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學生 交通安全 與我同行 演講稿
沒問題 的,
這個 還是可以給,
② 小學生交通安全演講稿
小學生演講稿-紅燈短暫而生命長久
誰不希望有個完整的家?誰不希望自己有婀娜的儀態?誰不希望能夠愉快的渡過自己的花季一般燦爛的歲月?這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一件並不難的事情,然而這一切對於一個被車禍毀於一旦的家庭來說有多難啊!
她,本是一個活潑開朗、天真可愛的小女孩,和其它的小朋友一樣擁有幸福快樂的童年,擁有燦爛的微笑,可就是在她與同伴過馬路的一剎那,就在司機沒有集中精力開車的一瞬間,在這觸目驚心的一刻,車從她的腿上一下子碾了過去,鮮紅的血跡染紅了馬路,劇烈的疼痛使她暈了過去,失去了知覺,醫生對她的父母說:「要命還是要腿!」她的家人為了讓她活下去,只好讓醫生為她做了截肢手術,同時這場車禍的肇事者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劇烈的疼痛使女孩從昏迷中醒來,她使勁睜開雙眼,朦朦朧朧中女孩下意識地摸摸雙腿,頓時眼前一黑,眼淚奪眶而出,大聲哭喊道:「爸爸媽媽救救我,我的腿呢?我的腿到哪裡去了?我的腿呢?」爸爸媽媽與女孩哭著抱在一起,一家人似乎已經絕望了。頓感天塌地陷,一切變得灰暗。到了該上學的時候,女孩哭著鬧著要上學,父母看著這一切,心都碎了。爸爸無奈只好用一個籃球支撐她那嬌小的身體,她用兩個大木塊撐著地面向前費力地挪動。這一幕,使人們流下了心酸的淚水,大家大力地搞募捐活動,社會各界的愛心人士共捐了20多萬元錢,在小女孩一家的心裡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2004年4月「籃球女孩」抵達北京,接受專家系統的免費治療,醫生給她裝上了假肢,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她終於可以自己走路了,終於可以和小朋友一起玩了,小女孩稚嫩的小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雖然小女孩的肢體康復了,可心靈上嚴重的創傷是無法彌補的。
這些事例昭示著我們:要珍惜生命,珍惜健康,就要遵守交通規則,倘若沒有了健康的生命,我們就沒有了幸福,沒有了一切。生命屬於每個人的都只有一次,我們作為小學生,更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家庭的幸福。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樹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當我們徒步行走於人來車往的馬路時,請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在馬路上嬉戲打鬧;當我們過馬路時,多一份兼讓與耐心,文明禮讓互相尊重不闖紅燈,走人行橫道,絕不能為貪一時之快,橫穿馬路;這樣我們的人生才會美麗,我們的生活才會多彩,我們才會遠離悲傷。
同學們讓我們大家一起行動起來吧!大手牽小手,以自己的交通行為,影響周圍的人,使我們的社會形成一種文明交通的良好風尚。同時也使我們的生命之花開得更加鮮艷,更加美麗!
給一點懸賞分
③ 小學一年級交通安全法演講稿
,我的家鄉在渭南,她越來越美麗了。您看:我們的城市長高了、馬路版變寬了,馬路上的權車也越來越多了。可是,我經常看見有叔叔阿姨闖紅燈,難道他們不要自己的命了嗎?老師告訴我們要遵守交通規則,大人反而不知道嗎?我想要,每個孩子都有爸爸媽媽、每個父母都有自己的孩子,所以我們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
請允許我向大家發出倡議:
1、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遵守交通規則。
2、上、下學走人行橫道,不闖紅燈,不在馬路上嬉笑打鬧。
3、和自己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一起遵守交通規則。
④ 小學生交通安全三分鍾演講稿
幾則交通安全小知識,希望幫的上你!
1、安全橫過道路
上學、放學和外出活動,我們幾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證安全,這裡面的學問可多著呢!有不少行人,因為沒有掌握好安全橫過道路的要領,結果喪身與汽車輪子底下。
橫過道路時,要選擇有人行橫道的地方。這是行人享有「先行權」的安全地帶。在這個地帶,機動車的行駛速度一般都要減慢,駕駛員也比較注意行人的動態。在沒劃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道路,要特別注意避讓來往的車輛。避讓車輛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看左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才走入車行道;再看右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時就可以安全橫過道路了。
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隨便亂穿,或者在汽車已經臨近時急匆匆過道路,都是十分危險的舉動。
2、乘車
乘坐公共車輛,應該遵守公共秩序,講究社會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車時,應依次排隊,站在道路邊或站台上等候,不應擁擠在車行道上,更不準站在道路中間攔車。上車時,應等汽車靠站停穩,先讓車上的乘客下完車,再按次序上車,不能爭先恐後。上車後,應主動買票,主動讓座給老人、病人、殘疾人、孕婦或懷抱嬰兒的乘客。車輛行駛時,要拉住扶手,頭、手不能伸出車窗外,以免被來往車輛碰擦。下車時,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擠。下車後,應隨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橫過車行道的,應從人行道內通過;千萬不能在車前車尾急穿,這樣很不安全。
3、道路不是游戲場
道路是為了交通的便利而建造的。道路上車輛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們隨意地在道路上玩耍、游戲、追逐,把它當作「游戲場」,放學以後在道路拉開「場子」踢足球、打羽毛球,既妨礙車輛的通行又會被車輛撞傷,是不允許的。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跳繩、踢毽子,會給行人的通行帶來困難,是妨礙交通的。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車前車後亂穿,甚至相互扔石子,這就更容易出事故了,另外一些同學,因為不懂得在道路上玩耍的危害性,甚至在道路中間攔車、追車、扒車和向汽車投擲石塊,以此為樂,這是最最危險的舉動,一旦被車撞倒,後果不堪設想。
道路不是游戲場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我們要互相提醒,大膽勸阻,當一名維護交通安全的「宣傳員」。
4、避讓轉彎車輛
當汽車的方向燈一閃一閃時,告戒人們,汽車要轉彎了。我們應該注意避讓轉彎車輛。
現代汽車的轉向,都是依靠前輪來轉向的。隨著前輪的轉動,汽車車身也逐漸改變方向。汽車轉彎時所佔用的空間往往大於車輛固有的寬度。前輪行駛的軌跡不與後輪的軌跡重合,也就是說,前後兩只輪子不會走在同一條弧線上,而是有一定距離差別的。這就是汽車轉彎的「內輪差」。由於這種「內輪差」,使汽車轉彎時,前輪可以通過道路的某一物體,而後輪卻不能通過。
懂得了汽車轉彎的基本原理後,我們在道路上碰見轉彎的車輛時,不能靠車輛太近,不要以為汽車的車頭可以過去,就沒有事情了。其實如果你離轉彎汽車太靠近,就很可能被車尾撞倒。
5、騎自行車常識
我國十世界上擁有自行車最多的國家,十世界公認的「自行車王國」。
自行車輕巧靈活,車速自便,維修簡單,並且不使用燃料,無廢氣污染,無雜訊,因此特別受人青睞。但是,自行車靠騎車人用雙腳踩動踏板,由鏈條來帶動後輪向前滾動,在行進時要用雙手握住車把來掌握重心,控制方向。所以穩定性差,安全性差。一碰即倒,一倒人就傷。
從保證交通安全出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文規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而當你已經達到法定的騎車年齡,准備騎車時,則必須認真地學一學有關騎自行車的規定,要掌握騎自行車的基本要領。
自行車首先應該保持機件完好,安全設施齊全,牌、證齊全。出發之前,應該先檢查一下鈴、鎖、剎車、車輪、踏腳、鏈條、撐腳、坐墊等是否完好有效。
學騎自行車時,應選擇人車稀少的道路或廣場、操場。禁止在交通繁忙地段學騎自行車。
當你已經掌握騎車技術,可以單獨騎車時,你還應該掌握一下幾條騎車規范:
一是,在非機動車車道內順序行駛,嚴禁駛入機動車道。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駛,應盡量靠右邊行駛,不能騎車在道路中間,不要數車並行,逆向行駛。
二是,騎車至路口,應主動地讓機動車先行。遇紅燈停止信號時,應停在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嚴禁用推行或繞行的方法闖越紅燈。
三是,騎車轉變時,要伸手示意。左轉彎時伸出左手示意;同時要選擇前後暫無來往車輛時轉彎,切不可在機動車駛近時急轉猛拐,爭道搶行;也不要彎小轉。
四是,自行車在道路上停放,應按交通標志指定的地點和范圍有秩序地停放;在不設置交通標志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響車輛、行人的正常通行。
五是,騎自行車載物,長度不能超過車身,寬度不能超出車把寬度,高度不能超過騎車人的雙肩。騎自行車在市區道路上不準帶人。
六是,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並行。
七是,不準一手扶把,一手撐傘騎車。撐傘時,要下車推行。
騎自行車的安全問題是個大問題,在各類交通事故種,自行車事故要佔總事故的一半以上。自行車給人們的交通帶來了便利,自行車同時也給人們帶來了不幸。為此,我們應該嚴格遵守騎車規范,避免成為自行車的「犧牲品」。
⑤ 小學生交通安全演講稿,五分鍾之內的,要原創
敬愛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是六(3)班的鄭旖旎
相信大家都聽到過「平安是福,平安是金」的話語,今天我演講的題目就是《文明交通,與安全手拉手》。
和煦的春風吹拂大地,馬路上車輛川流不息,我們徜徉在動人的春色里,盡享生命的美好。然而,曾幾何時,公路成了扼殺生命的無情殺手,汽車、摩托車就像那銳利的尖刀,肆意地宰割著幸福和安寧,交通問題如同是一塊沉重的石頭緊壓著人們的心魂。當你看到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消失於車輪之下,當你發現一陣陣歡聲笑語湮沒在尖銳的汽笛聲中,當你面對那些觸目驚心的場景時,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種事故領域的「頭號殺手」。
而導致悲劇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們欠缺安全防衛知識,自我保護能力差,因此對少年兒童進行安全教育的形勢相當緊迫。有專家指出,通過安全教育,提高我們小學生的自我保能力,80%的意外傷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原因之一是闖紅燈或橫穿馬路造成的,交通信號紅綠燈的發明是減少交通事故有效方法之一。常言道「紅燈無數次,生命只一次」,我們絕對不可以冒險過馬路,哪怕兩邊沒有車,也絕對不能隨意穿過馬路。原因之二是在馬路上打鬧、玩耍造成的,放學後幾個同學在一起走,說說笑笑,時而把同學的東西扔到馬路對面,那個同學便到馬路對面去揀,由於著急,也顧不上環視四周的車輛就跑,如果這個同學有福氣,那還好;可如果正好有一輛車經過,那後果可不堪設想。因此,同學們千萬不要在馬路上打鬧,以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原因之三是行人翻越護欄造成的,一旦被來往車輛撞倒,後果非常嚴重。汽車不是一剎就停的,有的同學認為亂過馬路沒啥關系,反正
駕駛員會剎車的。其實,汽車不是一剎就停的。由於慣性作用,剎車後車還會向前滑行一段路,這就是力的慣性作用。就像人在奔跑中,突然停下來,還會不由自主地向前沖出幾步一樣。何況還有可能駕駛員不注意、剎車不靈等。
「紅燈停,綠燈行」,「過馬路,一停,二看,三通過」,這些交通知識,每一位同學都應牢記於心。車禍猛如虎,滾滾的車輪不知奪去了多少人的生命。因此,在馬路上行走,一定要注意安全,千萬不要在馬路上玩游戲,也不能在馬路上踢足球。在乘車時,不要把頭伸出窗外。過馬路時,應走斑馬線。遵章守紀,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
當我們能做到這一切的時候,我們的社會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呵護這文明之花,讓我們遠離傷痛,珍愛彼此的生命吧。
⑥ 急求一中小學生交通安全的演講稿
各位老師、同學們:
你們好!
感謝大家給我這樣一次機會,讓我講一講交通安全知識。
當前,交通安全問題已成為「地球人」共同關心的重要話題,因為世界上每一分鍾都有人死於交通事故。自從世界上有了第一輛機動車,100多年以來,全球死於交通事故的人數已達3000多萬人。現在全世界每年死於交通事故的人數約60萬人,受傷人數達1000多萬。而作為發展中的中國,因人們的交通安全意識較低、道路基礎設施相對滯後、車輛類型混雜、行車秩序混行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更是久高不下,重特大交通事故頻發。據統計,2005年,我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傷469911 人受傷。就在我講課的近1個小時的時間里,我國就有10多人被洶涌的車流無情湮沒,近60多人失去光明或行走能力成為瞎子、瘸子,多麼觸目驚心的數字啊!
同學們,黨中央、國務院一直以來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03年10月28日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同學們,讓大家共同協起手來,打一場「珍惜生命、拒絕違法」的人民戰爭。
下面,我就中小學生應掌握或在生活中應注意的八個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識與大家共同探討。希望同學們牢記一首歌「天堂里有沒有車來車往」的教訓,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交通警察的勞動,服從指揮,做一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主要內容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並於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旨在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它共有 8章124條,它的發布是我國道路交通法制建設歷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國道路交通事業全面走向法制時代的標志。
主要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我們青少年都要養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確保道路上良好的交通秩序。
二、汽車的慣性和我們中小學生必須知道的內容
在一般情況下,汽車在行駛中,如遇到危險情況,駕駛員踩剎車減速或停車就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但是,遇到緊急或突然情況,如行人或騎車人在車輛臨近時橫穿馬路,盡管駕駛員採取緊急剎車的措施,也難免發生撞車、撞人的事故。同學們,你們都知道慣性的原理,駕駛員從發現危險到採取緊急剎車到汽車完全停止,需要兩個過程,即「制動停車過程」和「制動停車距離」。這就如同你在奔跑中突然停下來,還受慣性的作用,不由自主地向前沖擊幾乎一樣。汽車行駛速度越快,慣性就越大,制動停車距離越長。因此,汽車不是一剎車就能停止的。檢測結果表明,當汽車以每小時40公里的速度行駛行進時,從司機發現情況急剎車到制動有效,車會向前繼續行駛18.82米遠,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氣,由於路面較滑,會向前繼續行駛達24米。
在日常生活中,有許多人既不懂得汽車慣性的道理,又在思想上存在「車不敢撞人」錯誤認識,於是便毫無顧忌地在行駛著的汽車前橫過馬路,結果被汽車撞倒了。這種案例在我們身邊時常出現,特別是農村公路和小學生更為突出。今年8月16日,一名花季少女抱著「車會讓人」的意識肆意橫穿公路,結果被一輛大貨車避讓不及而魂斷車輪之下,真是令人扼腕痛惜!同學們,懂得了汽車性能後,我們在橫穿馬路時,一定要「東瞧瞧、西望望」,始終做到「 寧停三分、不搶一秒」,要知道,與疾駛的機動車趕時間就等於是在 「與死神共舞」。另外,遇到轉彎的車輛時,我們不能靠車輛太近,以免被車尾撞倒。
三、自行車使用常識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文規定: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同學們,當你已達到法定的騎車年齡,准備騎自行車時,你必須認真學一學交通法規,掌握安全騎車要領。當你已經掌握騎車技術,可單獨騎車時,你還應該掌握以下幾條安全騎車規則:
1、在非機動車道內按順序行駛,嚴禁駛入機動車道。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駛,就盡量靠右邊行駛(最好距路邊邊緣線1.5 米以內),不要在公路中間行駛,不要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不要雙手離把、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更不能逆向(在路左邊)行駛。2003年2月13日(春節氣氛還未散盡),我省某中學學生柳某、周某下晚自習後,騎車在大道上互相追逐、逗打,結果被迎面疾駛的機動車撞倒,緊隨其後的機動車因採取措施不力竟直接從兩位鮮活的軀體上碾過,造成周某死亡、柳某嚴重受傷(雙腿截肢),似錦前途因此而徹底葬送。
2、騎車至路口,應主動地讓機動車先行,遇(紅燈)停止信號時,應停在停止線以外(不得超越停止線)。嚴禁越線闖紅燈。遇有陡坡或冰雪路段應以及車閘失效時要下車推行。
3、騎車轉彎前,要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左轉彎前伸出左手示意。同時要選擇前後無來往車輛時轉彎,切不可在前後有來往車輛進突然猛拐,爭道搶行。
4、自行車在道路上停放,應按交通標志指定的地點和范圍有秩序的停放。在沒有設置交通標志的路上停放也不要影響車輛、行人的正常能行。
5、在大、中城市市區或繁華道路上,不準騎自行車帶人。
同學們,自行車作為你們上、下學的重要「夥伴」,希望你們經常請父母對自行車檢查、修理,確保它們處於良好狀態,並牢記以上行車規則。要知道「高高興興上學去、平平安安回家來」是你們父母最大的期望,同時也是我們最大的心願!
四、乘車須知
這里,我想向同學們作個現場了解,請每周必須要搭乘機動車上、下學的同學舉手!既然,你們中有這么多同學要乘車,那麼,你們是否也了解社會公德和掌握應有的乘車常識呢?
1、乘車須在站台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等車輛停穩後先下後上。上車後主動讓座給老人、病人、殘疾人、孕婦或懷抱嬰兒的乘客:下車後,應立即走上人行道,千萬不要在車前或車尾急穿馬路,以防被車撞倒。2002年的一個夏天,一名乘客因為客車未停穩,就匆忙跳下車,結果站立不穩導致後腦著地,命歸黃泉。
2、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這些物品容易因受熱、擠壓或意外情況起火爆炸,造成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壞。
3、機動車在行駛中要坐穩扶牢,防止緊急剎車,不得將頭、手伸出窗外,以免被來往車輛擦傷。
4、就我省而言,這里,我想向全體師生發出如下倡議:不搭乘坐無牌無證車,不坐超員、超速車。
你們要記住:在這「沒有硝煙的戰場」上,我們需要的不是英勇無畏的鬥士,而要做誠實守規矩的公民。
五、愛護公路與交通安全設施
我們中小學生,是祖國的未來,新世紀的接班人,不僅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而且要做護公路及其設施的好少年。因此,大家必須努力做到:
1、保護道路上的安全防護設施。不要跨、跳、蹬、鑽、翻越人行道護欄和車行道護欄,不要在護欄上倚、坐或晾曬衣物等。
2、道路上的交通標志都是為保障車輛、行人安全服務的,不得推、搖、扳、拆,發現有人損壞要堅決制止,並及時向交警部門報告,使之得以保護和修理。
3、不與同學在公路上逗打,不向行駛中的車輛彈弓或投擲雜物。告誡父母不在路上打場曬糧或放養牲畜。
上述違法行為都將危害交通安全,希望同學們不僅自己能夠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還要積極向身邊的所有人宣傳交通法規,讓自己父母、親戚都來維護交通安全,預防事故的發生。
六、馬路不是游戲場
道路因交通而建造,是交通的承載體。道路上車輛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們隨意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打鬧,把它當成「游樂場」,不僅影響交通,而且非常危險。現實生活中,已經產生了不少悲劇和血的教育。馬路不是游戲場所,不要也不能在道路上玩耍。同學們要互相提醒,相互監督,相互照應,當一名維護交通安全的義務宣傳員。
七、如何過馬路上學、放學和外出活動
我們幾乎天天都要在馬路上行走。要做到安全行走,其實還蠻有學問呢!有不少行人因為不懂得過馬路的學問,結果招來車禍,喪身於車輪之下。那麼,過馬路要注意哪些交通安全事項呢?
第一,必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時靠路邊(距路邊緣線1米處以內)行走,並注意前後車輛,走路時不可低頭看書看報,遇風、雪、雨或烈日天氣,不能使衣物、雨具擋住視線。
第二,橫過車行道,必須走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的,須事先看清左右來往車輛,待車輛過後直行通過,不要追逐、猛跑。
第三,不準突然橫穿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突然回頭走。這些都會導致駕駛員措施不力、判斷失誤,引發交通事故。
第四,與小弟弟、小妹妹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時,須要父母帶領。
八、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辦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件。同學們在遇到事故現場時,千萬不要驚慌失措,應當保持理智。要利用現場附近的電話、手機等通訊工具,迅速撥打「122」或「110」、「120」電話或委託過往車輛、行人報警。
在交通民警未到之前,要幫助維護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交通民警到達現場後,應告知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等情況。如遇見交通肇事者逃逸,應盡可能記下肇事車輛車牌號碼、車身顏色及特徵。
同學們,紅燈短暫而生命長久。當你們看到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消失於車輪之下,當你們發現一陣陣歡聲笑語湮沒在尖銳的汽笛聲中,當你們面對那些觸目驚心的場景時,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嗎?為了更好地宣傳交通安全法規,增強同學們的交通安全意識,1996年2月,國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後一周的星期一定為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開展;2005年6月16日,公安部正式向社會公布 「八條措施」,以維護學校和幼兒園及周邊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同學們,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能重來!生命是最為寶貴的。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公民的義務,更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呵護這生命之花,願我們都能遠離交通事故、遠離傷痛,珍愛生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