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寧海戶口可以讀西周中學嗎
寧海戶口可以讀象山縣西周中學。
象山縣西周中學是完全中學。
A、初中:
《象山縣丹城中心城區初中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規定:
一、招生對象
1.持有丹東、丹西街道非農、自理、藍印及農業戶口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2.已在丹城中心城區小學進城就讀,要求繼續在丹城中心城區學校就讀初中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3.符合《進城就讀丹城中心城區義務段學校招生實施辦法》(象政辦發〔2012〕76號)相關條件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二、招生要求
根據《義務教育法》的有關規定,本次丹城中心城區的初中學校只招收應屆小學畢業生,因身體原因不能升學的,根據休學有關規定,由學生家長提供相關證件到就讀學校辦理休學手續。各學校要加強宣傳,確保法定年齡的少年兒童全部入學,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三、入學細則
按「對應接軌、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組織招生和安排學校。
1.實行小學與初中對應接軌、統籌安排的招生制度。文峰學校文峰校區和城南校區、外國語學校、林海學校小學部畢業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丹城四小畢業生對應劃歸丹城中學;丹城三小畢業生對應劃歸丹城二中;實驗小學學區畢業生對應劃歸丹城實驗初中,其他類別畢業生由教育局視學校空餘學額情況統籌安排學校;丹城二小學區畢業生根據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學校,其他類別畢業生由教育局視學校空餘學額情況統籌安排。
2.小學不在丹城中心城區就讀,要求初中回城就讀的丹城戶籍生,視各初中學校的招生計劃和學額空餘數,統籌安排入學。
3.符合進城就讀條件的小學畢業生,按文件規定組織招收,視各初中學校的招生計劃和學額空餘數,統籌安排入學。
4.丹城中心城區小學就讀的畢業生,因戶籍或住宅房地址發生變化,可提出就近入學的申請,由教育局視學區初中學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B、高中:
《象山縣教育局關於印發象山縣教育局2016年高中段招生考試及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
具有本省戶籍或港澳台戶籍,電子學籍在冊的象山縣應屆初中畢(結)業生,或年齡不超過18周歲(1998年9月1日後出生)未取得各類高中學校在冊學籍號的象山縣歷屆初中畢(結)業生,均可報考。
其他在象就讀的應屆初中生,報考我縣普通高中學校的,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1)具有完整的寧波市初中階段連續學習3年的經歷和學籍。(2)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象山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職業(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在象山開設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3)父母一方近3年內有1年及以上社會保險證明。不符合報考我縣普通高中學校條件的,2016年仍可報考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
不符合報考我縣普通高中學校條件的學生允許借考,考試成績作為畢業考試成績。
未取得就讀地電子學籍的初中畢業生一律回到原電子學籍所在地報考。
在我縣初中學校就讀的非浙江省籍的學生報考我縣高中段學校的,需符合《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縣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另發)中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縣參加升學考試的有關要求。符合條件的省內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報考我縣中職學校各類專業。初中階段在外地借讀的,要求回本縣戶籍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向本縣中招辦提出申請。