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學生教育評價方案
黔城完小學生素質教育評價方案
教育評價改革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起著重要的導向和質量監控作用。學生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評價的目的、功能、目標體系和評價的方式方法等各方面都直接影響著課程培養目標的實現。隨著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推進,學生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受到廣泛的重視。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貫徹素質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學生素質發展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注重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促進教師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促進各門課程的有效實施,充分發揮評價的功能,推動新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多元化原則。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考查,不僅關注學業成績,而且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發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興趣與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認可,給予積極評價,發揮學生多方面潛能,幫助學生悅納自己、擁有自信;以質評為基礎,應用可操作的評價方法,不僅考查「認識」或「概念」等認知層面,同時還關注對「表現」等行為層次的考查,如行為觀察、情景測驗等。
(二)評價過程動態化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要注重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有機地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結合起來;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評價對象的轉變與發展;鼓勵將評價貫穿於日常的教育教學行為中,使評價實施日常化、通俗化。如口頭評價、作業評價、成長記錄等。
(三)評價主體互動化原則。強調評價過程中主體間的雙向選擇、溝通和協商,關注評價結果的認同問題,即如何使評價對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評價結果;改變單一評價現狀,加強自評、互評,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積極參與的交互活動。
三、評價方法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
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要根據不同的評價內容和指標實施多元評價,還要滲透或包含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中進行。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方面要重點結合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學科教學以及團隊活動、校本課程實施中進行評價;學習能力和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要結合所有學科教學進行評價;運動與健康方面主要結合體育與健康學科教學進行評價;審美與表現方面重點結合音樂、美術學科教學進行評價。要按學生年齡、心理及行為特點制定一些可觀察的指標,在學科教學或各種教育活動中分層實施評價。要創設情境、機會,通過參與活動,日積月累,讓學生感受、體驗與內化。要通過表現性任務、觀察記錄、訪談、作品分析、個人自評,同學、教師、家長互評的方式進行評價。
(二)學科發展目標的評價
⒈知識與技能的評價
要遵循各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以該學段、學年以及每個單元的知識與技能目標為基準,通過作業、紙筆測驗、考試和完成一些開放性的表現性任務等形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等級+評語」的形式呈現。小學低年級(1—2年級)實行模糊評價或描述性等級。
⑴練習、作業
作業分析評價是教師了解、掌握學習效果、學習態度最常用、有效的評價方式。學生的作業情況要通過學生的認真程度,正確率,創造性解決問題情況;完成作業的速度,主動作業的情況;課外學習情況以及實驗操作能力,小論文、小發明、小製作等成果來進行綜合評價。教師可以組織作業展示活動,進行優秀作業及成果評比,作為作業評價的依據。除了傳統的紙筆作業之外,更應注重口語交際作業、綜合實踐作業、實驗操作作業等促進學生在真實情境中實際表現能力的表現性作業。表現性作業包括綜合實踐活動記錄、參加社會工藝活動記錄、學科實驗、交流合作學習記錄、課外閱讀的數目和反思筆記等。
⑵單元測試:
單元測試(測驗)是在一個教學階段或單元結束後,根據教科書中對於本單元教學目標的要求做出的學業水平評價,衡量、檢測學生在預期學習成果和表現標准上所達到的程度。
設計單元測驗題目和實施評價需要依據單元教學目標的要求確定測試內容的范圍,注重考查學生對基本概念、原理的認識及理解。
單元測試是過程性評價的重要方面,每個教學階段或單元結束後都要測試並做記錄。
⑶期末考試(考查)
考試(考查)是評價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試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不同選擇相應的考試形式,既有閉卷形式,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驗外,也要選擇外語聽力考試、口試、課題研究、情景測驗、實際操作等質性評價形式。運用考試進行評價時應注意:
考試內容:考試要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經驗的聯系,重視考查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及綜合應用的能力;要減輕學生機械記憶的負擔,突出綜合性、探索性和開放性,杜絕設置偏題、怪題;考試的內容應多元化,除關注知識與技能外,還應體現考查學習的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方面的內容;還要重視加強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尤其是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反思能力的發展。
考查學科應通過平時觀察、評語、軼事記錄、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等方式,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學習習慣、興趣、毅力、學習動機、學習技能、社會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學生表現的信息進行考查。
考試方式:給予學生多次機會,同一考試也可多樣化呈現。如,1-2年級可採用游戲式、自選式、互測式考試,考試要突出趣味性。3-6年級實行分項考核、綜合評定。各學科期末考試成績以「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方式呈現。
考試結果處理:各科教師要對考試結果作出具體的分析指導,使學生獲得比較全面的反饋信息,從而督促、協助學生制定出下一步的學習計。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並按考試成績排名。
⒉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
對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的評價必須與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教育目標相結合,在日常教學活動中,採用觀察、軼事記錄、訪談、學生自評和學生互評等質性的評價方式對其進行評價。各學科應根據本學科特點,結合基礎性發展目標在學科中的體現,制定具體的評價內容及指標體系。
成長記錄也是評價一個學生的重要依據,因此要搞好學生成長記錄,並要定期組織成長記錄的交流展示。並將成長記錄納入期末終結性評價內容。對成長記錄的評定應注重學生的進步和所付出的努力,明確改進的方向。要通過對成長記錄的回顧、比較,使學生學會反思,了解自己的進步,認識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明確進一步發展的目標,逐步發展自省的意識和能力。
成長記錄袋的內容包括:①學生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通訊地址、出生日期、健康狀況、家庭背景;教育基本情況,如所進學校、主要課程測試成績、一般能力等級、特殊能力傾向,優秀與榮譽、個人社交和發展情況。②學生的各科學習檔案:A本學期掌握的知識和技能,一般按一個單元或一個學習主題收集資料。如單元測試成績單、綜合素質報告單。B目前最佳作品展現,包括生成過程,如最好的作業、最好的作文、優秀的美術作業、攝影照片、錄音磁帶等。C實踐創新活動的參與程度,如社會實踐調查報告、研究報告乃至各項競賽獲獎證書等。D同伴之間的觀察評價、教師觀察、評價及剖析,來自家長、社會的反饋信息,如教師的表揚或建議、學生的感想等。
(三)評價的主體
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本人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和家長評價四個方面。
學生自評和互評:一是由學生本人對自己的綜合素質及行為寫出自我評語;二是對自己或同學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教師評價:一是由班主任給每個學生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評出分項等級,並給每個學生寫出綜合性評語,重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具體評價方式見表二);二是各學科教師根據本學科所制定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及學科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對每個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及學生學業水平進行評價,給出相應的等級,並對學生學科的發展態勢進行描述,寫出激勵性的評語(具體評價方式見表三)。
家長評價:一是對自己學生的綜合素質寫出鑒定性評語;二是對自己學生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⒈評價結果包括等級或評語
評語包括:①自我評語。②家長評語。③教師(班主任)評語。
等級包括:①分項等級。即根據評價內容所列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通過整體判斷對六個方面以及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給予一個等級;練習、作業、期末考試獲得的等級。②分主體等級。即由四個評價主體給出的評價等級。③綜合等級。即把分項等級和分主體等級綜合,作為綜合素質或學業水平評價的最後等級。以上等級均為四等,以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現。
⒉綜合等級合成的方法
加權法:各等級賦予分值採用「取平均值四捨五入法」合成最後等級。
直接評定法:依據期末考試的等級、作業和單元測試的等級、綜合實踐活動(研究課題及完成的報告)、成長記錄、特長與獲獎情況、自我及他人評價等進行總體分析,根據總體態勢確定綜合素質與學業水平的最後等級。
『貳』 小學語文課堂評價方法有哪些
課改背景下的小學語文課堂教學評價方式,應體現多元化,既有教師對學生的評價,也有學生對教師的評價,學生之間的互相評價和學生的自我評價。堅持以人為本,提高學生的語文素養,促進學生的發展為根本目的。在教學實踐中,應充分發揮評價的診斷、導向、激勵、啟發、改進、創造的功能,具體到課堂教學的細節中,針對學習內容、
學習習慣、學習方法、情感態度和合作學習等方面的評價。教師應樂於從多個角度來評價、觀察、接納、賞識學生,發現並發展學生的潛能,尤其重視培養學生的能力和創新精神。敏銳地捕捉其中的閃光點,通過每一個教學環節的細微之處讓學生感受到教師和同伴心誠意切、實事求是的評價,激勵學生積極思維,營造一種熱烈而又輕松和諧的學習氛圍,從而使課堂評價有效地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課堂教學評價具有重要的導向激勵功能,是落實素質教育、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的重要途徑之一。對於進一步深化小學語文教學改革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評價內容多樣化。教學中要從多個角度組織學生進行評價,對待學生的學習不應只看他有沒有掌握,更要看他在這個學習過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學習的態度、所用的方法、持之以恆的耐心,甚至是永不言敗的勇氣。這樣使學生能從多方面來把握自己的現狀,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有利於學生個性的健全和潛能的激發,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在教學《將相和》中「負荊請罪」這一片斷時,組織學生用表演的形式來理解課文內容。但由於學生初次上台表演,神態不太自然
,扮演廉頗的學生還忍不住露出了笑意。表演完後,教師先要求表演的同學進行自評,說一說表演時的感受,對所演人物的理解,演廉頗的同學說:「廉頗在向藺相如請罪時是真誠內疚的,我在表演時露出笑意,不符合當時人物的心態。」接著,教師又引導學生進行互評,較全面地指出了表演中的成功和不足之處。因此,在教學中,除倡導學生自評外,還應該鼓勵學生進行相互評價,如:可以開展同桌互評,小組互評及全班范圍內對學生進行評價。從而有利於學生從被動地接受評價轉變成為評價的主體和積極參與者,在評價中提高了辨別、分析和綜合能力,全面發展了學生的素質。在語文課堂中用多種方式對學生進行評價,並能用發展的眼光和適合他們發展的方法來評價學生,它表現了一種從評價「過去」和「現在」轉向評價「未來」和「發展」的新理念。
二.評價標准多樣性。多元評價包含了對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評價內容。要求我們不僅僅要對學生所學的知識技能作出評價,同時也應該關注學生的整個學習過程,關注學生學習過程中所運用的方法,所具有的情感與態度,以及所持有的價值觀。顯然,這樣才更有利於更全面、更系統地評價學生。評價標準是進行教學評價的衡量尺度,是教學評價得以進行的前提與依據。傳統的小學語文教學評價受教育評價選拔淘汰目的的影響,追求一元化的價值觀,使學生個性差異被抹煞,教學評價的科學性和激勵功能受到了嚴重的影響。為了優化教學評價,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努力:允許不同學生非同步達標。實施因人而異的多層評價策略。多用開放式的問題測評學生。
三.評價方式多元化。評價既要發揮出教師的主導作用,更要注重學生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同時不能忽視小組評價的借鑒作用。因此,豐富評價的方式,讓評價發揮出它的多重功能,促進學生主動學習。
1、學生對老師的評價 新課改首先要求師生平等,在和諧的課堂教學中,學生和老師沒有距離,沒有居高臨下。課堂上,我經常讀一篇課文或闡述一個問題後,問學生:「你覺得老師讀(講)得怎樣?」這時候孩子們會說出許多我想不到的話。生1:「老師,你讀得太美了,讓我有身臨其境之感!」生
2:「老師,我覺得你還要大點聲,我有幾個地方沒聽清楚。」 教學活動中,教師若能以生為主體,經常了解學生對老師的評價,有助於教與學的同步提高。
2、教師的評價 在語文課堂上教師要關注學生的生命發展,尊重每一位學生做人的尊嚴,關注每一個學生的進步,鼓勵學生克服困難,支持學生的創建,寬容學生的個性,理解學生的苦惱。善待學生的缺點。這樣評價才能真正發揮它的導向功能。課堂上教師一個善意的微笑,一個理解的眼神,一句激勵的話語,都能讓學生感到溫馨,感到信任,會使每一個學生都在這樣平等的氛圍中傾吐心靈的聲音,無拘無束的享受生命成長的快樂與喜悅。
教學《驚弓之鳥》,學生在課上表現積極,對文本的理解到位。看到學生們的精彩表現,我驚嘆道:「你們真是一個個小天才,為自己的精彩表演鼓掌、喝彩吧!」這樣的全班性的評價,讓每一個學生感受到老師是關注他的,他們的表現令老師滿意,今後自己會更加努力,在課堂上的表現會更加出色。學生在課堂上能暢談自己的想法,無拘無束的發表自己的看法,這就是一份快樂,一份成長的快樂。學生的快樂就源於教師那一句句激勵性的評價,雖簡單,但意味深長。
『叄』 小學語文新課標對教學過程有哪些評價方案
1個體差異評價:是指把評價對象中的各個元素的過去和現在相比較,或者一個元素的若干個側面相互比較。
2、絕對評價:在評價對象群體之外,預設一個客觀的標准,並運用這個標准去評價每一個對象。
3、課堂即時評價:是指在課堂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針對學生的語言、思維等學習行為,作出及時的價值判斷。
4、作業評價:通過作業的設計、布置、批改、反饋等多個流程對學生進行評價,是師生對話的重要平台,也是形成性評價的主渠道。
5、教師自我反思:是教師主體對自我既往教育教學實踐的重新審視,對其合理性,成敗得失進行判斷與思考。
6、形成性評價:在某項活動的過程中進行的評價。它具有「重過程、低起點、小目標、勤評價、快反饋」的特點。
7、考試評價:考試是一種較為嚴格規范的具體評價方式。根據一定的目的,按照一定的要求進行命題,通過學生解答的過程與結果,考察學生的發展狀況。
8、多元評價根據人類智能多元構成的特點和社會對人才多元發展的需求,採用多元的評價標准、多樣化的評價方式或渠道,注重發現並發展個體多方面的潛能。
9、教育評價:教育評價是根據教育目標及其有關標准,在一定理論指導下,運用一定的方法,對與教育活動相關的現象、材料、數據等,進行系統的分析評定,確定其價值和優缺點,並據此調整、改進教育活動的過程。
10、教育教學評價:即是根據課程標準的要求,在新課程評價理念的指導下,系統、科學地收集、處理教育教學信息,對學科教育教學活動以及成果,給予價值判斷並以求改進的過程。
11、診斷性評價:在某項教育教學活動開始之前,對學生的知識、技能、智力、體力以及情感等狀況進行「摸底」,也稱預測。
12、個性化考試:對學生實施因人而異的多層評價策略,針對學生的個性差異,水平差異所作的考試評價。
13、量化評價與質性評價:量化評價 從「量」的角度運用統計分析、多元分析等方法,從復雜紛亂的評價數據中總結出規律性的結論。評價的結果以量化分數的形式呈現。質性評價 從「質」的角度分析,運用各種方法,對評價所獲取的數據資料信息進行思維加工,評價的結果以描述性材料呈現,數量化水平較低甚至沒有數量化。
14、發展性學生評價:依據新課程培養的目標,通過對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系統分析、及時反饋,對學生的現實與未來發展狀況作出價值判斷,從而實現對象「增值」的目的。
15、終結性評價:又稱事後評價,一般在教育教學活動告一段落時進行,目的是檢測教育教學活動的最終結果,是否達到了教育教學目標。
16、成長記錄袋評價:根據教育教育教學目標,有意識地將學生的相關作品及其它材料收集起來,通過合理的分析與解釋,反映學生在學習與發展過程中付出的努力與進步,並通過學生的自我反思極力學生取得更高的成就。
17、他者評價與自我評價:他者評價:外者對被評價者的評價。自我評價:被評價者對自身思想、行為、成果作出的評價。
18、預設與生成:預設:是課前對教育教學目標、教育教學內容、教育教學過程、教育教學方法等的預先設計,是老師事先准備好的教育教學方案。生成:是指在具體教育教學中,因學情的變化,對目標、內容、過程、方法的適度調整,以及在教育教學中由於教師的教育教學機智和合理調控,產生的有價值的問題,解決問題的思路、方法,學生出色的、出人意料的回答,教師精當的點撥或講解,由於這些資源的出現和適時運用,使課堂閃光,使學生頓悟,使學生在知識、能力或方法上實現自我建構。
19、發展性教師評價:依據一定的發展目標和發展價值觀,主要採用隨堂聽課和評價面談的方法,以促進教師未來發展為根本目的的一種形成性教師評價制度。
20、獎懲性教師評價:以獎勵和懲處為最終目的,通過對教師工作表現的評價,做出解聘、晉升、調動、降級、加薪、減薪、增加獎金等決定。
21、相對評價:在被評價對象的群體中建立基本標准(如平均分),然後將各個對象與基準進行比較,判斷每一成員的相對優劣。
22、合作性考試:它要求幾位學生合作完成一件作品或一個項目,然後對具體的作品或完成的項目結果首先進行量分或等級評價。
23、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過程評價 主要是關心和檢查用於達到目標的方法和手段如何。它往往與教育教學過程融為一體,評價的著眼點不在於學習什麼或學會了什麼,而是怎樣學習。結果評價 關心和檢查計劃實施後的結果。通常藉助已有的文字、材料、試卷等,標准明確,可變因素不多,評價的結果較為客觀。
24、開放式考試:讓學生走出考場,給以充分的時間,在一個命題的引導下,或在一個特定的環境中,查找資料、思考問題、經歷研究、解決問題……教師不僅可以對學生的考核結果進行評價,還可以通過觀察、交談、答辯,對學生在整個過程中的情感、態度以及表現出來的能力、才華進行評價,這種考試就是開放型考試。
『肆』 求一篇小學教育評價方案
小學生素質教育評價方案
教育評價改革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起著重要的導向和質量監控作用。學生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評價的目的、功能、目標體系和評價的方式方法等各方面都直接影響著課程培養目標的實現。隨著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推進,學生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受到廣泛的重視。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貫徹素質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學生素質發展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注重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促進教師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促進各門課程的有效實施,充分發揮評價的功能,推動新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多元化原則。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考查,不僅關注學業成績,而且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發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興趣與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認可,給予積極評價,發揮學生多方面潛能,幫助學生悅納自己、擁有自信;以質評為基礎,應用可操作的評價方法,不僅考查「認識」或「概念」等認知層面,同時還關注對「表現」等行為層次的考查,如行為觀察、情景測驗等。
(二)評價過程動態化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要注重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有機地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結合起來;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評價對象的轉變與發展;鼓勵將評價貫穿於日常的教育教學行為中,使評價實施日常化、通俗化。如口頭評價、作業評價、成長記錄等。
(三)評價主體互動化原則。強調評價過程中主體間的雙向選擇、溝通和協商,關注評價結果的認同問題,即如何使評價對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評價結果;改變單一評價現狀,加強自評、互評,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積極參與的交互活動。
三、評價方法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
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要根據不同的評價內容和指標實施多元評價,還要滲透或包含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中進行。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方面要重點結合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學科教學以及團隊活動、校本課程實施中進行評價;學習能力和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要結合所有學科教學進行評價;運動與健康方面主要結合體育與健康學科教學進行評價;審美與表現方面重點結合音樂、美術學科教學進行評價。要按學生年齡、心理及行為特點制定一些可觀察的指標,在學科教學或各種教育活動中分層實施評價。要創設情境、機會,通過參與活動,日積月累,讓學生感受、體驗與內化。要通過表現性任務、觀察記錄、訪談、作品分析、個人自評,同學、教師、家長互評的方式進行評價。
(二)學科發展目標的評價
⒈知識與技能的評價
要遵循各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以該學段、學年以及每個單元的知識與技能目標為基準,通過作業、紙筆測驗、考試和完成一些開放性的表現性任務等形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等級+評語」的形式呈現。小學低年級(1—2年級)實行模糊評價或描述性等級。
⑴練習、作業
作業分析評價是教師了解、掌握學習效果、學習態度最常用、有效的評價方式。學生的作業情況要通過學生的認真程度,正確率,創造性解決問題情況;完成作業的速度,主動作業的情況;課外學習情況以及實驗操作能力,小論文、小發明、小製作等成果來進行綜合評價。教師可以組織作業展示活動,進行優秀作業及成果評比,作為作業評價的依據。除了傳統的紙筆作業之外,更應注重口語交際作業、綜合實踐作業、實驗操作作業等促進學生在真實情境中實際表現能力的表現性作業。表現性作業包括綜合實踐活動記錄、參加社會工藝活動記錄、學科實驗、交流合作學習記錄、課外閱讀的數目和反思筆記等。
⑵單元測試:
單元測試(測驗)是在一個教學階段或單元結束後,根據教科書中對於本單元教學目標的要求做出的學業水平評價,衡量、檢測學生在預期學習成果和表現標准上所達到的程度。
設計單元測驗題目和實施評價需要依據單元教學目標的要求確定測試內容的范圍,注重考查學生對基本概念、原理的認識及理解。
單元測試是過程性評價的重要方面,每個教學階段或單元結束後都要測試並做記錄。
⑶期末考試(考查)
考試(考查)是評價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試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不同選擇相應的考試形式,既有閉卷形式,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驗外,也要選擇外語聽力考試、口試、課題研究、情景測驗、實際操作等質性評價形式。運用考試進行評價時應注意:
考試內容:考試要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經驗的聯系,重視考查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及綜合應用的能力;要減輕學生機械記憶的負擔,突出綜合性、探索性和開放性,杜絕設置偏題、怪題;考試的內容應多元化,除關注知識與技能外,還應體現考查學習的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方面的內容;還要重視加強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尤其是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反思能力的發展。
考查學科應通過平時觀察、評語、軼事記錄、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等方式,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學習習慣、興趣、毅力、學習動機、學習技能、社會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學生表現的信息進行考查。
考試方式:給予學生多次機會,同一考試也可多樣化呈現。如,1-2年級可採用游戲式、自選式、互測式考試,考試要突出趣味性。3-6年級實行分項考核、綜合評定。各學科期末考試成績以「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方式呈現。
考試結果處理:各科教師要對考試結果作出具體的分析指導,使學生獲得比較全面的反饋信息,從而督促、協助學生制定出下一步的學習計。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並按考試成績排名。
⒉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
對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的評價必須與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教育目標相結合,在日常教學活動中,採用觀察、軼事記錄、訪談、學生自評和學生互評等質性的評價方式對其進行評價。各學科應根據本學科特點,結合基礎性發展目標在學科中的體現,制定具體的評價內容及指標體系。
成長記錄也是評價一個學生的重要依據,因此要搞好學生成長記錄,並要定期組織成長記錄的交流展示。並將成長記錄納入期末終結性評價內容。對成長記錄的評定應注重學生的進步和所付出的努力,明確改進的方向。要通過對成長記錄的回顧、比較,使學生學會反思,了解自己的進步,認識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明確進一步發展的目標,逐步發展自省的意識和能力。
成長記錄袋的內容包括:①學生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通訊地址、出生日期、健康狀況、家庭背景;教育基本情況,如所進學校、主要課程測試成績、一般能力等級、特殊能力傾向,優秀與榮譽、個人社交和發展情況。②學生的各科學習檔案:A本學期掌握的知識和技能,一般按一個單元或一個學習主題收集資料。如單元測試成績單、綜合素質報告單。B目前最佳作品展現,包括生成過程,如最好的作業、最好的作文、優秀的美術作業、攝影照片、錄音磁帶等。C實踐創新活動的參與程度,如社會實踐調查報告、研究報告乃至各項競賽獲獎證書等。D同伴之間的觀察評價、教師觀察、評價及剖析,來自家長、社會的反饋信息,如教師的表揚或建議、學生的感想等。
(三)評價的主體
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本人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和家長評價四個方面。
學生自評和互評:一是由學生本人對自己的綜合素質及行為寫出自我評語;二是對自己或同學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教師評價:一是由班主任給每個學生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評出分項等級,並給每個學生寫出綜合性評語,重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具體評價方式見表二);二是各學科教師根據本學科所制定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及學科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對每個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及學生學業水平進行評價,給出相應的等級,並對學生學科的發展態勢進行描述,寫出激勵性的評語(具體評價方式見表三)。
家長評價:一是對自己學生的綜合素質寫出鑒定性評語;二是對自己學生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⒈評價結果包括等級或評語
評語包括:①自我評語。②家長評語。③教師(班主任)評語。
等級包括:①分項等級。即根據評價內容所列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通過整體判斷對六個方面以及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給予一個等級;練習、作業、期末考試獲得的等級。②分主體等級。即由四個評價主體給出的評價等級。③綜合等級。即把分項等級和分主體等級綜合,作為綜合素質或學業水平評價的最後等級。以上等級均為四等,以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現。
⒉綜合等級合成的方法
加權法:各等級賦予分值採用「取平均值四捨五入法」合成最後等級。
直接評定法:依據期末考試的等級、作業和單元測試的等級、綜合實踐活動(研究課題及完成的報告)、成長記錄、特長與獲獎情況、自我及他人評價等進行總體分析,根據總體態勢確定綜合素質與學業水平的最後等級。
『伍』 小學一年級語文評價方案實施
對小孩子嘛,就是要來軟的。我建議你還是以鼓勵為主吧,例如評價作業的時版候可以權婉轉一些,(1)該給老師配個放大鏡啦!(字太小的學生)
(2)讓你的字站直了!
(3)你的字伸胳膊伸腿,管管它,讓它規規矩矩,方方正正。
一句話,就是更能鼓勵孩子的,以免打擊他們的小心靈。
『陸』 再談如何改革與創新小學語文考試與評價方式
傳統評價往往用行為目標作為判斷的依據,而行為目標是結果取向的,它重視的是學習結束後的成就,而忽略學習的過程」。過去,所追求的終結性評價,只關注學生學習結束後考試所得的成績,而忽視學習的經過。語文課程的核心目標是「指導學生正確地理解和運用語文」,通俗地說就是培養學生聽、說、讀、寫(包括書寫)的能力,即運用母語交際的能力。
聽和說,無法筆試;讀和寫,可以用考試來反映,但很有限。比如「寫」,可以用筆試反映,如書寫是否工整整潔,作文的能力等等。但是,就一篇作文、一次考試,能夠反映學生一學期來所有的書面表達能力嗎?顯然不科學。既然考試不能全面反映語文素養,那麼就不能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的全部,應該把形成性評價(口試、面試、成長記錄等)、定性評價(觀察描述、評語等)與終結性評價、定量評價結合起來,關注學生學習過程中表現的態度、情感、能力等,力爭全面、客觀地反映學生的語文學業成績。課堂教學、課外活動可以成為考查、評價學生語文學業成績的主要場所,觀察、訪談、開展活動等就成了考查、評價學生語文學業成績的主要方式。
學生的傾聽能力、口語交際能力、默讀速度、閱讀興趣、閱讀量、閱讀面、綜合性學習、方法習慣、情感態度等重要的語文素養,只有通過平時的觀察、訪談、開展活動、面試等,才能得比較到客觀、准確的反映。這樣的考試評價才能有效檢驗和改進學生的語文學習和教師的教學,改善課程設計,完善教學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生的發展。
例如,傳統教學中的評價活動主要是教師對學生的評價,缺乏學生對學生、學生自我、家長對學生的評價等。今天的很多教師在語文教學評價時,依然沒有留給學生自評和互評的時空,導致被評價者——學生對於評價結果大多處於不得不接受的被動狀態。這種教學評價主體單一,教師明顯處於主體地位。比如在作文教學中,一篇作文教師要花很多時間和精力,從字詞到句段,從布局到謀篇,認真批閱。遺憾的是教師的辛苦得不到學生的認可,因為發下作文本,大多數學生只在乎得分,很少有學生對老師所批改的內容進行研讀、思索。這樣的評價過程事倍而功半,學生的作文水平、評價鑒賞能力得不到很好的發展。
每次測試閱卷後,對每個學生的分數改變以往一錘定音的做法。先讓學生把做錯的題重做一遍,如果重做對了,說明學生對知識已經掌握了,照樣給學生分數,即在原得分的基礎上加上重做的得分,並把兩項得分之和作為學生的最後得分。通過考試重做得分,淡化了學生的分數概念,使學生明白分數不是唯一的目的,掌握語文知識才是最重要的;通過考試重做得分,融洽了師生關系,使學生認識到考試並不是老師要為難他們;通過考試重做得分的深入,老師可以准確掌握每個學生對某一單元知識的掌握情況,通過考試重做得分的深入,使學生認識到養成認真、細心等學習習慣的重要性。
在具體操作中,應當靈活運用,如果每次都允許學生重做得分,那樣學生容易對重做產生依賴思想,容易搞成重復考試,所以每學期或每學年也適當安排不允許重做考試,使學生明白錯了並不是每次都有機會的糾正,培養學生珍惜機會、認真學習和認真做事的習慣。此外,對成績較好的學生一般不允許重做得分,或重做只得一半分。這樣,考試的有效性才能得到提高,既有利於中、差水平學生的進步,也有利於優秀學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