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作業
一般是做不到的,老師有老師的任務,學校有學校的安排,但是布置很多作業專就不合適了,要根據孩子年屬齡。
我是老師,不知提問者是老師還是家長,我估計是家長,您太溺愛孩子了,這樣是不好的,我又一個網站你可以參考一下《家長學堂》http://www.anre.zw78.com/ArticleType.asp?id=56,其實做家長也是不容易的,也是需要藝術的。
Ⅱ 對小學一年級不留書面作業的想法和建議是什麼
支持老師的做法!
解放孩子的身體,特別是雙手和時間,讓孩子有足夠的精力和時間從事她所喜版歡的業余愛好
同時權也更大程度地挖掘了孩子閱讀能力,理解能力,思考能力……
不過還是希望老師布置一定量的書面作業,畢竟孩子已經成為學生,哪怕是一年級的耶應該有學習的模樣!
Ⅲ 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作業合適嗎
市教來委規定一、二年級不能有源書面作業,是減負的死命令。可是,學習知識,能不寫嗎?記字只憑看行嗎?聽說有的教師將數學作業改成口頭的,要求學生錄下來。無奈之下,教師的創造性被「激發」出來了。顯然,「一、二年級不留書面作業」是社會質疑教育,減負呼聲的重壓帶來的違背規律的決策。
最近有一位老師告訴我:她晚上夢到我了,她剛把卷子拿出來給學生做,就聽見我在說:要讓學生快樂地學習,她連忙把卷子收起來了。
我聽了教師描述的夢境,不知道是該高興還是擔心,高興是讓學生快樂學習,追求教育理想的理念已經為教師重視,可是顯然,教師心中有矛盾,理想與現實沖突竟然進入教師的夢境,如何幫助教師?教師們的精神壓力又如何緩解?教師如此緊張,又如何多給學生微笑?
將活動時間還給學生,教師會遇到困難,一方面認為應該將活動時間還給學生,另一方面又會覺得時間不夠用。管理者必須做細致的工作,不能急功近利。因為教育有它自己的規律,行政命令只會造成假象,引發另外的問題,向來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只能逐漸改變,但要堅持努力。
Ⅳ 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了,語文老師怎麼辦
提高課堂效率,帶著學生做好課後鞏固,不過讀讀背背還是很必要的,老師不布置的話,家長也會心慌的。
Ⅳ 小學一二年級為什麼不留書面家庭作業,這樣會從小不
因為一、二年級,
不需要很多的作業。
作業基本上在學校可以完成的。
Ⅵ 小學一年級學生,教師一般不布置課外書面作業。是這樣的嗎
是的, 教育局明確要求,各校要嚴格控制課外書面作業總量,小學一、二年級不留家庭書面作業,其他年級書面家庭作業量控制在1小時以內。
Ⅶ 從3月1日起,一年級小學生不留書面作業,怎麼辦
放心吧,國家早就規定不許留書面作業但是學校是不可能不留作業的,只是老師都把孩子的嘴封住了,一旦有檢查的,孩子都會說學校沒有留作業的
Ⅷ 江蘇小學一二年級不得布置書面家庭作業是真的嗎
為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江蘇省教育廳近日發文明確,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專面家庭作業,小學中高年級、屬初中和高中生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量分別控制在1小時、1.5小時和2小時以內。
江蘇還明確,小學每學期可組織統一考試1次,科目不超過3門;初中每學期不得超過2次。嚴禁試卷中有奧賽題或將奧賽題作為附加題,一經發現即問責。此外,義務教育階段不得組織市、縣(市、區)統一的文化科目考試。取消義務教育學校和高一年級各種形式的統考、聯考或月考,市縣不得開展調研性統一考試,可按學號隨機抽測。
Ⅸ 《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不留書面作業真的好嗎
本報8月22日電(記者樊未晨)從今天起,新擬定的《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徵求意見稿)將在全社會公開征詢意見。從內容看,本次「十條規定」的要求非常嚴格。
「十條規定」要求各地要嚴格實行免試就近入學,招生不依據任何證書和考級證明,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開每所小學和初中的招生計劃、范圍、程序、時間和結果,積極推行統一的網上報名招生;同時,要對學生和老師進行隨機均衡編班。嚴禁以各種名目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編班過程要邀請家長、社區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參加,接受各方監督。
「十條規定」對於作業量也作出了嚴格的要求,小學階段不能留書面作業,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學生參觀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等社會設施,組織參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勞動、農業勞動;同時指出,一年級新生入學後,要嚴格按照課程標准從「零起點」開展教學,不得拔高教學要求,不得加快教學進度。
對於考試,「十條規定」要求,小學一至三年級不任何形式的統一考試,從四年級開始,除語文、數學、外語每學期可1次全校統一考試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統考。每門課每學期測試不超過兩次。考試內容嚴禁超出課程標准;同時實行「等級加評語」的評價方式,採取「優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級評價,多用鼓勵性評語,激勵學生成長。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計較。
對於違規補課現象,「十條規定」要求學校和教師不得在課余時間、寒暑假、雙休日和其他法定節假日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公辦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或參與舉辦「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課補習;對於教輔材料的購要遵循「一科一輔」和家長自願的原則,學校和教師不準向學生推薦、推銷或變相推薦、推銷任何教輔材料。
另外,「十條規定」還要求學校按照國家課程方案上好體育課。安排好課間操、眼保健操或大課間活動,確保學生體育鍛煉時間。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對減負工作定期開展專項督導檢查,每學期公布督導報告。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責任追究,對加重小學生課業負擔的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