義務教育法此時重修,其嚴肅性、可行性,其背後體現的國家意志,應不至於再引人懷疑。
當然,現在,如果基層官員執意要找空子來鑽,肯定也還是能鑽出空子的。「一事一議」本身就留著口子,而跟農民最容易「議」成的「事」,一向就是集資辦教育。新版義務教育法沒有規定「國家免費提供課本」,學校攤派教輔書也就可以沒有邊際。如此等等。中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修訂得再嚴密,也經不起有心人細細把玩。
所以,我們希望基層官員們,除了數演算法律文本中究竟寫了幾項「不收」以外,還得尊重立法本意,還得領會法律的精神,還得講究執政為民。
『玖』 小學初中都是義務教育法,為何小學還要加一節每個月150元延時課,都是義務教學,究竟
這個是真沒有,我們秦皇島地區沒聽過,只是老師復印卷子要收幾十塊的復印紙錢,義務教育不收錢的,這個可以找監督部門反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