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和小學生簽訂的安全責任書常見的有哪些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2、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3、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4、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5、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6、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7、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8、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9、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❷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怎麼都是學生責任
小學安全責任書
為確保學生安全,做到防範為主,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教師與家長、學生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1. 學生的父母為學生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應履行自己的職責。
2. 學生離校期間,學生的安全由其監護人負責。
3. 學生要按時到校、按時回家,學生最早預備前20分鍾入校,放學後20分鍾之內離校。學生因病、事不能到校要由家長向老師請假。
4. 學生不準帶刀具、火種、棍棒、彈弓、針頭、易燃、易爆等有危險的器具及物品進入學校。發現後,一律沒收或讓家長帶回。
5. 學生要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行為規范》、《實驗小學學生行為規范》,學生因不遵守紀律造成的事故,由學生承擔相應的責任。
6. 由學生個人造成傷害或對傷害事故有責任,由責任學生監護人負責。
7. 1-4年級學生不準騎自行車到校。5-6年級離家近的學生也盡量不騎自行車。校園內一律不準騎車。
8. 家長、教師、學生要遵守交通規則,騎車要注意安全,步行要走人行道。
9. 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活動,家長要告知本班教師。
10. 家長如發現學生有什麼異常情況,要及時與學校、教師聯系,抓緊時間把問題處理妥當。
11. 如學生與學生發生矛盾或糾紛後,家長應與本班教師聯系,不準擅自到學校直接打罵學生。
12. 學生在校期間需離開學校,應經本班教師同意後,由其家長帶孩子離開學校,不經老師許可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發生事故或傷害由學生及其監護人負責 。
13. 家長不讓孩子帶零食到學校,也不讓孩子帶買零食的錢,以免吃不衛生的食品。
14. 家長教育學生外出要告訴家長,要按規定時間回家,不準結交不良朋友,不準隨便夜不歸宿。
15. 家長教育學生遵紀守法,不偷盜、不賭博,不吸煙,不喝酒,不進網吧,不進游戲廳,不看不健康的書報及影視作品。
16. 家長教育學生遠離危險場所,不做有危險的游戲,防觸電、防溺水、防中毒、防各種意外事故。
17. 家長要配合學校抓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學生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增強防範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杜絕事故發生。
學生安全教育是一項艱巨的任務,需要教師、學生、家長共同努力,細致工作,學生要認真 遵守學校規定,家長要配合學校做好工作。如學生受到傷害,要責任分明,由責任者承擔相應的責任。
❸ 小學安全責任書怎麼寫
小學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路,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教育教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20xx學年度學校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我校教育教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甲、乙雙方特簽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狀。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課間、午休除外。),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實驗室的安全責任人和值班教師要做好實驗室鑰匙的管理。假期中實驗室的門鑰匙不得擅自借給學生或無關人員使用。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❹ 學生安全責任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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