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問中小學的 行政管理崗位的【筆試】一般考什麼內容
行政管理工作總體來說是比較瑣碎復雜的。它的具體工作職責范圍跟一個企業規模的大小,及組織機構的完善程度緊密相關。概括起來說,行政管理在企業中主要有管理、協調、服務三大功能;其中管理是主幹,協調是核心,服務是根本。究而言之,行政管理的實質就是服務。從"協調"方面來說,行政管理者不能簡單地以傳達領導的命令、完成領導交的任務為滿足;行政部門應主動做好上與下、左與右、里與外的溝通,在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做好協調。從"管理"方面來說,行政部門不能滿足於在日常事務的層次上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還必須在公司的經營理念、管理策略、企業精神、企業文化、用人政策等重大問題上有自己的思考,並且在實際工作中加以貫徹落實,成為領導不可缺少的"高參和臂膀"。從"服務"上說,行政部門要甘當幕後英雄的角色,以服務於企業為最終目的,做好後勤服務工作。行政人事工作內容:1、公司規章制度、崗位制度、考勤制度的制定、攥寫、修改、執行。2、國家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要懂,有一定的了解。勞動法、合同法、社會福利等等3、公司各崗位績效考核、獎懲制度方案、制度、執行等。4、公司內外部文件、資料、檔案的規范化、統一化。5、公司人員招聘、錄用、簽定合同、辭退等。6、公司公用品的采購、管理、發放。7、來訪客人接待、對外員工社會保險、營業執照年檢等行政事務。8、公司會議布署、記錄,人事檔案、資料管理等。9、各部門的管理、監督,協助總經理或董事長做好公司各項管理工作。10、部門員工的溝通協調,員工與公司間的溝通協調。搜了些資料,不知你能不能用上。參加面試前,最好能自己假設可能會出現的問題並組織好答案,或是把頭腦中與求職意向相關的知識梳理一下,做到思路清晰,有條理性,這樣會心中有數。好運哦!!!
2. 在「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考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考試」中,區教育局下屬中小學跟公共事業局下屬小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具體考試內容:
1、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辯證唯物論、唯物辯證法、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歷史唯物主義。
2、毛澤東思想概論:毛澤東思想形成與發展、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社會主義改造理論。
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
4、當代中國的政府與政治:中國的國體與政體、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務。
5、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的基本內容、價值取向、道德修養、行為規范。
6、法律知識:法學基礎理論、憲法、刑法、民法、商法、經濟法、行政法及行政訴訟法等(報考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律專業職位的加試內容,包括上述范圍及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知識)。
7、語文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漢字、詞彙、語法、修辭、文學常識,黨政機關公文基本知識、常用公文寫作、常用事務文書寫作、公文處理。
8、經濟知識和科技知識:微觀經濟、宏觀經濟、國際經濟、金融經濟、產業經濟,科技創新、科學前沿、科技常識。
9、歷史知識:中國近現代史和世界現代史。
10、其他知識:最新的時政知識。
行測:言語理解,邏輯分析,數量關系,資料分析,常識部分,其中常識部分部分包括公共基礎的知識點,但並不是全部。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3. 行政能力測試都考什麼
主要考察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常識判斷。
1、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測查報考者運用語言文字進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確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包括根據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細節;正確理解閱讀材料中指定詞語、語句的含義;概括歸納閱讀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斷新組成的語句與閱讀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據上下文內容合理推斷閱讀材料中的隱含信息;判斷作者的態度、意圖、傾向、目的;准確、得體地遣詞用字等。常見的題型有:閱讀理解、邏輯填空、語句表達等。
2、數量關系。主要測查報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系和解決數量關系問題的能力,主要涉及數據關系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常見的題型有:數字推理、數學運算等。
3、判斷推理。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事物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常見的題型有:圖形推理、定義判斷、類比推理、邏輯判斷等。
4、資料分析。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表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統計性的圖表、數字及文字材料構成。
5、常識判斷。主要測查報考者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重點測查對國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綜合管理基本素質等,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山東考生行政能力測試備考技巧
一:擅長專項優先做,難點生點往後放
經過了長時間的復習,很多同學對於考點都非常熟知,每個同學都會有自己非常擅長的一部分,以及最不擅長的一部分,那麼在考場上,千萬不敢把擅長的部分放在最後去做,不要想著說我擅長,放到最後節省時間,這個觀點恰恰大錯特錯。當我們在考試過程中,身體的自然反應就是會讓我們有所緊張,當你做到你不會的題時,會越發緊張,尤其當考試剩最後半個小時時,會更加緊張和心急。所以,如果將擅長的專項放到最後做,此時不僅不會事半功倍,反而會事倍功半,發揮不出平時的優勢,這樣原本屬於你的分也會跟你擦肩而過。所以盡可能的將自己擅長的專項優先做,不擅長的可放在後面做,這樣的話我們不會有遺憾,而且會有最好的效果!
二:會做的題快速做,不會做的快速過
第二條妙計是每個同學都明白的道理,但卻少有人能做到。得分才是關鍵,怎樣在有效的時間裡面做對更多的題,也是一種技巧。在考試中,我們是為了得分而做題,並非是為了證明自己而做題,所以當一道題在一分鍾以內沒有思緒的時候,此時正確的做法是先把這道題放下,去做其他的題。等到把你都會做的題做完了,這個時候還有時間的話可以回過頭來再看不會的題目,這樣的話也不至於下了考場跟其他同學說到題目時發現很多你會做的都沒有做。
三:成套試卷要練習,固定時間和順序
每年公務員考試都會有很多同學裸考,也會有很多同學專注復習各個專項,但從未做過成套的試卷,這對我們考試想取得好的分數來說都是不正確的方式。無論同學們復習還是沒復習,做成套的卷子都是有必要的。首先,成套的卷子會讓你增加考試經驗,知道時間不夠用的問題所在;其次,成套卷子會綜合性考查大家考試的情況以及復習的情況,會讓你有的放矢的去查漏補缺;再次,成套卷子也可以鍛煉你的考試思維邏輯,配套上考試固有的做題時間以及最適合你的做題順序,讓你在考試時間中養成固有思維,讓你的大腦在接觸到相對應的題目時有相應的活躍度,這些都是對我們考試非常有用和有效的東西。
行政能力測試_網路
4. 考教師的行政能力測試到底是指的什麼
教師職業能力測試是針對教育學,心理學等出題的。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是選拔公務員的 考的東西常識,判斷,邏輯推理,數字運算,資料分析。
准備教師職業能力測試就好好看教育學,心理學以及教師職業法規還有班級管理,新課程改革等。
教師招聘考試全國沒有統一的考試形式和考試大綱,部分省份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但是大部分省份還是由當地區縣教育局根據當地區縣各學校招聘老師人員進行匯總,然後由區縣教育局和人事局統一組織招聘考試,考試形式一般分為筆試和面試,有些地區直接筆試,無需面試。
考查內容大致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教育基礎理論和面試
教育基礎理論和面試這種考查類型是教師招聘考試常見的考查方式,筆試部分考查的重點是教育基礎理論,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法規等,面試通常採用說課或是試講的方式來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即具體學科的講授,例如語文、數學等。
2.教育基礎理論、學科基礎理論和面試
教育基礎理論、學科基礎理論和面試這種組合方式逐漸成為各地教師招聘考試的命題范圍。它不但對教育學科所涉及的各門科目進行考查,同時也會考查考生對於所報專業學科的基礎能力和知識,以上兩部分會成為筆試出題測查的重點。
面試中採用說課或講課的方式進行考查,同時很多地區說課考查後會附帶出現結構化的面試題目。
筆試內容
第一種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教材教法 、教育法規 、新課改等相關的教育理論知識。這種情況最為普遍。
第二種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這個公共基礎知識也有不同,有的地區就是指上面的教育理論知識,有的地區是指 文史 法律 數學 政治 時事等綜合知識。
第三種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教育基礎知識,這種情況比較少見。
面試內容
面試一般包括試講和說課兩種。
在面試方面,一般就是專業課的考查,具體比如考生面試的是小學語文教師,那麼面試的題目經教師網老師研究,很可能就是當地小學高年級的教材中的一篇,各位考生可以根據具體的科目進行復習。說課或講課之後考官還會即興出一些教育類的相關問題,進行考查,主要考查教師的基礎理論和應急處理能力及對教育事件的看法。
教師招聘范圍及形式
首先,我們要知道教師職業是一個融能力、生活實踐、基礎理論水平、道德感責任感於一身的綜合職業崗位,這樣的崗位特質決定教師招聘考試中的考試內容。
目前,由於國家沒有出現統一的大綱和參考教材,所以各地的教師考試呈現出地區教育局自己命題、審核、招錄的局面。
5. 中小學行政管理後備幹部選拔考試2
3.問學生是否聽懂課程並不是一種形式,它是一種切實的人文關懷。學生提出的疑問,我們作為老師應該正視、並鼓勵他們敢於提出問題。
同意校長的做法。於同學,鼓勵了孩子。於老師,更正了老師的一些不合適做法、分別解決問題。
4.制定基本的組織制度,此基礎上鼓勵創新,將創新機制制度化,以實際行動鼓勵組織創新。
學校的制度建設要體現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以學生為本」就是要把每一個學生看成不同的主體,讓每個學生的人格、個性、興趣都得到尊重,使學生獲得個性發展的主動權。
學校的制度建設要體現以激勵為本的教師理念。學校教育質量的高低,從根本上講取決於教師隊伍素質的高低和教師投入的多少。在教育體制創新過程中,要堅持以人為本,重在激勵。制度約束只是基本要求,激勵人才是最高要求。約束機制拉不開教師發展的檔次,而激勵機制更能發揮出人的全部潛力。學校的制度建設,要實現讓每個崗位都是必需的.每個崗位都有最適合的人。每個人都在最適合的崗位上。每個上崗的人都有責任和憂患意識。通過制度建設調動教師的積極性。營造出有利於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用人環境。
學校的制度建設要有利於整合各種資源、協調各種群體利益。在教育改革不斷深入的過程中,學校各種利益群體的需求開始發生變化,出現了多元目標和多元需求。如一線教師與後勤職工、領導幹部與一般管理人員等,雖然大家的總體目標和利益一致,但具體利益追求不盡相同。學校資源的動員、配置和各種群體利益的協調、兼顧,並非易事。單靠利益驅動、思想政治工作不行,這對學校制度建設提出了高的要求和大的挑戰。管理者應通過改革創新、卓有成效的制度設計和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校內外各種資源最充分地動員起來,在有利於加快發展的基礎上整合、協調、兼顧各個群體的利益,讓每個群體的勞動都得到尊重,努力都得到回報,最廣泛地調動起各方的積極性。使每個人都能為學校的發展目標同心同德、共同奮斗。
5.
學校的處理有不當之處。
教師的權利 教師的權利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是教師作為公民所享有的各種權利;二是作為教師所享有的權利,這部分權利與教師的職業特點相聯系,是教師職業特定的權利。這兩部分權利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教師作為公民享有的權利,有一部分體現在教師的職業。
一、教師的權利
教師的權利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是教師作為公民所享有的各種權利;二是作為教師所享有的權利,這部分權利與教師的職業特點相聯系,是教師職業特定的權利。這兩部分權利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教師作為公民享有的權利,有一部分體現在教師的職業中,然而,也有一部分是教師職業所獨具的,與其它公民的權利不同。結合教師的職業特點,教師的權利包括以下6項:
(一)教育教學權
《教師法》第7條第1款規定:教師有權「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改革和實驗。」這是教師最基本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非法剝奪在聘教師從事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改革和實驗這一基本權利。其基本含義包括(1)教師可依據其所在學校計劃,教學工作量等具體要求結合自身的教學特點自主地組織課堂教學。(2)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確定其教學內容和進度,並不斷完善教學內容。(3)針對不同的教育對象在教育教學的形式方法具體內容等方面進行改革、實驗。
有一點需要說明,對不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不得享有這項權利;對具有教師資格,尚未受聘或已辭聘的人員,這一權利的行使便處在停頓的狀態,一旦受聘擔任教師工作時,其權利的行使才恢復正常狀態。合法的解聘或待聘不等於侵犯教師的這一權利。教師在行使這一基本權利時應保證履行相應的義務和職責。
(二)科研學術活動權
《教師法》第7條第2款規定教師享有「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的權利」。這是教師作為專業技術人員的一項基本權利。教師的科研學術活動權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教師可以自己確定科研課題和科研方法。
2.教師有權自己決定是否參加學術團體。
3.教師在學術活動中有權發表自己的觀點,並決定是否出版論文著作。但應注意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應按教學大綱或教學基本要求進行講授,不應任意發表與講授內容無關且有損受教育者身心健康發展的個人看法。
4.教師的科研學術活動最好圍繞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進行。
(三)管理學生權
《教師法》第7條第3款規定教師有權「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生成績。這是與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主導地位相適應的基本權利。教師有權根據學生的身心發展狀況和特點,有針對性地指導學生的學習,並在學生的特長、就業,升學方面給予指導。教師有權對學生的品德學習、社會活動、勞動文體活動,師生及同學關系等方面的表現作出公正的評價。教師有權利嚴格要求學生,對好的行為進行表揚,對不良行為提出批評。並根據學生的個性指導學生的發展方向」。
教師要指導好學生的學習和發展,教師首先要轉變傳統的教育觀念,樹立現代教育觀、樹立正確的學生觀、質量觀,由應試教育轉到素質教育的軌道上來正確指導學生發展方向,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各方面的素質和才能。
教師應該認真行使管理學生權,加強對學生各方面的管理,做到關心愛護與嚴格要求相結合,幫助學生健康成長。天津市鐵路工程學校優秀教師宋廣堯老師善於把嚴格教育與體諒關心學生結合起來值得我們學習。有一天,他所帶的班上有學生打了別的同學,他陪他們一起去醫院治療,為了教育這個打人的學生,宋老師對他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打人的學生對自己的錯誤有了認識,借了錢付了醫葯費表示願意接受處分。事後宋老師看到學生能知錯能改,並體諒他支付醫葯費的困難,便對這個學生說:「你打人的錯誤是嚴重的,我平時對你們教育也不夠,也有很大的責任,你父母把你交給我,我應該對你負責,因此醫葯費由我承擔。」於是替那個學生還了錢。宋老師對學生嚴慈相濟的教育深深地打動了那個學生的心,他主動把這件事告訴了父母,他的父母趕到學校配合老師對他進行教育。從此該學生不但克服自己身上的壞習氣,還能主動關心和愛護同學。嚴格要求學生是由學生思想品德等形成的。
發展過程的特點決定的,學生的內部思想矛盾斗爭是思想品德形成與發展,學生進步的動力。但學生思想品德的內部斗爭是離不開教育影響這個外部條件的。教師的嚴格要求是促進學生內部思想斗爭的重要條件。教師不能代替學生的思想斗爭,卻可以自覺運用思想矛盾斗爭的規律,從學生現有的發展水平出發,提出嚴格合理的要求、啟發、引導,加速學生思想矛盾斗爭。無數的教育實踐表明,只有嚴格要求,才能更好地培養出人才來。但嚴格要求不是越嚴越好,更不是冷冰冰的嚴厲。華東師大二附中萬琳老師的經驗是:「一分嚴格之中摻上九分感情之蜜,才能成為甘露」。只有甘露才能滋潤禾苗茁壯成長。
(四)獲取報酬待遇權
《教師法》第7條第4款規定「教師享有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息」的權利,這是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勞動權利和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的具體化,其基本含義包括:(1)教師有權要求所在學校及其主管部門根據教育法律,教師聘用合同的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報酬。(2)教師有權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工資報酬包括哪些內容:它包括基礎工資,職務工資,課時報酬,獎金及津貼,班主任津貼及其他各種津貼在內的工資收人。福利待遇一般包括醫療、住房、退休等方面享有的待遇和優惠。我國一些地方規定教師待遇方面作出了有益的嘗試提供了一定的實際經驗。如上海市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高於本市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的10%。又如福建省規定:在「八五」期間,爭取使全體教師的工資高於當地全民所有制職工的平均收入,居國民經濟12個行業的中等偏上水平。
不少國家也採取了類似方式規定教師的工資待遇,而且對教師待遇規定趨向於超過其他行業具有的同等條件者的工資。日本規定:中小學教師的工資待遇必須高於普通公務員的工資標准,現在日本中小學教師一般高於同學歷工令的其他職業人員的15%以上。不過,我們應當看到發達國家給教師較高的工資待遇並在法律中予以確定,也不是一步到位,也都經歷了一段發展過程。日本從戰後到70年代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一直低於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優秀教師外流現象嚴重,教師隊伍出現危機,為此日本政府制定《關於國立,公立義務教育諸學校教職員工資的特別措施法》實行《教師增薪三年計劃》以法律形式保證執行,使教師職業成為受人羨慕的職業。
(五)參與民主管理權
《教師法》第7條第5款規定教師「享有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稱為「教師的民主管理權」。
教師參與學校管理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聽取校長工作報告,討論學校年度工作計劃,發展規劃,學校改革方案,教職員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2.討論通過崗位責任制方案,教職工獎懲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教職工有關的基本規章制度,由校長頒布施行。
3.討論並決定教職工的住房分配,教工福利費管理使用原則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教職工的集體福利事項。
4.對學校各級幹部實行民主監督,對幹部進行評議,表揚和批評,必要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建議予以嘉獎,晉升或處分,免職。
教師在參與學校管理時要注意民主集中制原則,同時學校與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壓制教師的批評和意見。
(六)進修培訓權
《教師法》第7條第6款規定教師享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訓的權利」。
教師的這一權利同時也是政府和學校的義務,政府和學校應採取措施落實教師這一權利。目前我國中小學校教師中還有相當的比例沒有達到法定的學歷標准,廣大農村中小學教師總體素質偏低的問題更為突出。因此這條規定十分必要。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校長做好教師的進修培訓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承擔這一培訓任務。對未達到的合格學歷的教師,要加強培訓,這種培訓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補足必備的基礎知識和能力達到合格學歷,這是一種基礎性的培訓。而對廣大具有合格學歷的教師來說重點放在崗位培訓和更新知識,提高水平上,即我們說的繼續教育。隨著科技進步與經濟發展,繼續教育已成為現代教育體系
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對於提高廣大教師的素質,更好地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科技的迅速發展,使教師必須不斷地拓寬知識,提高教育教學能力。作為一個教師來講要充分利用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領導提供的條件認真參加進修,積極參加培訓。
在享有進修培訓權利時我們感到教師應樹立新的觀念以適應21世紀教育事業的發展。
1.終身教育觀:歐洲經濟發展組織(OECD)明確地提出這種觀念一教師需要在整個職業生涯中接受終身教育。
2.樹立以學校為中心的進修觀念。
國際上曾就此問題召開過多次討論會議。這個進修觀念協調進修人員與教師合作共同研討學校面臨的問題,要從整體上提高解決學校實際問題的能力,提高培訓進修的實效,在重視針對學校實際問題進行研討的同時又肯定了由校外專家學者指導進修方式的有效價值。
一、教師的義務
教師的義務像教師的權利一樣,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是作為公民應承擔的義務;二是作為教師應承擔的義務。這部分義務與教師的職業特點相聯系,是教師特定的義務。這兩部分義務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教師作為公民應承擔的一部分義務體現在教師特定的義務中,教師的特定義務有一部分是公民義務的具體化、職業化。兩者也各有一部分是獨立的,互不重復。結合教師的職業特點,教師應承擔的義務主要有以下6項:
(一)遵紀守法義務
《教師法》第8條第1款規定教師應「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這項可稱「尊紀守法義務」。此項義務也是教師所擔負的「育人」職責和教師的勞動「示範性」特點對教師提出的基本要求。它要求教師時時,處處,事事嚴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
表裡一致,堪為學生和社會一切人的表率和楷模。
人民教師以身作則的幾個重要內容:
第一、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熱愛中國共產黨,確立崇高理想和堅定政治信念。
第二、熱愛偉大的祖國,具有高度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
第三、要使自己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
第四、知識上的進取精神,教育工作上的改革精神。
(二)教育教學義務
教師的主要任務是搞好教育教學工作,根據中小學教師的任職條件和其他規定,這項義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師作為教育方針的執行者,首要的任務轉變傳統的教育觀念,由應試教育轉到提高民族素質的軌道上來,糾正和防止片面追求升學率等不良傾向。
2.實行教師聘任制以後,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合同,教師應當按照聘約的規定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3.遵守規章制度,主要是指關於遵守教育教學的規章制度。悉心備課,認真講課,仔細檢查教學效果,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三)教書育人的義務
《教師法》第8條第3款規定教師要有「對學生進行憲法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尊重學生人格的義務
《教師法》第8條第4款規定教師應「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保護學生權益的義務
(教師法》第8條第5款教師有「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的義務。
(六)提高思想覺悟和教學水平義務
《教師法》第8條第6款規定教師有「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的義務。這項義務可稱「提高水平」的義務。
二、教師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一)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
(二)在不同場合下,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是互相交叉的,並可以相互轉化。
(七)此外,教師還有其它權利
1.申訴權
(1)教師這一權利的具體法律依據
我國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教師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教師……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作出的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訴的三十日內,作出處理」;「教師認為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侵犯其根據本法規定享有的權利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作出處理」。這是教師作為公民所具有的申訴權利的特殊體現。
我國教師的申訴權利是一項依法獲得、用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權利,其行使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的申訴范圍和程序來進行,其實現以教師申訴制度的完善和健全為保障。
(2)教師提出申訴的范圍:教師可以對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及當地人民政府的有關行政部門的有關侵權行為或不公正處理提出申訴。具體包括:
第一,教師認為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提出申訴。這里的合法權益,主要包括《教師法》所規定的教師在職務聘任、教學科研、工作條件、民主管理、培訓進修、考核獎懲、工資福利待遇、退休等各方面的合法權益。雖然是否確實侵犯了教師的合法權益,要通過申訴後的查辦才能確認,但只要教師認為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的,就可以提出申訴。
第二,教師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作出的處理不服的,也可以提出申訴。盡管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作出的處理決定可能侵害了教師的合法權益,也可能沒有侵害教師的合法權益,如果教師對處理不服,就可以提出申訴。但其他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不屬於教師申訴范圍,而應採用其他訴訟法律程序解決。
第三,教師認為當地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侵犯其《教師法》規定的合法權益的,可以提出申訴。
此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教師地位的建議書》第的節指出,在需要對教師工作作出直接評價時,教師有受到客觀評價、並了解評價內容的權利,當教師認為評價不公正時,也有權申訴。
(3)申訴人和受理申訴的機關
申訴人即提出申訴者只能是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教師本人。教師本人由於身體狀況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直接到主管行政機關進行申訴時,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訴。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當地人民政府的某一決定或行為侵害了一批教師的合法權益的情況下,為避免單個申訴案件處理的重復性,可以由各級教育工會組織代表教師提起集體申訴。如鄉鎮政府對當地學校教師作出的不合理攤派決定等。
教師人身權利和人格權利的內容
教師的人身權利包括生命權、健康權。人身自由權。生命權是指生存的權利,即生命安全不受非法干涉,生命不得被非法剝奪的權利。健康權是指保持身體內部機能和外部器官完整性的權利。人身自由權是指身體不受非法限制以及安寧居住不受他人侵擾的權利。
6. 我是小學的編外的行政人員,不是教書的,有什麼方法可以轉為編內的,是通過事業考試還是公務員考試
通過事業單位考試應該可以轉為正式編制的,因為學校一般都屬於事業單位
7. 中小學教師行政考核怎麼寫
中小學教師行政考核怎麼寫
一、考核內容
(一)愛國守法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 2.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在思想上、言行上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保持一致;
3.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爭做知法守法楷模;
4.依法履行教師職責,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二)愛崗敬業
1.忠於人民教育事業,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熱愛學生;
2.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勤奮工作,敬業樂業,不對本職工作敷衍塞責,不在工作時間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3.認真執行教學計劃,自覺遵守教學規范,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 4.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積極承擔班主任等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關愛學生 1.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建立民主和諧的師生關系;
2.關心學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學生正當權益,危急時刻挺身而出保護學生安全;
3.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放棄每一個學生,主動幫助和輔導學習有困難、品行有缺陷的學生;
4.人人參與家訪,生生都要訪到,主動加強與學生家長的聯系和溝通,及時反饋學生在校情況,積極宣傳科學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進家校互動育人。
(四)教書育人
1.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堅持因材施教,激發和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發展;
2.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將德育滲透於教育教學工作中,培養學生良好品行,塑造學生健全人格;
3.遵循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精心組織課堂教學和實踐教學活動,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4.綜合評價學生素質,客觀評定學生操行,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准,不公開排列學生的成績名次。
(五)為人師表
1.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淡泊名利,誠實守信,謙虛謹慎,自尊自愛,模範遵守社會公德,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2.文明執教,舉止端莊,衣著得體,語言規范,不在課堂上使用通訊工具;
3.作風正派,嚴於律己,廉潔從教,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以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不收受學生和家長財物;
4.關心集體,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平等對待學生家長,維護學校和集體榮譽。
(六)終身學習
1.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堅持求真務實和嚴謹自律的治學態度和學術精神,恪守學術道德,發揚優良學風;
2.熱愛學習、善於學習,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努力學習新知識、新技術,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不斷提高自身思想素質和學識魅力;
3.潛心鑽研業務,全面掌握專業知識,扎實教育教學基本功,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能力;
4.勇於探索創新,積極參加教科研活動,努力實踐教育教學改革,提高適應素質教育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與績效考核結合進行。
(一)成立考核小組
學校要成立考核小組,負責本校師德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考核小組成員由學校領導、相關科室負責人以及教師代表組成,其中教師代表由民主推選產生,人數不少於考核小組成員的50%。
(二)組織評議 學校考核小組組織學生、家長、教師開展師德評議。
學生(家長)評議:以班級為單位,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進行。班主任在本班評議,任課教師由考核小組抽取所任教班級進行評議。
教師評議:以年級組或學科組為單位,組織教師對照師德考核內容要求進行自評互評。
(三)綜合評定 學校考核小組根據學生(家長)評議和教師評議情況,結合教師平時的師德表現,對每個教師作出客觀評價,並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四)確定等次
考核擬定等次在本校范圍內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教師師德考核等次,並在校內以適當方式公布。學校考核小組應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師反饋考核評價意見,考核結果存入教師個人檔案。
教師對師德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向學校考核小組申請復核或向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三、考核等次
(一)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師德考核等次定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2.對教學工作不認真負責,上課該講授的內容不講授,留到課後進行有償家教謀取私利的; 3.以獲取利益為目的,推薦、暗示學生接受有償家教或到社會培訓機構學習培訓的;
4.工作日未經批准在校外社會培訓機構兼職、兼課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承擔班主任工作的; 6.在招生、考試、評估考核、職稱評聘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
7.組織、慫恿學生考試舞弊的; 8.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影響惡劣的; 9.歧視、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10.在學校向學生宣傳宗教的;
11.在學校散布反動言論,或向學生傳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2.組織、誘導學生參加非法組織、「黃、賭、毒」和迷信活動的;
13.擅自組織學生參加校外集會或商業性活動的; 14.以盈利為目的,向學生推銷或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的;
15.向學生和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收受學生和家長貴重財物的; 16.擅自停課、調課或請人代課的; 17.在課堂上吸煙或酒後上課的;
18.工作時間打牌、炒股、玩游戲的; 19.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到紀律處分的; 20.其他嚴重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四、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教師職業道德考核結果作為教師績效考核評價指標中「職業道德」部分的評價結果,按不低於教師績效考核30%的權重計入教師績效考核結果。
(二)教師職業道德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資格認定、職務評審、崗位聘任、績效工資發放、表彰獎勵等的重要依據。
(三)師德考核等次優秀的,績效考核才可評為優秀等次;對師德考核優秀者,在職務評審、崗位聘任、表彰獎勵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師德考核不合格的,績效考核應定為不合格;師德考核不合格者,當年不得晉升職務、崗位等級,不得評先評優,按有關規定扣發績效工資,必要時可調整崗位。教師違反師德規范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撤消教師資格、解聘。
8. 中小學校里的行政職員怎麼樣,是做什麼的有沒有人了解這方面的問題。
這個屬於事業單位招考 進去是做學校的教職工 就是出了教學以外的事情
比如財務 校醫等 但是看你的表述 應該不是這種專業性很強的工作 可能是文職之類的吧 反正就是不教學的工作
至於考試內容 參照公務員考試的內容 但是遠沒有那麼難 你可以在當地的網上搜搜看 有沒有歷年真題 這個書店是沒有的賣的 因為市場比較小的原因
9. 中小學行政管理後備幹部選拔考試1
第一題:矛盾調和的前提就是要先把矛盾的各方都拿出來。形成決策的過程版,離不開對各方情況的詳細了解。權
第二題:會議有助於促成問題的解決。至於學校擴建經費的最終解決,還是要上級領導部門的協調和各方的支持。校長一個人無法決定學校經費的問題。
10. 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筆試違紀,五年內不能考,會影響三支一扶、事業單位、公務員考試嗎
中小學教師抄招聘考試筆試違襲紀,五年內不能考,會影響三支一扶、事業單位、公務員考試。因為違紀,五年內不能考,肯定要記入檔案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三支一扶考試,肯定會走訪,調閱和查看本人檔案的。
《公務員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規定: 對報考者在公務員錄用考試每個環節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作出了規定,並按違紀違規行為情節的輕重程度分別給予三個層次的處理。對於情節較輕的,給予報考者取消本次報考資格或者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對於情節嚴重的,給予報考者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對於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報考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並且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辦法》為報考者提供了專門的法律救濟渠道,規定:報考者對所認定的違紀違規事實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處理的機關(機構)進行陳述和申辯。取消錄用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 按照上述規定其實你應該被取消該科目成績,一般真的違規就會當場被記錄在案,考完後就會上報,所以不可能查到成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