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哪條法律規定小學生作業時間
最多是條例,部門規章,法律上定義是屬於法,但是不是我們常說的法
B. 小學一年級,家庭作業要多少時間
按照規定小學一年級一般不留家庭作業,如要留家庭作業不超過30分鍾
C. 國家規定上學時間是幾點
國家並沒有對幾點開抄始上課有明確規定。
但是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的《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明確提出了對於小學、中學上課時間長度的限制。
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第二章學校衛生工作要求 第五條
第五條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學生每日學習時間(包括自習),小學不超過六小時,中學不超過八小時,大學不超過十小時。
學校或者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課時間和作業量,加重學生學習負擔。
(3)小學生作業時間規定擴展閱讀
《學生衛生工作條例》其他學生相關
第十一條學校應當根據學生的年齡,組織學生參加適當的勞動,並對參加勞動的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衛生防護措施。
普通中小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勞動,不得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從事不安全工種的作業,不得讓學生參加夜班勞動。
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農業中學、職業中學組織學生參加生產勞動,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保健待遇。學校應當定期對他們進行體格檢查,加強衛生防護。
第十二條學校在安排體育課以及勞動等體力活動時,應當注意女學生的生理特點,給予必要的照顧。
參考資料
教育部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D. 國家規定中小學生上課時間是多少
按照原國家教委《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第五條規定:
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學生每日學習時間(包括自習),小學不超過六小時,中學不超過八小時,大學不超過十小時。
學校或者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課時間和作業量,加重學生學習負擔。
同時還規定「學生每天到校時間,小學一般不早於7:50,中學不早於7:30;離校時間小學不晚於16:30,中學不晚於17:30」。允許各區縣結合本地區實際和季節變化做適當調整。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是為加強學校衛生工作,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制定。1990年4月25日經國務院批准,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衛生部於1990年6月4日發布並實施。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是開展全國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據,自1990年由國務院頒布實施以來,有力地推動了全國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
隨著時代的發展,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面臨新的形勢和要求。
為優化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政策制度體系,進一步強化《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對新時代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導作用,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徵求〈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修訂意見的通知》正式啟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修訂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部屬各高等學校對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結合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規律、發展趨勢以及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新任務,針對具體條款,研提修訂意見。
《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1名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幹部和1名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專家。
教育部將遴選部分推薦人員和專家成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修訂工作組,具體承擔《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修訂和其他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相關政策制度的研製任務,切實修訂好《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E. 國家法律規定中學生一天寫作業的時間不得超過多少小時
請參考以下:
北京市教委《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通知》
第二條、五六年級作業不超1小時
針對目前普遍存在的作業量大問題,市教委要求區縣和學校要加強對作業的指導和管理,嚴格控制課外作業總量。小學一至二年級不布置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語文、數學和英語可適量布置家庭作業,三至四年級每天作業總量不得超過30分鍾,五至六年級每天作業總量不得超過1小時。
初中每天家庭作業總量不得超過1.5小時。教師布置作業必須堅持「精選、批改、講評」原則,不得布置簡單重復性和懲罰性的作業,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讓學生家長代為評改作業。
第八條、課業負擔將全面監測公告
市教委表示,減負工作,中小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對於違反《通知》規定的區縣,一經查實,由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在全市進行通報批評。
對於違反相關規定的學校和個人,由區縣教委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北京將建立健全市、區兩級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全面性、常態性監測公告制度;教育督導部門將把減負工作作為督政督學的重要內容,定期進行專項督導。
市教委將公開舉報監督電話。對工作突出、成效明顯、成績優秀的區縣、學校和教師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5)小學生作業時間規定擴展閱讀:
從本學期開始,西城區將對歷史遺留的與公辦校有關的教育培訓機構進行規范管理,使這些機構徹底與公辦校脫鉤——不佔用公辦校校舍,不聘用公辦校教師。
據悉,今年西城著名的補習機構「老教協」將與教育系統剝離,主辦方在教完最後一批六年級學生之後,將撤出該培訓機構,此後的招生將與「西城區老教育工作者協會」再無關系。為了完成部分此前與家長簽訂的協議,剝離工作設置「過渡期」,一些老師將在完成協議後再撤出。
對於少數由歷史原因形成的「公辦校注冊的民辦教育機構」,西城區也從本學期開始清理。要求這些機構必須有獨立法人、獨立賬戶和獨立的辦學地點,不得佔用公辦校校舍,要與公辦校完全脫鉤。對於不「達標」的機構,今年年審將不予審批,取消辦學資格。
今年將嚴查「公辦校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任教」。此前市教委也曾規定,禁止公辦校教師利用工作時間到民辦教育機構任教,今年的政策更加嚴格,公辦校教師任何時間都不得到校外任教。
西城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目前教師收入已經與公務員相同甚至更高,沒有必要到校外補課賺外快。因此西城區將教師到校外補課與師德掛鉤,一經發現將影響教師考核和評級晉升。
F. 國家規定小學一節課的時間是多少分鍾
按照原國家教委《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第五條規定:
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學生每日學習時間(包括自習),小學不超過六小時,中學不超過八小時,大學不超過十小時。
學校或者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課時間和作業量,加重學生學習負擔。
同時還規定「學生每天到校時間,小學一般不早於7:50,中學不早於7:30;離校時間小學不晚於16:30,中學不晚於17:30」。允許各區縣結合本地區實際和季節變化做適當調整。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是為加強學校衛生工作,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制定。1990年4月25日經國務院批准,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衛生部於1990年6月4日發布並實施。
內容解讀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是開展全國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據,自1990年由國務院頒布實施以來,有力地推動了全國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隨著時代的發展,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面臨新的形勢和要求。
為優化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政策制度體系,進一步強化《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對新時代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導作用,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徵求〈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修訂意見的通知》正式啟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修訂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部屬各高等學校對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結合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規律、發展趨勢以及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新任務,針對具體條款,研提修訂意見。
《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1名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幹部和1名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專家。教育部將遴選部分推薦人員和專家成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修訂工作組,
具體承擔《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修訂和其他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相關政策制度的研製任務,切實修訂好《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G. 小學家庭作業時間要求
小學家庭作業時間規定: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作業,小學三——六年級書面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
H. 中小學生每天做作業時間應為幾小時
小學生應該在二個小時以內,初中生應該在三個小時以內,高中生應該在四個小時以內;但這都是因人而異的。
I. 小學生正式作業量及時間是多少
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小學其他年級書面家庭作業控制在60分鍾以內;初中各年級不超過90分鍾。
J. 小學生每天的作業時間應為多少周六日
我覺得,要看每個人的能力
有的比較聰明,只需要把每天學的東西過一次就OK
有的,你給他24個小時看著書也不懂
資質不同,方法不同
這么硬性的規定學生,不一定對他們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