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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考試評價制度

發布時間:2021-03-12 02:17:12

Ⅰ 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介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委:近專年來,隨著素質教屬育的全面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的改革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重視,各地積極探索,取得了有益的經驗。但是,現行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與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要求還不相適應,突出反映在強調甄別與選拔功能,忽視改進與激勵的功能;注重學習成績,忽視學生全面發展和個體差異;關注結果而忽視過程,評價方法單一;尚未形成健全的教師、學校評價制度等。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中發【1999】9號)和《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精神,堅持教育創新,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經國務院同意,現就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如下:

小學生教育評價方案

黔城完小學生素質教育評價方案

教育評價改革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起著重要的導向和質量監控作用。學生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評價的目的、功能、目標體系和評價的方式方法等各方面都直接影響著課程培養目標的實現。隨著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推進,學生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受到廣泛的重視。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貫徹素質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學生素質發展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注重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促進教師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促進各門課程的有效實施,充分發揮評價的功能,推動新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多元化原則。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考查,不僅關注學業成績,而且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發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興趣與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認可,給予積極評價,發揮學生多方面潛能,幫助學生悅納自己、擁有自信;以質評為基礎,應用可操作的評價方法,不僅考查「認識」或「概念」等認知層面,同時還關注對「表現」等行為層次的考查,如行為觀察、情景測驗等。
(二)評價過程動態化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要注重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有機地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結合起來;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評價對象的轉變與發展;鼓勵將評價貫穿於日常的教育教學行為中,使評價實施日常化、通俗化。如口頭評價、作業評價、成長記錄等。
(三)評價主體互動化原則。強調評價過程中主體間的雙向選擇、溝通和協商,關注評價結果的認同問題,即如何使評價對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評價結果;改變單一評價現狀,加強自評、互評,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積極參與的交互活動。

三、評價方法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
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要根據不同的評價內容和指標實施多元評價,還要滲透或包含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中進行。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方面要重點結合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學科教學以及團隊活動、校本課程實施中進行評價;學習能力和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要結合所有學科教學進行評價;運動與健康方面主要結合體育與健康學科教學進行評價;審美與表現方面重點結合音樂、美術學科教學進行評價。要按學生年齡、心理及行為特點制定一些可觀察的指標,在學科教學或各種教育活動中分層實施評價。要創設情境、機會,通過參與活動,日積月累,讓學生感受、體驗與內化。要通過表現性任務、觀察記錄、訪談、作品分析、個人自評,同學、教師、家長互評的方式進行評價。
(二)學科發展目標的評價
⒈知識與技能的評價
要遵循各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以該學段、學年以及每個單元的知識與技能目標為基準,通過作業、紙筆測驗、考試和完成一些開放性的表現性任務等形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等級+評語」的形式呈現。小學低年級(1—2年級)實行模糊評價或描述性等級。
⑴練習、作業
作業分析評價是教師了解、掌握學習效果、學習態度最常用、有效的評價方式。學生的作業情況要通過學生的認真程度,正確率,創造性解決問題情況;完成作業的速度,主動作業的情況;課外學習情況以及實驗操作能力,小論文、小發明、小製作等成果來進行綜合評價。教師可以組織作業展示活動,進行優秀作業及成果評比,作為作業評價的依據。除了傳統的紙筆作業之外,更應注重口語交際作業、綜合實踐作業、實驗操作作業等促進學生在真實情境中實際表現能力的表現性作業。表現性作業包括綜合實踐活動記錄、參加社會工藝活動記錄、學科實驗、交流合作學習記錄、課外閱讀的數目和反思筆記等。
⑵單元測試:

單元測試(測驗)是在一個教學階段或單元結束後,根據教科書中對於本單元教學目標的要求做出的學業水平評價,衡量、檢測學生在預期學習成果和表現標准上所達到的程度。
設計單元測驗題目和實施評價需要依據單元教學目標的要求確定測試內容的范圍,注重考查學生對基本概念、原理的認識及理解。
單元測試是過程性評價的重要方面,每個教學階段或單元結束後都要測試並做記錄。
⑶期末考試(考查)
考試(考查)是評價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試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不同選擇相應的考試形式,既有閉卷形式,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驗外,也要選擇外語聽力考試、口試、課題研究、情景測驗、實際操作等質性評價形式。運用考試進行評價時應注意:
考試內容:考試要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經驗的聯系,重視考查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及綜合應用的能力;要減輕學生機械記憶的負擔,突出綜合性、探索性和開放性,杜絕設置偏題、怪題;考試的內容應多元化,除關注知識與技能外,還應體現考查學習的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方面的內容;還要重視加強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尤其是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反思能力的發展。
考查學科應通過平時觀察、評語、軼事記錄、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等方式,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學習習慣、興趣、毅力、學習動機、學習技能、社會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學生表現的信息進行考查。
考試方式:給予學生多次機會,同一考試也可多樣化呈現。如,1-2年級可採用游戲式、自選式、互測式考試,考試要突出趣味性。3-6年級實行分項考核、綜合評定。各學科期末考試成績以「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方式呈現。
考試結果處理:各科教師要對考試結果作出具體的分析指導,使學生獲得比較全面的反饋信息,從而督促、協助學生制定出下一步的學習計。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並按考試成績排名。
⒉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
對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的評價必須與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教育目標相結合,在日常教學活動中,採用觀察、軼事記錄、訪談、學生自評和學生互評等質性的評價方式對其進行評價。各學科應根據本學科特點,結合基礎性發展目標在學科中的體現,制定具體的評價內容及指標體系。

成長記錄也是評價一個學生的重要依據,因此要搞好學生成長記錄,並要定期組織成長記錄的交流展示。並將成長記錄納入期末終結性評價內容。對成長記錄的評定應注重學生的進步和所付出的努力,明確改進的方向。要通過對成長記錄的回顧、比較,使學生學會反思,了解自己的進步,認識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明確進一步發展的目標,逐步發展自省的意識和能力。
成長記錄袋的內容包括:①學生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通訊地址、出生日期、健康狀況、家庭背景;教育基本情況,如所進學校、主要課程測試成績、一般能力等級、特殊能力傾向,優秀與榮譽、個人社交和發展情況。②學生的各科學習檔案:A本學期掌握的知識和技能,一般按一個單元或一個學習主題收集資料。如單元測試成績單、綜合素質報告單。B目前最佳作品展現,包括生成過程,如最好的作業、最好的作文、優秀的美術作業、攝影照片、錄音磁帶等。C實踐創新活動的參與程度,如社會實踐調查報告、研究報告乃至各項競賽獲獎證書等。D同伴之間的觀察評價、教師觀察、評價及剖析,來自家長、社會的反饋信息,如教師的表揚或建議、學生的感想等。
(三)評價的主體
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本人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和家長評價四個方面。
學生自評和互評:一是由學生本人對自己的綜合素質及行為寫出自我評語;二是對自己或同學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教師評價:一是由班主任給每個學生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評出分項等級,並給每個學生寫出綜合性評語,重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具體評價方式見表二);二是各學科教師根據本學科所制定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及學科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對每個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及學生學業水平進行評價,給出相應的等級,並對學生學科的發展態勢進行描述,寫出激勵性的評語(具體評價方式見表三)。
家長評價:一是對自己學生的綜合素質寫出鑒定性評語;二是對自己學生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⒈評價結果包括等級或評語
評語包括:①自我評語。②家長評語。③教師(班主任)評語。
等級包括:①分項等級。即根據評價內容所列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通過整體判斷對六個方面以及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給予一個等級;練習、作業、期末考試獲得的等級。②分主體等級。即由四個評價主體給出的評價等級。③綜合等級。即把分項等級和分主體等級綜合,作為綜合素質或學業水平評價的最後等級。以上等級均為四等,以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現。
⒉綜合等級合成的方法
加權法:各等級賦予分值採用「取平均值四捨五入法」合成最後等級。
直接評定法:依據期末考試的等級、作業和單元測試的等級、綜合實踐活動(研究課題及完成的報告)、成長記錄、特長與獲獎情況、自我及他人評價等進行總體分析,根據總體態勢確定綜合素質與學業水平的最後等級。

Ⅲ 小學生評價機制

小學生綜合質量評價方案

一、 指導思想:

小學生質量綜合的實施是一次通過建立一整套比較科學、全面的評價標准體系和評價方法,促進小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教育改革的實施。正確地實施小學生質量綜合評價,有利於幹部教師更新觀念,有利於學校、家庭、社會等教育的結合,有利於小學生素質的全面提高,是由應試教育向全面提高學生素質的需要,是全面提高小學教育質量的重要措施。

二、 綜合質量評價的具體措施:

(一)思想品德評價與教育活動相結合

教育活動是學校實施教育的重要載體。它貫穿於學校育人活動始終。思想品德評價必須與教育活動相結合。

1、 思想品德評價標準是開展教育活動的依據。

(1)要為學習貫徹《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小學禮儀常規》、《校規》、《校訓》等教育活動相結合。

(2)要與傳統節日相結合,如:三月五日「學雷鋒」,三月八日「婦女節」,五一「勞動節」,六一「兒童節」,(進行興趣特長關心集體的教育)「七一」黨的生日(進行熱愛黨、尊敬國旗,熱愛祖國教育)等。

(3)要與學校的各項傳統教育活動相結合。如:「五自教育」、「爭做先進集體教育」、「小能手展示教育」等。

(4)與主題班隊會相結合,針對班級品德發展的弱項精心設計活動,把握學生思想動態,使之向著評價目標發展。

2、 操作方法:

首先復習評價方法,接著可讓教師引導學生簡單議論,近期學校中班級所開展的活動,進行評價標准相對照工作,進行自我教育,自我評價,最後集中進行小組、集體評價。在教師、同學、家長,本人的綜合評價中,得出全面、客觀的結果,為每個學生指出努力方向,從而提高評價實效。

(二)如何開展知識能力評價

1、 知識能力評價做好幾個結合

(1) 診斷性評價,形成性評價,總結性評價相結合。

A:診斷性評價,指開學初任課教師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運用多種形式對學生上一學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進行有計劃、有目的地全面了解,進行情況分析,指出主要成績和不足,把分析結果反饋給學生,讓學生了解自己知識能力掌握的現狀,並對自己制定小目標,師生共同的增設學習質量而努力。

B形成性評價是指任課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在教學計劃、方案實施過程中對學生進行學習狀況的評價,其目的就是及時反饋信息,以便及時強化、調節、矯正,使計劃和方案不斷得到完善達到預期目標。

C總結性是指教學活動進行到一定階段對學生的學習效果進行全面分析。檢查教學工作達到預期目標的程度,並對評價對象做出鑒定性評價,以確定學生成績和發展水平。

2、 一般評價和重點評價相結合

(1)教師安排:學科評價工作要有一定順序,要依據學生的年級特點由淺入深,由粗到細,由表到里,從能夠接受到樂於接受,到主動參評。

(2)學科評價的一般性要求做到一般的處理,充分發揮學生自評的優勢,對於重點的評價要做到重點帶一般的作用,重點評價的內容是隨學生學習情況的變化,教學內容的變化,及學校教學重點的轉移而變化。

(3)對於學科重點評價的內容教師做到心中有數,目標明確,操作內容具體,貼近學生生活實際,樹立實現目標的信心,明確努力方向全面提高學生學習成績。

3、 學生評價和廣大教師參與相結合

實施學生知識能力評價所有的任課教師都是組織者和實施者,每位教師都擔負著全面育人的任務。共同完成對學生知識能力評價的任務。

(1)廣大任課教師要重視學生知識能力的形成性評價,在全面了解情況的同時,抓好「兩頭」的學生,並以「點」來推動「面」的工作。

(2)在學科評價中廣大教師要注意收集信息,積累資料,使學科評價更有實效性。

(3)形成評價網路,調整評價方案,對重點評價項目和一般評價項目的確定,集中評價的時間、頻率、隨機調整評價方案。

(4)各任課教師可適當調整教師的記分辦法,使平時成績和期末成績相結合,並與學生的學習態度、學習成績、學習方法結合起來。

4、 知識能力評價和考試內容方法改革相結合。

對學生知識技能方面的評價,從學習習慣,平時學習成績,期末考試成績的相互關系中反映學生知識能力的全貌。從而做出客觀的切合實際的判斷,真正促進學生發展與進步。

考試改革中需注意的問題

(1)在內容上:既要考察知識,又要考查多種能力,對學生既要考查在考卷上能夠反映出來的質量,也要考查試卷上難以考查的質量(如:朗讀、演講、動手操作、創作等多種能力)。

(2)在方法上:既要重視期末成績,又要重視平時學習成績,改變一張試卷定學生優劣的現象。

(3)與教學改革同步:在學習活動中,既要重視智力因素的發展,又重視非智力因素的發展。將學習習慣,上課聽講,發言等學習習慣的表現納入對學生知識能力的評價之中,真正地做到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全面評價,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

Ⅳ 小學課程評價制度

一、 學校校本課程評價任務由課程開發實施小組具體承擔。

二、 學校校本課程的評價標准要分學內科制訂,科學、合理、細致,具有教育和發展功能。

三、 對校本課程教材內容的評價要以符合學校辦學思想和育人目標為准繩,體現學校的辦學特色, 體現學生發展的多元化、生動化。

四、 校本課程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業成績,而且要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了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

五、 校本課程評價要強調教師對自己教學行為的分析與反思,以自評為主,校長、教師、學容生、家長共同參與,研究校本課程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不斷提高校本課程的開發水平。

六、 校本課程的評價要注重周期性地對學校課程執行情況、課程實施中的問題進行分析評估,調整課程內容,改進教學管理,形成校本課程不斷革新、

不斷適應學校學生學習需求的機制

Ⅳ 求小學考試與評價制度如何寫

學生考試與評價制度
建立與課程改革相符合的評價與考試制度,是推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穩步前進的制度保障。為了促進我校學生素質的健康發展、全面提高,實現我校辦學的科學可持續發展,根據《桂枝小學教學常規管理細則50條》,制定《桂枝小學學生考試與評價制度》。
一、指導思想
評價與考試制度以《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精神為指導,以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服務教師素養提升、推進學校科學發展為旨歸。
二、評價原則
1、評價與考試要有利於學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的發展,要有利於教師改進教育教學方式,有利於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
2、評價的內容既要關注學生學業成就,又要重視學生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提高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3、評價的標准主要包括發展性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評價標准既要體現對全體學生的基本要求,又要關注學生個體的差異,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4、評價要力求方法多樣、方式靈活,除紙筆考試或直接檢測外,還要通過觀察、訪談、綜合實踐、動手操作等多種形式,提高評價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5、評價不能只關注結果,更重要的是要關注學生的發展過程,把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結合起來,把學生發展的過程作為教育評價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6、要確立多元評價主體(包括教師、學生、家長等方面),實行多元評價,做到公正、公平、真實。
7、不能以紙筆考試作為唯一的評價方式,不以卷面分數作為評價標准。
三、評價要求
(一)關於學生考試的要求:
考試內容要依據學科課程標准,改變就教材考教材的傳統做法和只注重知識與技能的狀況;要力求科學、全面、合理地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綜合進行評價。
考試應以學科課程標准為根本依據,杜絕出偏題、怪題,一般按7:2:1的比例命題。杜絕用未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的試卷對學生進行考試。
對學生平時的知識與技能的檢測,由年級備課組或教研組共同研究,任課老師結合班級學生實際自主命題實施。試卷應體現層次性,努力使各個層次學習水平的學生都能感到成功,在原有基礎上有所提高。
單一的考試成績不公開、公布,不排列順序;禁止以考試成績作為升級或班級、座位安排的依據。成績只作為教師反饋教學、反思教學以改進教學之用。
考試命題應加強變式測試(即不斷改變題目形式,拓寬學生的思維方式),增加開放性試題,以有利於培養學生個性,減少機械記憶,注重內容的綜合性和實踐性。注重思維能力的培養
每次考試時,考試成績的評定方式要靈活,如對不及格的試卷可不記分,讓學生通過一些其他學習途徑(如開卷)再考一次,及格了記上成績。考試是評價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試應與其他評價方式相結合;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要充分利用考試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
(二)關於評價的方法與措施
1、要控制平時書面考試次數,學校統一安排期中與期末考試,單元檢測隨堂進行,加強課堂教學信息的反饋,提倡採用實踐能力考試方式和使用成長記錄袋。
2、「成長記錄袋評價法」重視學生發展的全過程,能記錄學生的成長歷程,最重要的意義在於個性化地關注學生的成長過程,使學生在體驗成功、感受進步中得到激勵;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學生成長記錄袋」應該在教師的指導下,由學生自己來建設,培養學生的自我反思能力和對自己的學習負責任的意識。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最佳作品(成績記錄及各種作品)、社會實踐和社會公益活動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教師、同學的觀察和評價,來自家長的信息,考試和測驗的信息等。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全過程中採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如行為觀察、情景測驗、學生成長記錄等)了解每個學生的優點、潛能、不足以及發展的需要。
3、對學生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必須以日常學科教學和學生的實際生活、活動為載體,通過日常學習生活的觀察、軼事記錄、訪談、資料收集、信息溝通等方式,進行描述性評價,不宜採用量化評價。
3、評價與考試要採取靈活多樣、生動活潑的方式方法,如表現性評價、情境模擬、游戲測評、作品展示、學科活動、二次評價、小組合作考試、研討會、小組集體創作匯報等方式方法。
4、實行學生自我評價與多主體(教師、家長、同學等)評價相結合的學生評價方式。在多主體評價中要注重實效性,要認識到這是一項對促進學生發展有著特殊作用的評價方式。在評價前教師應向各主體提供明確的評價要求(根據評價標准、內容、評價說明等),評價時強調描述和品評,淡化等級和相互比較。
5、評價結果的呈現與反饋方式應根據內容和對象而定。內容上,如評價知識與技能可給予定量的等級評定,評價態度、價值觀則需用描述性,評價實踐能力可採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對象上,如教師要向家長反饋學生的評價結果,提供的書面材料或口頭反饋要有利於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一致性;教師自己要使用的學生評價結果,應是第一手的、最真實客觀的資料(有的內容要為學生保密,不得對外公開);向學生本人提供的評價結果,可以用書面也可以用口頭,但評價結果要能激勵和促進學生的發展,要有利於學生健康心理的形成和呵護學生的心靈,因此,在呈現評價結果的同時,要給學生提出針對性的發展建議(希望),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己的優勢與不足,明確努力 的方向和改進的途徑,促進學生個性發展。在語言表述上以鼓勵為主,反話正說,實話巧說。
6、學生成績報告單是每學期向學生和家長進行終結性反饋的統一範式,班主任要在了解學生各科學習、表現的基礎上,實事求是地進行填寫,評評寫作具有針對性,體現個性化,字跡工整,各項欄目填寫完整,新學期開學初要收齊交教導處存檔。

Ⅵ 小學實行等級分制評價應遵循的幾個原則

一、實行等級制的目的

1.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和心理負擔,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與個性發展,使小學生生動活潑、主動地學習成長.
2.積極引導教師面向全體學生,面向學生全面素質培養.
3.充分發揮教育評價在辦學方向上的導向作用,促進學校從應試教育轉向素質教育.
4.大力改變社會、家長對學生片面的期望,創設素質教育的社會環境.
二、等級制評定的內容

1.評定的范圍包括小學一至六年級學生按規定所學的全部課程.
2.評定的內容包括學科課程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綜合能力,活動課側重參與程度及效果.
三、等級制評定的形式

1.小學各年級取消期中考試.小學升初中實行就近入學,對口直升.
2.學生學業成績評定取消百分制,實行等級制.學業成績評定採用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個等第,填入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單.
3.加強平時學生學習過程的作業檢查和單元檢測,針對作業和檢測結果評定等級並寫出診斷性評語、指導性評語和鼓勵性評語.
4.期末進行一次終結性檢測.
四、等級制評定的操作

1.命題考試.由縣教研室代擬命題並制卷,各學校負責組織考試、閱卷評分工作.考試內容包括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綜合能力三個部分構成.
2.評卷定等.語文、數學、英語以統一檢測成績為依據評定等級,其餘學科由學校及科任教師評定等級.按檢測成績85分及以上為優秀、70分及以上為良好、60分及以上為及格、60分以下為不及格的標准,評定出每個學生每門學科的等級.未及格者在《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單》相應欄目標注「補考」,次學期初由學校自行命題補考後再判定等級,並在學籍卡中標注補考等級.
3.統計分析.學業成績以班級、學校為單位,統計及格率、優秀率及合格率.城區小學取消優秀率.質量分析要根據課程特點,分項統計各類正誤率,作為改進教學的依據.三科檢測具體分數不得對外公布.
五、《小學生學業成績等級評價制度》從本學期開始實施,作為本學年小學評估的重要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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