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規定幾歲才能上一年級
國家規定年滿六才能上一年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2、六周歲或七周歲是兒童入學的最遲年齡與最大年齡,而不是最早年齡與最小年齡。至於在六周歲之前,兒童到底幾歲才合適上小學,首先要看兒童本人的意願,任何人不得侵犯其合法的權利和自由,不得在六周歲之前違背兒童本人的意願,強迫其接受或阻止其接受義務教育;其次,要尊重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選擇。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條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採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第十四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招收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應當保證所招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⑵ 深圳幾歲可上一年級
六周歲。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2、學校嚴禁接收六周歲以下的不足齡生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能責令學生留級、轉學、停學、退學,不得開除學生,學生休學期間及受處分期間不予轉學。
(2)幾歲上小學一年級擴展閱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創造條件,使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況,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的以外,適齡兒童、少年不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對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批評教育,並採取有效措施責令送子女或者被監護人入學。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設置小學、初級中等學校,使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為盲、聾啞和弱智的兒童、少年舉辦特殊教育學校(班)。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管理下,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要求,舉辦本法規定的各類學校。城市和農村建設發展規劃必須包括相應的義務教育設施。
⑶ 孩子應該幾歲上小學一年級
6歲或7歲上學都可以,關鍵是看你的孩子是否坐得住;如果是女孩,最好6歲上學,如果是男孩,7歲上也沒有關系
⑷ 國家規定兒童多少歲才可以上小學一年級
2018年山東小學招生年齡規定
適齡兒童年滿六周歲應當接受義務教育。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省不作統一規定,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及學齡人口變化、教育供給等實際情況統籌確定。
⑸ 國家規定幾歲才能上一年級
國家規定滿六歲才能上一年級。
根據2006年6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5)幾歲上小學一年級擴展閱讀:
1、小學教育專業堅持以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有較高思想素養、寬厚基礎知識、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良好綜合素質,能適應小學教育改革、發展需要的具有現代教育觀念和創新精神的小學教師為培養目標。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3、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採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⑹ 國家規定一年級入學年齡是幾歲
國家規定一年級入學年齡是六歲。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
(6)幾歲上小學一年級擴展閱讀:
1、一般6-12歲為小學適齡兒童,現階段小學階段教育的年限為6年,有些地方仍是5年。小學教育階段後為中學教育階段。
2、初小是指小學一年級至四年級的教育階段。讀完四年級合格者,取得「初小」學歷。在20世紀70年代,中國農村欠發達地區才普遍建立初級小學。
3、21世紀初,一些地區又進行試驗,實行小學五年制教育。如寧波、山東等地2006年在部分學校試行小學五年、初中四年的「五四學制」試點。濟寧等地現今也沿用「五四學制」。
4、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的體制。農村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的規定分項目、按比例分擔。
⑺ 國家規定幾歲小孩子才可以上一年級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學籍注冊
1、學校按照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所劃定的就近入學的學區范圍及有關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學時,要將原小學的學生檔案、戶口及住房證上交該校審查,合格後學生憑蓋有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章和學校章的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
小學新生入學時,要將戶口和住房證上交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後憑轄區教育行政部門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道。
3、新生在規定時間報到後,即取得相應學校學籍。
4、非本學區的學生該校一律不予建立相應學校學籍。
5、新生自報到之日起,兩周之內未到該校報到,學校可取消入學資格(特殊情況除外)。
義務教育的起源:
義務教育起源於德國。宗教領袖馬丁·路德是最早提出義務教育概念的人。改革勝利後,為使人們都有學習《聖經》的能力,路德頒布了義務教育法。
1619年,德國魏瑪公國公布的學校法令規定:父母應送其6~12歲的子女入學,這是最早的義務教育。在1763年到1819年,德國基本完善了義務教育法規。
借讀
1、符合借讀條件的學生。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安排和特殊情況的學生可以根據學校現有情況,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在該校借讀,借讀學生按上級規定收取借讀費。
2、對於家庭確有困難的學生按有關政策辦理。
3、借讀學生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回戶口所在地參加畢業考試的學生,經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校長批准後可在該校參加畢業考試。
4、學生要求返回戶口所在地考學時,學校及時給學生辦理相關手續。
⑻ 國家規定孩子幾歲可以上一年級
國家規定孩子六歲可以上一年級。
1、根據2006年6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2、小學教育面向全體適齡兒童,任何未成年的公民,不論其種族、民族、性別、膚色、語言、社會經濟地位的差異(智能及身體狀況不允許的例外),只要達到一定的年齡(6~7歲),都必須接受小學教育。
(8)幾歲上小學一年級擴展閱讀:
1、鄧小平同志指出:「現在小學一年級的娃娃,經過十幾年的學校教育,將成為開創二十一世紀大業的生力軍。中央提出要以極大的努力抓教育,並且從中小學抓起,這是有戰略眼光的一著。如果現在不向全黨提出這樣的任務,就會誤大事,就要負歷史的責任。」
2、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一般6-12歲為小學適齡兒童,現階段小學階段教育的年限為6年,有些地方仍是5年。小學教育階段後為中學教育階段。
3、小學教育是兒童接受學校教育的開端。在這個階段,兒童將發生三個方面的具有人生啟蒙意義的轉化:一是由隨意游戲活動向有目的、有計劃的學習活動轉化;二是由個體和鬆散的群體活動向有組織、有規律的集體活動轉化;三是由口頭言語向書面言語轉化。
⑼ 孩子一般幾歲上小學一年級
6歲到7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