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湯姆索亞歷險記的簡介
湯姆幼年喪母,由姨媽收養。聰明頑皮的湯姆受不了姨媽和學校老師的管束,常常逃學闖禍。一天深夜,他與好朋友哈克貝里·芬到墓地玩耍,無意中目睹了一起兇殺案的發生。因為害怕被兇手發現他們知道這件事,湯姆、哈克貝里帶著另一個小夥伴一起逃到一座荒島上做起了「海盜」,弄得家裡以為他們被淹死了,結果他們卻出現在了自己的「葬禮」上。
經過激烈的思想斗爭,湯姆終於勇敢地站出來,指證了兇手。不久之後,在一次野餐活動中,他與他心愛的姑娘貝姬在一個岩洞里迷了路,整整三天三夜飢寒交迫,面臨著死亡的威脅。後來終於成功脫險,和好友哈克一起找到了兇手埋藏的寶藏。
(1)70年代小學四年級課本擴展閱讀:
說到兒童文學中的經典頑童形象,我們首先想到的就是馬克?吐溫《湯姆索亞歷險記》中的湯姆索亞。可是這個形象並不是馬克吐溫的首創,它的開山鼻祖是另一位美國作家托馬斯巴雷奧爾德里奇,他那部半自傳性質的小說《壞孩子的故事》比《湯姆索亞歷險記》整整早發表了七年。
它的原書名是The Story of a Bad Boy,講的是一個善良的壞男孩的故事——他並不壞,沒有犯下什麼令人發指的越軌行為,他的壞,只是相對於他身邊的那些好孩子而言。
那麼,湯姆這樣一個頑童,到底對大人和社會做出了怎樣的挑戰呢?
先讓我們來看看湯姆幾歲了。很奇怪,馬克?吐溫在《湯姆?索亞歷險記》里沒有為湯姆設定年齡,我們只能推測。這是發生在一個夏天裡的故事。故事開始時,湯姆似乎不大,是個調皮搗蛋的小小孩,因為他的那些所作所為實在是太幼稚、太讓人哭笑不得了:給別的孩子刷木板籬笆的機會,換來的東西卻是一把什麼也開不了的鑰匙,兩條蝌蚪,四塊橙子皮。
在姨媽的眼皮底下偷糖吃﹔在教堂里逗狗跟甲蟲咬架……可到了後來,湯姆卻又像是一個成熟而又冷靜的大男孩,比如最後他和心愛的女孩蓓姬身陷迷宮般洞窟那場戲,飢餓、乾渴、黑暗,再加上恐懼,換作一個小小孩早就絕望地放聲痛哭了,但湯姆表現得比大人還理智、堅強,給人的感覺完全是一個心智成熟的少年。這樣推測下來,湯姆的年齡應該是界於十至十二歲之間吧。
湯姆絕不僅僅是一個逗人發笑的頑童,作為馬克?吐溫用來顛覆當時流行的說教式的兒童文學作品的一個角色,他首先反抗的就是大人社會的道德標准。比如,他蔑視大人眼中的好孩子。即便是他的種種惡作劇和冒險,如果細細追究起來,其實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渴望別人承認,要成為一個英雄。
這本書爭議最大的是結尾。因為在故事最後,一直反抗大人世界的湯姆居然妥協了,被一直渴望逃離的所謂文明社會收編了,和大人站到了一起。
不但自己成為了一個好市民,還把逃走的哈克貝利找了回來,規勸他做一個體面人,接受那個有錢寡婦的收養,不然連他湯姆自己都會被人瞧不起。這,顯然大大削弱了作品的批判力量。然而,我們也可以換一個角度來看待湯姆的這種變化,這本書的原版編者約翰?
C?葛伯就指出:「作品其實是對成長進程的一種嘲諷性的說明,因為湯姆最後更接近於聖彼得堡的成人,這些成人往好里說是虔誠而善感﹔往壞里說則遇事不能容忍,生性殘酷……馬克?吐溫很可能是想提醒我們:我們在長大成人的過程中往往越來越看重社會習俗和社會的贊許與否,越來越喪失我們對個人自由的熱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