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泉州市中學生文明交通知識試卷 答案
一、判斷題(共10題,每題2分)
1、我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該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對 )
2、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對 )
3、我國機動車、非機動車都是實行右側通行。( 對 )
4、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錯 )
5、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迅速駕車通過。( 錯 )
6、乘坐兩輪摩托車可以側向騎坐,也可以正向騎坐。( 錯 )
7、交通信號燈紅燈亮時,車輛應停在停車線以外。( 錯 )
8、學生不得在機動車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但可以在非機動車道上使用。( 錯 )
9、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對 )
10、根據《泉州中心市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二輪摩托車、非機動車應當按統一朝向整齊停放於專用停車泊位內。( 對 )
二、單選題(共30題,每題2分)
1、《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日期是( B ) A、2004年1月1日
B、2004年5月1日 C、2004年10月1日
2、2008年我市將舉行第 屆全國農運會。( A )A.六 B.七 C.九
3、泉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從 開始至 結束。( B)
A、2007年1月 2007年12月 B、2007年1月 2008年12月
C、2007年1月 2009年12月
4、根據《泉州中心市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自 起,禁止所有電動車在中心市區區域道路行駛。( C )
A、2008年1月1日 B、2010年1月1日 C、2012年1月1日
5、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應如何處理?( A ) A.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B.加倍罰款 C.通知其所在單位
6、《泉州市民文明交通行為准則》:駕車行駛、 、 、杜絕違章。( C )
A.文明禮讓、文明交通 B.文明交通、各行其道 C.文明禮讓、各行其道
7、在車輛沒有停穩之前:( B ) A、可以開車門,不準上下人
B、不準開車門和上下人 C、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開門和上下人
8、駕駛機動車行車中遇有行人橫過公路時:( C )A.前方繞行 B.後方繞行 C.減速避讓
9、乘坐公交車時,正確的行為是:(B ) A、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B、身體任何部分不伸出車外 C、往車外扔投吃完的果皮
10、根據《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標准》規定,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處 元罰款。( A ) A、50 B、70 C、100
11、交通信號燈黃燈持續閃爍,車輛、行人應:( A )
A、不準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B、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C、加速通行
12、乘坐公共汽車的人:( B ) A、可以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B、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C、可以攜帶少量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13、乘坐二輪摩托車:( B )
A、兒童不須戴安全頭盔 B、必須戴安全頭盔 C、戴不戴安全頭盔都可以
14、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如何通行:( C )A.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B.直接快速通過 C.等候沒有機動車時再通過
15、在下列行人交通行為中正確的是:( C )
A、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 B、扒車、強行攔車 C、在人行道右側行走
16、從公共汽車或計程車下車後,下列哪種做法是正確的( C )
A、下車後應從該車的前方過馬路 B、下車後應從該車的後方過馬路
C、等該車開走後,確認安全後過馬路
17、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C ) A、只要年滿18周歲,就可以騎摩托車了
B、駕駛摩托車可不持有駕駛證,但駕駛汽車必須持有駕駛證
C、駕駛機動車必須持有相應的駕駛證
18、當你的親友喝酒後,要騎摩托車外出或回家時你會:( C )
A.關心他,讓他小心駕駛 B.勸他戴上安全頭盔再駕駛 C.堅決阻止他騎摩托車
19、等候公共汽車時,應該站在( C )才是正確的。
A、機動車道上 B、站台或人行道上 C、非機動車道上
20、騎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時,應當:( C )
A、駕車緩慢通過 B、駕車快速通過 C、下車推行通過
21、非機動車遇有前方路口交通堵塞時,應當:( B )
A、下車推行通過路口 B、從人行橫道內繞行通過路口 C、不得進入路口
22、非機動車在沒有停止線的路口遇有停止信號時應當 ( A )
A、在人行橫道內等候 B、在路口以外停車 C、只要無來車就快速通過
23、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可根據《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標准》的規定,對其進行 的處罰。( B )A.警告 B.罰款50元 C.罰款100元
24C
25A
26A
27B
28B
29A
30A
三、多選題(共10題,每題2分,答錯一項不得分)
1、以下屬於交通標志的是哪幾項。( ABCD )
A、警告標志 B、禁令標志 C、指示標志 D、指路標志
2、交通信號燈由 組成:( ABC) A.紅燈 B.綠燈 C.黃燈 D.藍燈
3、在道路上駕駛非機動車應當遵守以下哪些規定?( AB )
A、醉酒的人不準駕駛; B、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C、可以在自行車後架站人 D、市區不準騎車載人;
4、在外出乘車時,不能乘坐以下哪幾種車。(ABCD)
A、人數超過車輛核載人數的車輛 B、沒有牌證的車輛
C、沒有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 D、報廢車輛
5、為了保護自身的交通安全,行人不得有下列哪些行為?(ABCD )
A、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B、在車行道內坐卧、停留、嬉鬧;
C、追車、拋物擊車; D、在機動車道上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
6、設在人行道和車行道之間的交通護欄的主要作用是什麼?(ABD)
A、用來保護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安全 B、防止行人隨意橫穿車行道
C、起到美觀的作用 D、防止行人走入車行道
7、辦理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應提交以下哪些材料。( ABC)
A、《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B、《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
C、身份證明 D、《准考證明》
8、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乘車人作了哪些禁止性的規定?( ABC )
A.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B.不得向車外拋酒物品
C.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 D.不得在車內與除駕駛人以外的乘客聊天
9、以下說法正確的是:(BD )
A.學生乘坐兩輪摩托車可以不戴安全帽 B.不得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
C.在機動車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右側上下車 D.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1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一款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ABCD )。
A、約束至酒醒 B、處15日以下拘留
C、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D、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
Ⅱ 泉州市中學生文明交通知識試卷答案
老師都有念答案阿
Ⅲ [中小學生和家長安全知識問答試卷
一、 當地震發生時,如果我們正在教室上課應該怎樣避震?(10分)
答:要在教師指揮下迅速抱頭、閉眼、蹲到各自的課桌下。地震一停,迅速有秩序撤離。
二、 當地震發生時,如果我們在家裡應該選擇什麼位置避震最好?(10分)
答:如果你在室內,應就近躲到堅實的傢具下,如寫字台、結實的床角。
三、 面對火災時我們該如何逃生自救?(10分)
答:受到火勢威脅時,要當機立斷披上浸濕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沖出去。穿過濃煙逃生時,要盡量使身體貼近地面,並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身上著火,千萬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壓滅火苗;若所有逃生線路被大火封鎖,要立即退回室內,用打手電筒、揮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發送求救信號,等待救援;千萬不要盲目跳樓,可利用疏散樓梯,陽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單撕成條狀連成繩索,緊拴在窗框、鐵欄桿等固定物上,順繩滑下。
四、 在道路上行走時應注意什麼?(10分)
答: 1.走路要走人行道。 2.橫過馬路要走街天橋或地下通道。 3.遵守交通信號。 4.不鑽(跨)越交通隔離設施。 5.不在汽車臨近時或車輛前後橫穿馬路,不在道路上扒車、追車等行為。 6.不在馬路上追逐猛跑、嬉戲,不要邊走路邊看書。 7.夜間步行要盡量選擇穿戴淺顏色的衣帽和在有路燈的地方橫過馬路。
五、中小學生游泳四不要。(10分)
答:1、 沒有家長帶領,小孩子不能偷偷地結伴去游泳; 2、 不能去不知水情、地方很偏僻的小河、池塘里游泳。 3、 為預防抽筋,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備,先活動活動身體,用水淋濕身體的各個部分,不能馬上下水; 4、 對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
六、未成年人發現有人溺水,應該選擇哪種方法救人?(10分)
答:未成年人發現有人溺水,盡量不要下水營救,應大聲呼救請成人過來營救,也可以用救生器材或當時可以利用的竹竿、繩索等物件營救。
家長安全知識問卷:
一、 如果家用電器著火是否可用水滅火?我們應該教孩子怎麼辦?(10分)
答:家用電器著火不能用水滅火。撲滅家用電器發生的火災方法是:首先立刻切斷電源,拉閘要帶上絕緣手套,人要離遠些,避免切斷電源時的電弧噴射燒傷臉部。用電工鉗或乾燥木柄斧子切斷電源時,應將電源的相線、地線一根一根的分別切斷,否則會引起短路,造成更大的災難。撲救火災時,要關閉門窗,防止風吹助燃。要立即用乾燥的棉被、棉衣蓋住火苗。切不可用水和滅火器噴淋電器設備的方法撲救,因為高溫電器突然遇水冷卻會爆炸傷人。火撲滅後,必須及時打開門窗通氣。
二、 我們該如何教孩子辨別天然氣是否泄漏?如果家中出現天然氣泄漏讓孩子應該怎麼辦?(10分)
答:1.檢查燃氣管道和爐具,用抹布沾上肥皂水沿管道塗抹一遍,重點是各個介面,如燃氣泄露會出現氣泡,平時在煮飯時如有燃氣泄露會有一股很濃的味道。 2. 燃氣泄露處置辦法:在沒有明火的情況下,現場千萬不要打或接電話,用毛巾沾水捂住鼻子和嘴,馬上打開窗通風,如現場允許盡快關掉閥門和電源,如有明火:關掉電源和廚房門,直接撥打119救援。
三、 如果父母不在家,有陌生人敲門您的孩子會怎麼辦?孩子的做法對嗎?(10分)
答:略
四、 家長應該如何教育孩子安全橫過馬路?(10分)
答: 教育孩子應文明過馬路:1.站隊過馬路;2.要走人行橫道;3.要走地下通道;4.不要在道路上嬉戲打鬧;5.不要跨越護欄;6.不要追、扒、攔車。
Ⅳ 天津市中小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有獎答題試卷答案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的交叉路口時,應當_________.
Ⅳ 泉州市中學生文明交通知識試卷的答案
一、填充題
1、我國的國旗是 五星紅旗 ,舉行升旗儀式時,必須 肅立 、脫帽、 行注目禮 ,齊唱 國歌 。
2、我國的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 》,由 田漢 作詞、 聶耳 作曲。
3、我們現在還是初中生,學習和積累知識是我們最主要的任務。穿戴整潔、樸素大方,不僅有利於我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也有利於我們的生長發育。因此,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我們中學生必須做到,不 染發,不 燙發,不化妝,不佩戴首飾,男生 不留長發 ,女生 不穿高跟鞋 。
4、古人常說:「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修身,就是要注意自身的 道德 和 行為 修養,也就是在日常生活中注意 文明禮貌 ,最基本的就是 不講臟話, 不罵人 , 不打架 , 不賭博 。
5、古人雲:「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告訴我們的道理是必須 尊重師長 。
6、同學之間必須互相尊重, 團結互助,理解寬容, 真誠相待, 正常交往 ,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學,不戲弄他人,發生矛盾多做 自我批評 。
7、在日常生活中,與別人交往時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主要包括: 你好 、 請坐 、 謝謝 、 不客氣 、 再見 等等。
8、俗話說得好:「友好走遍天下,粗魯寸步難行」。告訴我們必須 講文明、懂禮貌(文明禮貌)。
9、「曾子殺豬」的故事告訴我們做人必須 誠實守信 。
10、為了發揚光大尊師重教這一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我國把每年的 九 月 十日定為教師節。
11、作為一個學生最起碼的行為規范是: 按時到校 ,不 遲到 、不 早退 、不 曠課 。最基本的義務是:完成規定的 學習任務 。
12、科學的學習方法告訴我們,在學習過程中必須做好的三個環節是:課前必須 預習 ;課堂必須 專心聽講 、 勤於思考, 勇於發言; 課後必須 復習 。
13、學校是我們學習的地方,是我們專心求學的最主要的場所,不是我們追逐打鬧的游戲場,它最重要的一個特點就是一個「 靜 」字。
14、在現代社會,隨著競爭的激烈化,人們的心理所承受的壓力也就越來越大,心理問題也就應運而生。在我們中學生里,心理問題的存在已經是屢見不鮮的事實了,解決心理問題的「良葯」就是 正確對待困難和挫折,保持 心理健康 ,努力做到 不自卑 、 不嫉妒 、 不偏激 。
15、做子女的要體諒父母,最起碼的就是不要讓父母為我們擔心。這就要求我們外出或回家時,要主動向父母 打招呼 ,讓父母知道我們的動向。同時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確規定,未成年人沒有得到父母或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在外 過夜 。
16、「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句俗話告訴我們必須 遵守國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我國的根本大法是 憲法 。遵守法律就是維護自己的 權益 。守法的前提就是 懂法 。因此,在日常學習、生活中必須自覺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
17、生命對於我們來說只有一次,安全總是處於第一位的。我們時刻牢記 交通安全法規,自覺遵守最基本、最簡單的交通規則:「 紅燈 停, 綠燈 行」;過馬路走 人行橫 道。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該撥打 122 報警;如果有人員傷亡時,還應該撥打 120 急救電話,並盡力搶救傷者。同時保護好現場,記住各種線索和特徵。對於我們學生來說,還應該及時報告老師,請求老師的援助。
18、網路信息是高科技的產物,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便利,拓展了我們的視野。然而有些人卻利用網路作為工具獵取涉世未深的中學生。作為未成年人的中學生來說,面對網路文化,一定要做到:遵守網路道德和 安全 規定,不瀏覽、不製作、不傳播不良信息,慎交網友,不進 營業性網吧。
19、文明的一個表現,就是在公共場所中保持 安靜 和應有的 紀律 ,這樣既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對 自己 的尊重。
20、一位智者曾說過,邪惡得逞的唯一必要條件就是其他人袖手旁觀。因此,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我們青少年學生應該繼承和發揚 見義勇為 、 敢於斗爭 的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積極同破壞國家公共財產和違反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進行斗爭。在學校要自覺愛護公物,敢於批評和制止不文明的言行。
二、問答題
1、新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是從哪五大方面進行闡述的?共有多少條?
答:①、自尊自愛,注重儀表
②、誠實守信,禮貌待人
③、遵規守紀,勤奮學習
④、勤勞儉朴,孝敬父母
⑤、嚴於律己,遵守公德 共40條
2、《中學生守則》的具體內容是什麼?請你認真對照,你認為自己在那些方面還做得不夠好,在今後學習、生活中爭取怎樣做得更好,把自己培養成為一名優秀的中學生。
Ⅵ 有沒有中學生交通安全問答題(選擇題)謝謝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並模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第七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設備。
第二章 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 機動車、非機動車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九條 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制。
第十條 准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 安全技術標准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
(一) 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二) 機動車登記內容變更的;
(三) 機動車用作抵押的;
(四) 機動車報廢的。
第十三條 對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
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
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准。
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第十五條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按照規定噴塗標志圖案,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其他機動車不得噴塗、安裝、使用上述車輛專用的或者與其相類似的標志圖案、警報器或者標志燈具。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和條件使用。
公路監督檢查的專用車輛,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定,設置統一的標志和示警燈。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八條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准。
第二節 機動車駕駛人
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十條 機動車的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由交通主管部門對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實行資格管理,其中專門的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實行資格管理。
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學員進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駛技能的培訓,確保培訓質量。
任何國家機關以及駕駛培訓和考試主管部門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
第二十一條 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准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對機動車駕駛證實施審驗。
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三章 道路通行條件
第二十五條 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
道路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准,並保持清晰、醒目、准確、完好。
根據通行需要,應當及時增設、調換、更新交通信號。增設、調換、更新限制性的交通信號,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廣泛進行宣傳。
第二十六條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條 鐵路與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應當設置警示燈、警示標志或者安全防護設施。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應當在距道口一定距離處設置警示標志。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佔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
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的樹木或者其他植物,設置的廣告牌、管線等,應當與交通設施保持必要的距離,不得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不得妨礙安全視距,不得影響通行。
第二十九條 道路、停車場和道路配套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並根據交通需求及時調整。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已經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頻發路段,或者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存在交通安全嚴重隱患的,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並提出防範交通事故、消除隱患的建議,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三十條 道路出現坍塌、坑漕、水毀、隆起等損毀或者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等交通設施損毀、滅失的,道路、交通設施的養護部門或者管理部門應當設置警示標志並及時修復。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設置警示標志的,應當及時採取安全措施,疏導交通,並通知道路、交通設施的養護部門或者管理部門。
第三十一條 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
第三十二條 因工程建設需要佔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應當事先徵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徵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
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在經批準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並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採取防護措施;施工作業完畢,應當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經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後,方可恢復通行。
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築等,應當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
第三十四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門前的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提示標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應當按照規劃設置盲道。盲道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第四章 道路通行規定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三十五條 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第三十六條 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第三十七條 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准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採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第四十條 遇有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採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實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條 有關道路通行的其他具體規定,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節 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第四十三條 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行駛緩慢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指揮時,應當減速或者停車,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有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在公路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並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執行。
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經公安機關批准後,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第五十條 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
貨運機動車需要附載作業人員的,應當設置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第五十三條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通行優先權。
第五十四條 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進行作業時,在不影響過往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駛路線和方向不受交通標志、標線限制,過往車輛和人員應當注意避讓。
灑水車、清掃車等機動車應當按照安全作業標准作業;在不影響其他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不受車輛分道行駛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駛。
第五十五條 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區內的道路,禁止拖拉機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機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規定。
在允許拖拉機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機可以從事貨運,但不得用於載人。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三節 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五十七條 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第五十八條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條 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條 駕馭畜力車,應當使用馴服的牲畜;駕馭畜力車橫過道路時,駕馭人應當下車牽引牲畜;駕馭人離開車輛時,應當拴系牲畜。
第四節 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
第六十一條 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六十三條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六十四條 學齡前兒童以及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託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帶領。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應當使用盲杖或者採取其他導盲手段,車輛應當避讓盲人。
第六十五條 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應當遵守鐵路道口信號,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沒有鐵路道口信號和管理人員的,應當在確認無火車駛臨後,迅速通過。
第六十六條 乘車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
第五節 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
第六十七條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但是,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並且迅速報警。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
第六十九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法執行緊急公務除外。
第五章 交通事故處理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一條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託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形成原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十七條 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 執法監督
第七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質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交通警察進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業務培訓、考核。交通警察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執行職務。
第七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應當依據法定的職權和程序,簡化辦事手續,做到公正、嚴格、文明、高效。
第八十條 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指揮規范。
第八十一條 依照本法發放牌證等收取工本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並全部上繳國庫。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罰款的行政處罰,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收繳的罰款以及依法沒收的違法所得,應當全部上繳國庫。
第八十三條 交通警察調查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一) 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
(二) 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三) 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處理。
第八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執法活動,應當接受行政監察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
公安機關督察部門應當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法律、法規和遵守紀律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必須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不嚴格執法以及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據職責及時查處。
第八十六條 任何單位不得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款指標;公安
Ⅶ 小學生交通安全知識題目
小學生交通安全知識錦集
交通標線 馬路上,用漆劃的各種各樣顏色線條是「交通標線」。道路中間長長的黃色或白色直線,叫「車道中心線」。它是用來分隔來往車輛,使它們互不幹擾。中心線兩側的白色虛線,叫「車道分界線」,它規定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在路口四周有一根白線是「停止線」。紅燈亮時,各種車輛應該停
在這條線內。馬路上用白色平等線像斑馬紋那樣的線條組成的長廊就是「人行橫道線」。行人在這里過馬路比較安全。
隔離設施 交通隔離設施主要有行人護欄和隔離墩或綠化隔離帶。行人護欄是用來保護行安全,防止行人橫
馬路走入車行道和防止車輛駛入人行道的。隔離墩或綠化隔離帶是設在車行道上用來隔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來往車輛的。希望大家不要跨鑽護欄和隔離墩或綠化隔離帶,走進車行道,否則有被車輛攔倒的危險。
交通信號燈
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四面都懸掛著紅、黃、綠、三色交通信號燈,它是不出聲的「交通警」。紅綠燈是國際統一的交通信號燈。紅燈是停止信號,綠燈是通行信號。交叉路口,幾個方向來的車都匯集在這兒,有的要直行,有的要拐彎,到底讓誰先走,這就是要聽從紅綠燈指揮。紅燈亮,行或左轉彎,在不礙行人和車輛情況下,允許車輛右轉彎;綠燈亮,准許車輛直行或轉彎;黃燈亮,停在路口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已經繼續通行;黃燈閃爍時,警告車輛注意安全。
人車分流 各行其道
每當你走馬路,就會看到許多行人的車輛來來往往,川流不息。如果行人和車輛愛怎麼走就怎麼走,那麼就會交叉沖突,發生混亂。交通道路上用「交通標線」劃出車輛、行人應走的規則:機動車走「機動車道」。在道路上,我們可以看到各式各樣的交通標志。它們用圖案、符號和文字來表達特定的意思。告訴駕駛員和行人注意附近環境情況。這些標志對於安全車非常重要,被稱為「永不下崗的交通警」。警告標志「它是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段、減速慢行的標志。禁令標志:它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某種交通行為的標志。指示標志:它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行人行進的標志。指路標志:它是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輔助標志:它是主標志下,對主標志起輔助說明的標志。我們應該熟悉並愛護這些標志,不能任意損壞或在上面亂塗亂畫,並且自覺遵守這些標志的規定。
安全走路
走路,誰不會呢?其實不然。如果我們不注意交通安全,走路也闖禍。因此,我們上學讀書、放學回家、節假日外出時,走在人來車往的交通繁忙的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規則,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我們走路要走在人行道上。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應靠道路右邊行走。走路時,思想要集中,不要東張西望,不能一邊走一邊玩耍,不能一邊走路一邊看書,不能三五成群並排行走,不要亂
馬路,更不能追趕車輛嬉戲打鬧。更不要在馬路上踢球、溜冰、放風箏、做游戲。一旦被來往車輛撞倒,後果非常嚴重。
汽車不是一剎就停的 有的同學認為亂
馬路沒啥關系,反正駕駛員會剎車的。其實,汽車不是一剎就停的。由於慣性作用,剎車後車還會向前滑行一段路,這就是力的慣性作用。就像人在奔跑中,突然停下來,還會不由自主地身前沖出幾步一樣。何況還有可能駕駛員不注意、剎車不靈等。所以,亂穿馬路是十分危險的,不少交通事故就是因為行人亂
馬路造成的。血的教訓應該引以為戒。
不在車前車後急穿馬路
有人總是喜歡在汽車前、後急穿馬路、這是很危險的。駕駛員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被稱為「視線死角」。要是有人在車前車後駕駛員眼睛看不到的「視線死角」內急穿馬路,就會造成車禍。所以我們橫過馬路前要注意左右來往車輛,先向左看,後向右看,當看清沒有來車時才可橫過馬路。在有「人行橫道」和「人行天橋」上行走,這樣才比較安全。
汽車的眼睛
汽車前面的兩只「大眼睛」叫「大光燈」。夜幕降臨,司機打開「大光燈」就能照亮道路。在汽車大光燈下,有兩只「小眼睛」,它同車尾兩邊的兩只「小眼睛」相互連結,這不是用來指示方向的「方向燈」。汽車尾部有兩只「紅色的眼睛」,叫剎車燈「。當駕駛員剎車時,這兩只「紅眼睛」立刻發亮,它告訴行駛在後面的車輛,注意保持距離。此外,汽車尾部還有兩只「白色的眼睛」,叫「倒車燈」,汽車倒車時會發出白色光線,有的還會發出「倒車,請注意:的叫聲,我們也要及時避讓。
汽車的「內輪差」
你知道汽車是怎樣轉彎的嗎?汽車是依靠前輪來轉向前的。隨著前輪的轉動,汽車車身也逐漸改變方向。但是前後兩只輪子舉走在同一條弧線上,而是有一定距離差別的,這個差距稱「內輪差」。因此,我們碰到要轉彎的汽車,不能靠得太近,不要以為汽車的前輪過去就沒事了。因為有「內輪差」,如果離轉彎的汽車太近,很可能被後輪撞倒壓傷。
注意避讓轉彎的車輛
知道了汽車轉彎時會發生「內輪差」,所以我們在通過馬路時,除了注意來往直行的車輛外,還要注意避讓轉彎行駛的車輛。當看到「方向燈」閃亮時,人離車輛遠一些。千萬不要以為讓過了車頭就沒事了,人與車身靠得太近,就容易被車尾撞倒,發生傷亡事故。
集體外出
集體外出活動時,要在帶領下好隊伍,橫列不易超過兩人。行進時,就靠右側走在人行道上。要自覺遵守紀律,不隨便離隊,不互相追逐嬉鬧,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集隊、停留,以免影響人、車通行。過馬路時,應在人行橫道上通過。在沒有車輛行駛時,抓緊時間通過。如果隊伍長、安全通過有困難,可請交警叔叔協助一下通過。
讓特種車輛先行
在馬路上,我們經常可以看到警燈閃亮、警報呼叫的車輛,這些是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或工程車搶險車等特各車輛。特種車輛擔負著特殊緊急任務。交通法規規定;一切車輛和行人都必須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工搶險車先行。
所以,我們如在以路上騎車或行走時,遇到上面這些車輛,要讓他們先通過,千萬不要爭道搶行。
不弔車 不玩車
有一些同學喜歡隨便玩弄停在馬路上的汽車,甚至在道路中間攔車、追車、吊車、向車輛投擲石塊,以此作樂。其實這是十分危險和不道德的行為。最容易造成事故。當我們發現這種不良行為時,應該及時提醒,大膽勸阻。因為攔車和追車時容易和其它行駛中的車輛相碰撞發生傷亡事故。吊車時由於人小手勁差而半途掉下摔傷。特別是向車輛投擲石塊,這是一種破壞公共財產和國家財物的不法行為,應嚴厲禁止;此外容易使車內人員受傷,發生交通事故。
文明乘車
當前,城鄉道路上是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混合交通,交通事頻繁發生。為了乘車時的安全,我們必須增強交通法制觀念。遵守乘車規定、講究公共道德、注意交通安全、文明乘車。做到「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這是我們每個學生的應盡職責。
文明乘車,確保安全。我們在等乘公共汽車時,應在站台上有秩序地候車。要做到等車停穩後,讓車上的人先下來,然後依次上車。上車後要主動買票。遇到老弱病殘孕和懷抱嬰兒的人應主動讓座。車輛行駛時,要坐好或站穩,並抓住扶手,防止緊急剎車時摔倒。不能將身體的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能在車廂內大聲叫嚷,就做個文明的小乘客。下來後,要注意安全,不要從車前車後突然穿出或猛跑過馬路,以免發生傷亡事故。
安全過鐵路道口
鐵路道口比較復雜,交通十分繁忙,行人、自行車、汽車、火車等都要從道口通過。為了保證行人和車輛的安全,在鐵路道口處都設置了柵欄。火車來臨時,紅色信號燈閃亮,柵欄關閉,行人和各種車輛停止前進,靜靜等候,讓火車通過。千萬不要跨越柵欄,冒險搶道。通過無人看守的道口時,須停車,左右仔細觀看,確認安全後,方准通過。
四季交通安全 春天 一年四季,氣候特點各不相同,它們跟交通安全關系十分密切。掌握好每個季節交通安全的規律,才能確保安全。
春天是多雨的季節,細雨綿綿,道路上濕漉漉的。車輛在雨中行駛,車輪容易打滑。如果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穿過馬路,將會使駕駛員措手不及,以致把你撞倒。行走時,步子要小,走得慢一些,注意避讓來往車輛,如果你撐著傘,別讓傘遮住視線,看不見前進的方向。
夏天盛夏,酷暑難熬,我們的戶外活動增多了。尤其在暑假裡,經常外出,更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好讓家長放心。
驕陽似火,路面滾燙,灑水車給路面降溫,同學們千萬不能在灑水車周圍玩耍。當台風暴雨突然來臨時,不能急奔跑;晚上納涼,不要佔據道路,影響交通。
秋天秋高氣爽,是旅遊觀光的好季節,也是多風沙的季節。外出活動時,要防止灰沙侵入眼睛。不要 風倒著走,要注意安全。
秋天也是放風穩的好時光,但不能在城鄉道路上奔來跑去放風箏,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冬天寒風凜冽,雪花飄飄。有人戴上了帽子和口罩,可別遮信了自己的眼睛,此外,地面上結起了一層冰,道路又濕又滑,走路,騎車稍不留神,就要摔跤,行走時不能急奔快跑。不能在道路上堆雪人、打雪仗和滾雪球,這樣既不安全,又會影響交通,甚至發生車禍。一年四季氣候不同,同學們交通安全防範不能放鬆。
學騎自行車
自行車輕巧靈活,是外出理想的交通工具,不少小朋友都想學騎自行車。學騎自行車不僅要有大人指導和保護,還要選擇在人車稀少的道路、廣場或操場等地方,禁止在交通繁忙的地段學騎自行車。當你學會騎車、興沖沖地騎車上馬路時,可千萬要注意騎車安全啊!
十二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自行車
城市道路復雜,車輛繁多。由於兒童缺少生活經驗,應變能力差,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實施條例》也明確規定:「不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小朋友們應自學遵守。如果到了法定的騎車年齡,也必須先認真學習有關騎自行車的規定,掌握好安全騎車的基本要領後再上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