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20條
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版2004年9月1日起執行):
1、尊敬國旗、國徽,會唱國歌,升降國旗、奏唱國歌時肅立、脫帽、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
2、尊敬父母,關心父母身體健康,主動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聽從父母和長輩的教導,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動打招呼。
3、誠實守信,不說謊話,知錯就改,不隨意拿別人的東西,借東西及時歸還,答應別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時表示歉意。考試不作弊。
4、尊老愛幼,平等待人。同學之間友好相處,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不欺負弱小,不譏笑、戲弄他人。尊重殘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習慣。
5、尊敬老師,見面行禮,主動問好,接受老師的教導,與老師交流。待人有禮貌,說話文明,講普通話,會用禮貌用語。
6、不罵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間先敲門,經允許再進入,不隨意翻動別人的物品,不打擾別人的工作、學習和休息。
7、虛心學習別人的長處和優點,不嫉妒別人。遇到挫折和失敗不灰心,不氣餒,遇到困難努力克服。
8、愛惜糧食和學習、生活用品。節約水電,不比吃穿,不亂花錢。
9、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逃學,有病有事要請假,放學後按時回家。參加活動守時,不能參加事先請假。
10、衣著整潔,經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頭,早晚刷牙,飯前便後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擺放整齊,學會收拾房間、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務勞動。
11、課前准備好學慣用品,上課專心聽講,積極思考,大膽提問,回答問題聲音清楚,不隨意打斷他人發言。課間活動有秩序。
12、課前預習,課後認真復習,按時完成作業,書寫工整,卷面整潔。
13、愛護公物,不在課桌椅、建築物和文物古跡上塗抹刻畫。損壞公物要賠償。拾到東西歸還失主或交公。
14、堅持鍛煉身體,認真做廣播體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讀書、寫字姿勢正確。積極參加有益的文體活動。
15、認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園整潔。保護環境,愛護花草樹木、莊稼和有益動物,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16、積極參加集體活動,認真完成集體交給的任務,少先隊員服從隊的決議,不做有損集體榮譽的事,集體成員之間相互尊重,學會合作。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多觀察,勤動手。
17、遵守交通法規,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亂穿馬路,不在公路、鐵路、碼頭玩耍和追逐打鬧。
18、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場所不擁擠,不喧嘩,禮讓他人。乘公共車、船等主動購票,主動給老幼病殘孕讓座。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19、珍愛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觸電、防盜、防中毒,不做有危險的游戲。
20、閱讀、觀看健康有益的圖書、報刊、音像和網上信息,收聽、收看內容健康的廣播電視節目。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遠離毒品,不參加封建迷信活動,不進入網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內的場所。敢於斗爭,遇到壞人壞事主動報告。
《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內容共20條,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宜繁瑣。小學生年齡小,因此,既要對他們嚴格要求,又要使他們生動活潑地得到發展。各地在貫徹《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時,應與《小學生守則》的教育和貫徹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結合起來。
(1)知錯就改小學二年級思想品德擴展閱讀:
1、《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是依據國家正式頒發的《小學生守則》制定的,是國家對小學生日常行為的最基本的要求。其目的在於加強對小學生的文明禮貌教育和行為訓練,以促使他們從小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2、《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集中體現了對中小學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為的基本要求,對學生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養成良好行為習慣,促進身心健康發展起著重要作用。
3、《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發布,是教育系統加強青少年學生思想道德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給予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幹部、教師及中小學生學習《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從本地本校實際出發,健全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計劃,做到教育的經常化、制度化。
4、《小學生守則》、《中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分別自1981年、1991年、1994年發布以來,對中小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以及學校形成良好的校風、學風、教風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隨著社會發展變化,中小學生思想道德建設面臨許多新的情況和新的問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要求,教育部對上述守則和規范進行了修訂,將《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守則》合並為《中小學生守則》(以下簡稱《守則》),對《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內容進行了必要的調整和補充,形成新的《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以下簡稱《規范》)。
5、修訂後的《守則》及《規范》自2004年9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